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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孔子易学观的转变(廖名春)

 周易风水图书馆 2015-03-20

试论孔子易学观的转变(廖名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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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和《田敬仲完世家》都说“孔子晚而喜《易》”,班固《汉书·儒林传》所载亦同,只不过改“喜”为“好”而已。孔子为何要至晚年方才“喜《易》”?他晚年前后的易学观有没有变化?对此,司马迁、班固没有记载,人们也都没有注意到。因为在人们的观念中,孔子的思想终其一生,是“一以贯之”的,不可能有转折变化,其易学观也当如此。因此,探讨孔子何以“晚而好《易》”这一问题,不但可以加深我们对孔子易学观演变的认识,对孔子整个思想的研究也具有方法论的启示。

 

  1973年底,湖南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中出土了6篇帛书“易传”,共1万6千余字。其中第四篇名《要》,记字“千六百四十八”。这是一篇研究孔子易学观的极其重要的文献。笔者曾有幸进行过整理,做过释文,[1]并发表过《帛书〈要〉简说》、[2]《帛书释〈要〉》、[3]《帛书〈要〉与孔学研究》[4]等论文。今吸收时贤的成果,参以自己的工作,再作一探讨。

  从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随葬木牍可知,该墓葬于汉文帝前元十二年,即公元前168年。从帛书《要》的书写形制、篇题及其所记字数来看,帛书《要》系抄本无疑,应有篆书竹简本存在。同时,从篆书竹简本的写成到被抄为帛书,应有一段流传的时间。《要》系摘录性质之书,[5]其材料来源应较其成书更早。考虑到秦始皇公元前213年根据李斯所议制定了《挟书令》,而该令直到汉惠帝四年(前191)才得以废除。考古发掘表明,迄今在《挟书令》施行时期以内的墓葬,所出书籍均未超出该令的规定。[6]所以,帛书《要》的记载不可能出自汉初,也不可能出自秦代,应该会早到战国。

 

  帛书《要》有一节文字,详细记载了孔子“老而好《易》”而和其弟子子赣(贡)辩论的情况。其文曰:

  夫子老而好《易》,居则在席,行则在囊。子赣曰:“夫子它日教此弟子曰:‘德行亡者,神灵之趋;知谋远者,卜筮之蘩。’赐以此为然矣。以此言取之,赐缗行之为也。夫子何以老而好之乎?”夫子曰:“君子言以矩方也。前(剪)羊(祥)而至者,弗羊(祥)而巧也。察其要者,不(诡)其福。《尚书》多於(疏)矣,《周易》未失也,且又(有)古之遗言焉。予非安其用也。”………“赐闻诸夫子曰:‘孙(逊)正而行义,则人不惑矣。’夫子今不安其用而乐其辞,则是用倚(奇)於人也,而可乎?”子曰:“校(谬)哉,赐!吾告女(汝),《易》之道……故《易》刚者使知瞿(惧),柔者使知刚,愚人为而不忘(妄),僌(渐)人为而去诈。文王仁,不得其志以成其虑,纣乃无道。文王作,讳而辟(避)咎,然后《易》始兴也。予乐其知……”子赣曰:“夫子亦信其筮乎?”子曰:“吾百占而七十当,唯周粱(梁)山之占也,亦必从其多者而已矣。”子曰:“《易》,我后其祝卜矣,我观其德义耳也。幽赞而达乎数,明数而达乎德,又仁[守]者而义行之耳。赞而不达于数,则其为之巫;数而不达于德,则其为之史。史巫之筮,乡之而未也,好之而非也。后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其德而已,吾与史巫同涂而殊归者也。君子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也;仁义焉求吉,故卜筮而希也。祝巫卜筮其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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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帛书《要》这一记载是否可信呢?最好的办法是“取地下之实物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 [7]王国维告诫我们:“虽古书之未得证明者,不能加以否定;而其已得证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可断言也。”[8]帛书《要》所谓“夫子老而好《易》”,说同于《史记·孔子世家》,只不过一称“夫子”,一称“孔子”;一称“老”,一称“晚”;一称“好”,一称“喜”。而帛书“夫子”之称较《史记》“孔子”更近,显然是其弟子或再传弟子的口吻。所谓“居则在席,行则在囊”,与《史记》孔子“读《易》,韦编三绝”说也可相互证明。正因为孔子“老而好《易》”到了居、行不忍释手的地步,才出现了“韦编三绝”的结果。《要》篇载子贡批评孔子“老而好《易》”之事,从时间上讲,是可以成立的。《史记·孔子世家》将“孔子晚而喜《易》”一段置于鲁哀公十一年孔子归鲁之后,而据《左传》哀公十一年所载,此时子贡正在鲁国。至哀公十五年冬,子服景伯前往齐国,子贡为介。第二年四月孔子逝世,子贡批评哀公的致诔,随后为孔子庐墓六年。李学勤先生说:“孔子、子贡间发生《要》篇所记的对话,恰合于当时的情事。”[9]这一论断是准确的。上载子贡对孔子的责难,与传统文献所载子贡的性格也是相符的。《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云:“子贡利口巧辞,孔子常黜其辩。”又说子贡:“喜扬人之美,不能匿人之过。”上引帛书《要》篇之文,就是一个最鲜明的例证。又帛书所谓“《周易》未失也”,“《易》刚者使知惧,柔者使知刚”云云,与《论语·述而》所载“无大过”之说若合符节。“观其德义”,“求其德而已”,与《论语·子路》所载“不占”之教完全可以相互印证。“后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与《孟子·滕文公下》所载孟子引孔子语“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口吻酷肖。所有这些足以证明:上引帛书《要》篇所载,是研究孔子思想的可靠史料,我们没有理由忽视它。

