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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社会学”在中国

 南靖草堂 2015-03-15
中国网 china.com.cn  时间: 2003-08-13

  知识社会学是一门研究知识与社会之关系的科学。它既是社会学中的一支,又是认识论的一部分。作为认识论的一部分,它专门研究知识或思想所受社会条件的制约。就历史发展的角度说,知识社会学主要是德国思想家的贡献。如果将德国哲学家、社会学家舍勒1924年出版的《知识社会学问题》、1926年出版的《知识形式与社会》视为该学科的奠基性著作,则知识社会学在西方至少已有近80年的历史。

  最早把西方的知识社会学介绍到中国来的人,据笔者目前掌握的资料,是当时燕京大学教授李安宅(1900—1985)及其老师张东荪(1886—1973)。李安宅以《孟汉论知识社会学》为题,把德国学者曼海姆的《意识形态与乌托邦——知识社会学引论》一书的第五编,从英文本翻译成中文,发表在1938年6月燕京大学出版的《社会学界》第十卷上。这篇译文后来又出了单行本,书名叫《知识社会学》(上海中华书局出版),同时“附录”张东荪的《思想言语与文化》。该书不仅认为知识社会学是“包括一种体大思精的系统,代表一个崭新的领域”,而且在当时就已经意识到“知识社会学的观点”也许可以作为中国努力建设社会史、社会思想史的“指南针”(《知识社会学》,“译者弁言”2—3页)。

  张东荪的文章对知识社会学有介绍,但主要的目标是通过批评“孟汉底体系”而创建中国人自己的第一种“知识社会学”。所以,张东荪既是知识社会学的引进者,又是中国“知识社会学”的创建者。他的《思想言语与文化》一文,表达的就是一种完整的“知识社会学”。其中心是证明“概念的知识”亦即“解释的知识”(包括政治思想、社会思想、道德见解、哲学思想、宗教理论、物理学等)是受到文化的左右,跟着文化走的。换言之,思想是受“社会情况”左右的,此“社会情况”既包括社会上无形或有形的势力,亦包括“很辽远的社会影响”之“暗中支配”。此种“辽远的影响”即是所谓“文化”。他以为西方人把自己的知识视为人类普遍的知识加以论究是不对的,因为西方人的知识仅是人类知识之一种。西方人的知识之外,还有其他类型的知识存在。这就是“从社会学的研究知识”所得到的结果。

  从介绍到自创,这是知识社会学在中国的一步重要进展。第二步进展也是张东荪完成的,就是从知识社会学过渡到独立知识论,同时承认人类知识所受的三种限制:知识社会学所发现的“社会学的限制”;康德所发现的“生物学的限制”;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所发现的“心理学的限制”。承认三种限制而非一种限制,表明张东荪已经从知识社会学的观点中走出来,踏上了独立知识论的道路。随着《知识与文化》、《思想与社会》、《理性与民主》三书的出版,张东荪以建立“独立知识论”为主要目标的哲学体系最后完成,至此“知识社会学”被融入到“独立知识论”中。第三步进展表现在应用方面,就是以“知识社会学”为立足点解释哲学以及哲学家的使命。这一步也是张东荪完成的。他认为,从社会学的观点看,有了文化的需要,就会有理论、哲学;理论的产生是基于文化、社会的要求,时代、要求一变,真理也就跟着变了,以前的真理便不再是现在的真理;哲学既是文化的产物,则文化到了不能不变的时候,哲学家就应该站出来做思想领导,“产生新的哲学家”(张东荪《哲学是什么?哲学家应该做什么?》,《时与文》(周刊)第5期,1947年4月11日出版)。1949年以后,知识社会学在中国,在介绍方面有一些进展,但在自创方面进展缓慢。

  通过考察知识社会学在中国进展的过程,可以得到三点教训:第一,就西方哲学史的角度说,知识社会学的产生与兴盛是以知识之重要性的日益提升为背景的,所以必须加强知识社会学的研究与自创;第二,就中国哲学史的角度说,知识社会学的介绍与自创是中国现代哲学史的一项重要内容,值得认真研究与总结,这也许会成为打开中国现代哲学之宝库的一把钥匙;第三,就现实角度说,中国正逐渐步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开始在社会中占据中心地位,研究知识与社会的关系正成为中国学者的义务与责任。

         光明日报 200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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