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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评论]如此民俗不妨给文明让步

 昵称12040654 2015-03-19

发表时间:2015-03-18   来源:柳州文明网     
    龙潭公园近日联合公安机关对在雷潭 、龙潭违规游泳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整治。由于整治效果不理想,公园管理方无奈之下将带刺的树枝扔入潭中“禁泳”,还将来此游泳者的照片进行展示,游泳爱好者为此与公园管理方产生矛盾(详见3月10日晚报第12版)。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一些柳州市民每天到雷潭 、龙潭中游泳成为习惯,甚至将之视为一种民俗。但存在即是合理,民俗就一定是对的需要延续?对此,个人认为值得商榷。 

  和众多市民一样,笔者经常利用休闲时间前往龙潭公园,享受公园内梦幻般山水带来的“绿色惬意”,可就在沉醉状态时,游泳爱好者的“扑通 、扑通”扎进潭水,扰乱的不仅是平如明镜的水,还有笔者的心境——岸边满是花花绿绿的衣服 、鞋子,更有甚者在潭中搓澡,升腾的水雾中,不见传说中的“仙女梳妆”,唯见白 花花的赘肉,以及或大或小的肥肚腩,实在是大煞风景。 

  此外,这里的水下环境十分复杂,前两年,就有常年在此游泳的市民下水后突然失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在如此环境下,不顾安全一味强调要坚持民俗,无异于与虎谋皮,危险得很。 

  笔者认为,传统民俗应该尊重,但更要与时俱进,适应现代文明。众所周知,近年来为保护龙潭公园自然生态环境,公园实施关闭烧烤场 、禁止车辆入园 、停止镜湖养鱼等一系列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旅游品质的举措,使很多不文明现象逐渐消失。公园也在继荣获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 、国家重点公园后,今年2月又荣获国家旅游局和国家环保部联合授予的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称号。由此可见,龙潭公园不仅是方便市民休闲的好去处,更是柳州形象的靓丽名片之一,把龙潭公园建设得更加美丽是柳州人民的心愿和骄傲。很显然,龙潭和雷潭里露天游泳的“民俗”,影响的不 仅是视觉上的不雅观,还与现代文明理念 、环保观念“不合时宜”,最终损害了公共利益。试问:游泳者们,你们忍心为方便自己而损害城市形象吗?当然,公园管理也可拓展些思路,如在符合公园规划布局发展的条件下,辟出专门的场地兴建游泳场,既增加公园的服务功能,也能解决周围居民锻炼游泳的问题,所谓的民俗也可得到延续,这岂不是一举多得?大家还有什么好争吵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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