 

  从上引帛书《要》可知,孔子“老而好《易》”,竟到了“居则在席,行则在囊”的痴迷地步,对此,其弟子子贡持激烈反对的态度。子贡为何要反对“夫子老而好《易》”呢?原因就在于子贡认为孔子“老而好之”违反了孔子的“它日”之教。“它日”即往日,指以前。孔子“老而好《易》”之前,对《周易》是一种什么态度呢?帛书通过子贡之口,揭示得非常清楚:“德行亡者,神灵之趋;知谋远者,卜筮之蘩” [10]。丧失德行的人才乞求神灵,缺乏智谋的人才频繁卜筮。子贡引此来批评“夫子老而好《易》”,是引子昔日之矛击子今日之盾,说明这种“它日之教”就是孔子“它日”对好《易》者的批评。下文“赐闻诸夫子曰:‘孙正而行义,则人不惑矣’”同理,也是说不须好《易》,亦能不惑,以此驳孔子“《周易》未失也”之说。从子贡所引孔子的“它日”之教来看,孔子晚年以前不但不曾“好《易》”,反而视“好《易》”为求“德行”、“逊正而行义”的对立面。在这时的孔子看来,《周易》是卜筮之书,为君子所羞称。这一易学观,“赐以此为然”,被子贡这些弟子所完全接受,视为孔门思想的正统;并“缗行之为也”,努力实行。


孔子晚年以后为什么要“好《易》”呢?帛书《要》记载得很清楚。“《周易》未失也,且又(有)古之遗言焉”。所谓“未失”,是指《周易》的哲学功能而言,它具有“刚者使知惧,柔者使知刚,愚人为而不妄,渐人为而去诈”的作用。过于刚强者,学了《周易》之后,就会“知惧”,懂得过于刚强之祸。过于柔弱者,学了《周易》之后,就会“知刚”,懂得要以刚去济柔。这就是说,《周易》是一部讲辩证法的书,它揭示了物极必反、相反相成的哲理。愚人学了《周易》之后就会变得聪明,渐(奸)人学了《周易》之后就会去掉狡诈之心。这就是说,《周易》又是一部讲人生哲理之书,它揭诸人生的智慧,做人的正道,教人“不妄”、“去诈”。《周易》一书的这些深刻的哲理正是孔子“老而好《易》”的首要原因。

 

