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孩极端行为的威逼之下,母亲的堕胎之举,将永远在父母心中留下阴影,也难免让女孩受到他人的谴责。这对于正处于青春发育期、未来将要做母亲的女孩来说,随着年龄的增长,不可避免地会对自己曾经过激的、不可弥补的行为产生自责和愧疚,这种不良情绪将伴随其一生。
■ 关颖
13岁女孩用自杀逼迫父母放弃生二胎,是个极端的案例,但是原本“独生”的孩子反对添个弟妹的并非个案。
由于孩子的阻挠而终止妊娠,这个教训以及不止一个孩子对弟妹的态度,也提醒更多的已经为人父母者,想要“老二”,不仅需要算经济账、谋划自身的事业发展、准备孩子的养育,还必须过好“老大”这道关。而担心孩子不接纳弟妹就放弃生二胎的机会,未必是“上策”。
在女孩极端行为的威逼之下,母亲的堕胎之举,将永远在父母心中留下阴影,也难免让女孩受到他人的谴责。这对于正处于青春发育期、未来将要做母亲的女孩来说,随着年龄的增长,不可避免地会对自己曾经过激的、不可弥补的行为产生自责和愧疚,这种不良情绪将伴随其一生。
妈妈的堕胎,暂时平息女儿的过激举动的同时,进一步强化了孩子以我为中心的意识,也意味着对她极端行为的认同。孩子有了这样的经历,很有可能产生价值观的扭曲和更为偏激的行为,为父母以后对她的教育带来更大的困难。
在对这件事的分析中,有人提出:要“让孩子明白,即使有了弟弟妹妹,对他(她)的爱不会减少。”如此做孩子的工作,我不敢苟同。独生的孩子没有与兄弟姐妹交往的经历,她怎么就断定有了弟妹,父母对自己的爱会减少呢?是成年人在无意中给他的暗示,形成了“有他没我、有我没他”的错觉。这种对孩子的不良刺激经过不断强化,起到了“越描越黑”的作用,直到孩子无法忍受这种结果的出现而产生强烈的行为反应。
如此说来,孩子备受指责的行为,归根结底是源于父母的不理智,且缺少影响孩子的技巧。
其实,孩子光有父母的陪伴是不够的,同龄伙伴是人社会化的重要因素,有兄弟姐妹的孩子因为能与同胞分享个人经验、感受,所以对他的发展有深刻的、积极的影响,这是常理。
但是对孩子而言,父母站在成年人的立场上以讲道理、给他承诺等方式让他接受成年人的意图是无济于事的,关键是把孩子当作一个独立的人,在倾听孩子的声音、了解其真实的想法的基础上,设法从满足他的需求角度,帮助他找到有个弟弟或妹妹对自身有利的理由。比如,有个小伙伴可以跟你一起玩游戏、一起学习、聊天;你唱歌给小妹妹听、她给你鼓掌;有了小弟弟你就是大姐姐了,把你的本事教给他,多有意思啊……当孩子表现出排斥“老二”的激烈情绪时,告诉他“我一点也不奇怪你有这种感觉,如果我是你,也会这么想的。”这样的具有同情色彩的真诚的话,会使孩子的强硬态度软化下来,慢慢化解不良情绪,进而逐渐认同父母的想法。
当然,不同年龄的孩子有不同的心理状态和需求,不同的家庭情境也会对孩子有不同的影响,父母简单放弃“二胎”很有可能后患无穷。吃透自己的孩子,抚平孩子的不良情绪,才有可能找到影响“老大”接受“老二”的良策。
(作者为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