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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易观点】育人者不仁,是何道理?

 haosunzhe 2015-03-13

新闻背景:

3月12日中国青年网发布了一则新闻,题为《9岁孩子因病被退学,学校称承担不了风险》。西安市智力正常的9岁男孩浩浩(化名)本来该读三年级下学期了,临近开学报到时,他的母亲却被校方告知,学校不收她的孩子了,只因为浩浩在1岁多时曾接受开颅手术,颅骨缺损。校方负责人说,“孩子难免发生磕磕碰碰,我们承担不了这样的风险”。

儒家评说:

一所公办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只因一句“我们承担不了风险”就剥夺了一个学生本该享有国家义务教育的正当权利,校方的说法好任性!

孟子曰:“立乎人之本朝,而道不行,耻也。”身在朝廷做官,而不按道义行事,这是耻辱。

孟子的这句话告诫我们,当政者,身在其位,要谋其政,要按道义行事。那么学校当政者的道义又是什么呢?无可非议,当以学生为本。

我国《教育法》及《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应“给予适龄儿童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满足需要关注学生的需求”、“不让一名学生因学习、家庭、身体、性别等因素而受到歧视”,这充分体现了我国以学生为本的仁本教育理念。

九年义务教育学校作为国家义务教育的载体,具有不可推卸的天然使命,即教书育人及其应该承担的道德义务。校方负责人的一句“孩子难免发生磕磕碰碰,我们承担不了这样的风险”,就将本该承担的道德义务,偷换概念为“风险”,而将道义推卸得干干净净。这位任性的负责人,给学生“颅骨缺损”贴上“风险”的标签,必将换来民众口水和白眼的“耻辱”标签。

人无道则无以立世,一个学校如果无义则难以立信。我们在谴责这个学校违反九年义务教育规定的同时,更应该反思如何唤醒教育工作者的道义仁心,这或许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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