  孔子“老而好《易》”的另一重要原因是孔子认为《周易》“有古之遗言焉”。李学勤先生说,“古之遗言”不是泛指古代的话,因为《周易》对于孔子来说本来是古代的作品,用不着特别强调。“遗言”的“言”应训为教或道,系指前世圣人的遗教。[11]其说极是。具体而言,这里的“遗言”是指周文王之道。《周易》“有古之遗言焉”,就是说《周易》一书蕴藏着周文王的思想。何以见得?帛书《要》告诉我们:“文王仁,不得其志以成其虑,纣乃无道,文王作,讳而避咎,然后《易》始兴也。予乐其知……”这就是说,《周易》一书始出于周文王,它产生于“纣乃无道,文王作”的年代,是周文王”讳而避咎”之作,反映了文王的仁义思想(“文王仁”)和忧国忧民意识(“其虑”)。孔子是“乐其知”,赏识蕴藏在《周易》一书里的文王之智才“好《易》”的。这一段话,主要是从历史、政治的角度解释了其“老而好《易》”的原因。对我们解决《周易》一书的作者和成书年代、《周易》一书的性质提供了宝贵的史料。[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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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语·子路》篇载孔子对《周易》恒卦九三爻辞“不恒其德,或承之羞”的评价是“不占而已”。今人多以此“不占”之教来概括孔子的易学观。其实,孔子晚年的易学观并不如此简单。如上所述,孔子认为《周易》乃文王“讳而避咎”之作,所谓“讳”乃隐讳,“避咎”乃躲避商纣无道之“咎”。 [13]这就是说《周易》的卜筮形式下寄寓着文王之“仁”和其“志”、“虑”,它的外壳是卜筮,而其实质是反纣之“无道”。 [14]基于此认识,孔子认为就其“讳”的卜筮之用而言,“我后其祝卜矣”;但从“观其德义”来论,“祝巫卜筮其后乎”。孔子轻筮重德,并不是说他于《易》只言义理,不涉象数。相反,他主张的治《易》方法是“幽赞而达乎数,明数而达乎德,又仁[守]者而义行之耳”。他认为“幽赞而不达乎数,则其为之巫”,只知卜筮之用而不知利用易数去推步天象历法,这就是巫,是最下等的好《易》者。“数而不达乎德,则其为之史”,只知以易数去推步天象历法,而不知从天道中推出人道,这就是史,是次等的好《易》者。[15]对于“史巫”之易,孔子认为“乡(向)之而未也,好之而非也”,向往和喜好都是错误的。而正确的方法是由明占筮之用而明易数,由明易数而明易理,并将易理与仁、义相结合。这实质是主张由象数而探义理,反对离义理而言象数或离象数而言义理。这种易学观,其重要性不仅仅在于易学,而在于提出了一种新的君子标准,即君子既要“守道”,又得沟通天人;既要修德,还得“明数”。此不但异于思孟的心性之学,与荀子的“天人之分”说也有明显不同。但对精于礼、乐、射、御、书、数“六艺”的孔子来说,则是完全可能的。《史记·孔子世家》记载:

 

  孔子学鼓琴师襄子,十日不进。师襄子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已习其曲矣,未得其数也。”有间,曰:“已习其数,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志也。”有间,曰:“已习其志,可以益矣。”孔子曰:“丘未得其为人也。”有间,曰:“有所穆然深思焉,有所怡然高望则远志焉。”曰:“丘得其为人,黯然而黑,几然而长,眼如望羊,如王四国,非文王,其谁能为此也?”师襄子辟席再拜曰:“师盖云《文王操》也。”

 

  这一记载崔述有所怀疑,[16]但又见于《韩诗外传》、《淮南子·主术训》、《孔子家语·辩乐解》等书,大体可信。孔子论乐由数及志,再得其为人,论定其曲为《文王之操》。这种风格,与帛书所载孔子论《易》语极近,我们不应有所怀疑。

  孔子易学观的转变从《论语》中也可得到证明。其《述而》篇有一段著名的记载:

  子曰:“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

 

  此章后人训解多歧,争论主要集中在两点上:一是所谓“鲁读”的问题,二是孔子说此语的时间问题。前者近代以来虽被疑古派渲染成一大讼案,但实际上已获解决,“鲁读”不足为据。[17]后者则大体有两说。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将这段话排在孔子暮年返鲁之后,系孔子“晚而喜《易》”时之言。同书告诉我们:“孔子之去鲁,凡十四岁而反乎鲁。”孔子去鲁在鲁定公十三年(前497),返鲁则为鲁哀公十一年(前484),时孔子六十八岁。由此可见,司马迁所谓“晚”,应系孔子六十八岁返鲁之后至七十三岁时去世这一段时间。

