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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版外商投资指导目录发布:限制类条目减了一半,有些槛没跨过去

 慈溪全媒体 2015-03-13

文‖自贸区邮报研究员 是冬冬


2015版的外商投资指导目录发布了。


3月13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公布2015年修订版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国针对外商投资划定的最新红线也由此确定。新目录将从4月10日起施行。(点击左下角阅读全文,可见目录全文。)


“这次开放的力度很大,是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历次修订中,开放力度最大的一次。”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


中国自1995年开始,颁布首部《指导目录》,此后根据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需要,每隔一段时间适时进行修订,这次是第6次修订。


《指导目录》将外商在中国可以投资的范围,按行业领域区分,划定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这三类之外的项目便是允许类。


说2015版的《指导目录》开放力度最大,有数据为证。


一是限制类条目从2011年版目录的79条减少到38条。二是“合资、合作”条目从2011年版目录43条减少到15条,“中方控股”条目从2011年版目录的44条减少到35条。鼓励类条目数量则基本不变。


具体来说,在制造业领域,主要是取消钢铁、乙烯、炼油、造纸、起重机械、船舶舱室机械、输变电设备、煤化工设备、轻型直升机、汽车电子集成系统、名优白酒等股比要求。有色金属冶炼、小型工程机械、普通轴承、感光材料、氯霉素等不再列入限制类,基本放开了一般制造业。


在服务业领域,主要是取消或放宽电子商务、连锁经营、支线铁路、地铁、轻轨、海上运输、演出场所等股比要求。直销、邮购、进出口商品检验认证、铁路货物运输、保险经纪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不再列入限制类,并将建筑设计、养老机构列入鼓励类


力度自然是很大了,但相比之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2015版《指导目录》也有没跨过去的槛。


自贸区邮报对比发现,与去年年底公布的意见征求稿中,限制类条目为35条,比最终公布的2015版《指导目录》还少3条。


换句话说,有些扩大开放的举措,在征求意见时被否了。这主要集中在文化出版类行业领域。


譬如,之前在征求意见稿中,被删除的条目“出版物印刷(中方控股)”,在2015班《指导目录》中,被重新纳入了限制类。


在征求意见稿中,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制作业务”列入限制类(要求中方控股),在2015版中再次被归为禁止类,与2011版相同。


不过,外商对这类行业本身已有预期。


一名熟悉外商投资的律师告诉自贸区邮报,外资尽管有意文化类行业,但此前的准入限制也较多,即便是真放开,外资可能也会有顾虑。


外界普遍认为,相比之下,在上海自贸区这样的先行先试区域,率先进行一些尝试更为现实。


上述律师称,目前外商更为期待的,是中美投资协定谈判中的负面清单,“这份负面清单的开放力度肯定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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