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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重大疾病险 如何规避六大陷阱:1

 撩人的横纲 2015-03-13
 买保险图的是什么?绝大多数人是为了预防不测。一项调查表明,中国投保者中77%的人打算买健康险,而健康险中的首选,是“重大疾病险”。

  而恰恰是这“重大疾病险”,赔付之难令人匪夷所思:

  被诊断为冠心病,必须做冠状动脉旁路手术(搭桥),才可申请理赔;被诊断为肌营养不良症,必须家族史中有其他成员患相同疾病,否则不予理赔;被诊断为脑中风,必须处于植物人状态或完全丧失言语及咀嚼功能,才能拥有理赔金申请资格;被诊断为重症肌无力,必须自行治疗一年以上,而且病情无法控制,丧失劳动能力才能获得理赔……

  重大疾病险一般每年花4000多元购买,就是希望在身患重大疾病的那天获得“雪中送炭”般的理赔款,没想到等来的往往却是拒赔。有些人,为此辗转投诉、上告,等待了半年、一年、两年,才身心疲惫地拿到应得的理赔款……

  重大疾病险究竟怎么了?为何让千万投保人心寒?我们不妨认真考量,这个险种究竟是否存在陷阱?

  陷阱一:疾病种类多保障全

  单从各家保险公司重大疾病险的种类上来说,就有10种、30种、40种,最多的宣称有500多种。但是否列明的疾病数量越多就越好呢?其实不然。

  以投保某公司囊括500多种病例的重疾险为例,龚先生于2002年不幸身患右肾上透明细胞癌,及时住院并进行了右肾切除手术。住院期间,龚先生向保险公司报案后却遭到拒赔,理由是该病不在500多种病例之列。而另一家公司仅列有10种病例的明细中,只用“癌症”(原位癌除外,原位癌一般多指癌变仅限于粘膜或皮肤表皮的鳞状上皮内,尚未破坏基底膜的癌。原位癌属于早期癌,经手术和中医药治疗后,大部分患者可完全康复。)一词就已将包括“右肾上透明细胞癌”在内的所有癌症都纳入了保障范围。由此可见,保险条款上列明所保的病种越多,未必就意味着保障范围越广。

  “病种越多,名目虽然繁多,但条件更加细致严格,反而成了有数的几种疾病。”某医学界人士坦言,例如“癌症”,两个字几乎囊括了所有癌症(原位癌除外),再有“高残、瘫痪”也是很多种病症容易导致的结果。所以,实际上10种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远远超出那些所谓保障20几种、40几种甚至500多种大病的保险。不难发现,其保费相差并不太多。

  “虚增种类也是被逼无奈。”保险业内人士坦言。本来,重大疾病保险最先只包含心肌梗塞、癌症、冠状动脉绕道手术、脑中风、慢性肾功能衰竭等几种比较常见的疾病或手术,由于这几种疾病都是一些发病率较高、治疗费用昂贵的疾病,一经推出,立即受到市场的欢迎。后来,由于各保险公司之间的激烈竞争,有的保险公司不得不选择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添加新病种来获取人气。而新增加的这些疾病往往都是一些发病率较低的疾病,这样做的好处是:既可以让客户感到可保疾病的“数量”增多了,又可使保费的增加不是很明显,从而增强产品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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