  但后人多不以司马迁的记载为然。如清儒刘宝楠就说:“《世家》与《论语》所述不在一时。”[18]程树德更说:“《世家》将《论语》随意编入,其先后不足为据。”[19]

 

  从郑玄开始,注家多以孔子此语在其五十岁之前。抄写于唐昭宗龙纪二年(公元890)二月的敦煌文书伯希和2510号为郑玄《论语·述而》等篇注,其注曰:

  加我数年,年至五十以学此《易》,其义理可无大过。孔子时年四十五、六,好《易》,玩读不敢懈卷,汲汲然,自恐不能究竟其意,故云然也。[20]

  后来三国魏何晏的《论语集解》说“年五十而知天命,以知命之年读至命之书,故可以无大过矣”、南朝梁皇侃《论语义疏》说“当孔子尔时年已四十五、六”、宋代邢昺《论语注疏》说“加我数年,方至五十,谓四十七时也”云云,显然皆由郑注而来。

 

  后儒对上说进一步加以补充。崔适《论语足征记》说:

  《史记·世家》:“孔子年四十三,而委氏强僭,其臣阳货作乱专政,故孔子不仕,而退修《诗》、《书》、《礼》、《乐》。弟子弥众。”其言正足与此章及下“雅言”章相证明。口授弟子,故须言;修而理之,故其言须雅。方以《诗》、《书》、执礼为事,故未暇学《易》,而学《易》必俟之年五十也。人之寿数不可豫知,故言“加我数年”。数年者,自四十三至五十也。

 

官懋庸《论语稽》也说:

 

  此孔子四十二岁以后,自齐返鲁,退修《诗》、《书》、《礼》、《乐》时语也。盖《诗》、《书》、《礼》、《乐》之修,非数年之功不可。因《诗》、《书》、《礼》、《乐》而思及《易》,情之常也。方修《诗》、《书》、《礼》、《乐》而未暇及《易》,理之常也。

  五十以前说有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就是孔子为什么一定要等到五十岁才学《易》。[21]如果说是“未暇”,那么,既有暇“修《诗》、《书》、《礼》、《乐》”,为什么惟独“未暇”“学《易》”?如果说“年五十而知天命,以知命之年”方能读《易》这一“至命之书”,那么,“未至五十焉知是年知命?又焉知他年赞《易》有至命之言邪?” [22]

 

  为了解决这些难题,前修时贤想尽了种种办法。或改变章文的句读,以“五”一读,“十”一读,成“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或改变章文的理解,说“非以五十之年学《易》,是以五十之理数学《易》”。或改变章文的文字,将“五十”改作“卒”字、“吾”字、“七十”、九十”等等。[23]凡此种种,皆属穿凿。[24]

 

  如依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将孔子此语排在其暮年返鲁之后,上述难题就不存在了。能知“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这样的“学”,决非初学,亦非一般性的学。因为一般性地学《易》,看到的只是占卜吉凶,决不会看出《周易》是寡过之书。“学《易》,可以无大过”,这是称赞《周易》“德义”的功能,其义与帛书《要》“《周易》未失也”同。“学《易》”,之所以“可以无大过”就是因为“《易》,刚者使知惧,柔者使知刚……”所以,“学《易》,可以无大过”,应是孔子“好《易》”后之语,不好《易》,是说不出这样的警语来的。从《史记》、《汉书》和帛书《要》所载可知,孔子好《易》是晚年以后之事,所以,孔子说“假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必定在其暮年返鲁,“老而好《易》”之后。正因是暮年之语,知其人寿不可能太多,所以说“假我数年”。正因是“老而好之”,而且到了“居则在席,行则在囊”的地步,所以不免对过去有所追悔,心想我要不是“老而好《易》”而是更早一点好《易》该多好。所谓“五十”就是更早一点时间之意。“学”与“喜”、“好”表面上有程度上的差异,其实质并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一是孔子的谦称,故谓“学”;一是他人的客观描述,故谓“喜”、“好”。

  如《论语·述而》上述所载,孔子惜其好《易》之晚,这既是对其晚年易学观的肯定,也是对其以前易学观的检讨。正因为晚年以前轻《易》,视《周易》为卜筮之书,对其“德义”忽而不察,所以“老而好《易》”之后才“觉今是而昨非”,故有“假年”之叹。所以,对孔子易学观的转变,《论语》和帛书《要》所载,都可相互证明。

 

  孔子为什么至晚年突然改变了自己原来的易学观,从《周易》中发现了先前所不曾发现过的“德义”了呢?这是一个颇值得玩味的问题。从古至今,人们对《周易》一书的性质,素有两种对立的认识。一是视《周易》为卜筮之书,一是视《周易》为义理之书。视《周易》为卜筮之书的,多是就《周易》本身而立论;视《周易》为义理之书的,多是就《易传》而立论。孔子晚年以前视《周易》为卜筮之书,对其采取排斥的态度,应该说他看到的只是《周易》的本文,是卦画和卦、爻辞。晚年以后,他从《周易》中看出了“德义”,看出了文王之道,应该说他不仅看到了《周易》本文,还看到了一种权威的、足以使他信服的解释《周易》的创作背景、思想宗旨的文献。这一文献实质就是最早的一种《易》传。这一《易》传并非出自一般人之手,否则孔子不会一读到它就改变了自己原来对《周易》的看法。“郁郁乎文哉!吾从周!” [25]作为周代文化传统自觉继承者的孔子,能使他信服的《易》传应该是出自周王室、与文武周公之道有密切联系的文献。这一文献看起来似乎不可确考,但事实上史籍却留下了它的痕迹。

  《左傅·昭公二年》有一段著名的记载:

  晋侯使韩宣子来聘,……观书于太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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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易象》决非《周易》本文,而是解《易》之传。何以见得?因为从《左传》、《国语》的记载看,晋人以《周易》占筮论事,史不绝书,可见人们对《周易》是非常熟悉的。如果鲁太史出示给韩宣子的《易象》只是人们早就习以为常的《周易》,韩宣子决不会如此大发感慨。因此,它一定是一部释《易》之作,其创作与周公有关,其内容与“周之所以王”有关。韩宣子聘鲁,时孔子方十二岁。《易象》掌于鲁太史,韩宣子尚属初见,其在社会上肯定尚未广为流传。所以孔子在晚年以前排斥《周易》,很可能就是因为他尚未看到《易象》。到孔子暮年返鲁,距韩宣子观书已近六十年,这时鲁太史所藏之《易象》可能在社会上已逐渐流传开来,孔子整理文献,既然因鲁太史之《鲁春秋》而作《春秋》,那么,他就有可能见到载有“周公之德”和“周之所以王”的《易象》。见到《易象》,他就有可能说出“《周易》未失也,且又(有)古之遗言焉。……文王仁,不得其志以成其虑,纣乃无道,文王作,讳而辟(避)咎,然后《易》始兴也……予乐其知(智)之……”这样的话来。所以,孔子“老而好《易》”,其易学观发生了转变,应该是他见到了《易象》一书所致。传说今本《易传》系孔子所作。今本《易传》的某些部分和《易象》的关系,可能也象已修《春秋》与不修《春秋》一样。[26]由此看来,孔子晚年的易学观和孔子关于《周易》的阐发,其中固然有孔子自己的创造,但毫无疑问,孔子也继承和吸取了前人的成果。孔子自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人称其“宪章文武”,因此,孔子晚年对《周易》“德义”的认识,不可能完全是孔子的凭空创造,应该有其历史的渊源。由《易象》来看,孔子晚年转变后的这种对《周易》一书性质的认识,可能会更符合历史的真实。来源:原载《孔子研究》1995年第4期 作者:廖名春

 

  【注释】

  [1]与陈松长合作,载《道家文化研究》第三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8月。

  [2]廖名春:《帛书〈要〉简说》,《道家文化研究》第三辑。

  [3]廖名春:《帛书释〈要〉》,《中国文化》第10期,1994年8月。

  [4]廖名春:《帛书〈要〉与孔学研究》,“孔子诞辰2545周年纪念与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1994年10月。

  [5]详见廖名春:《论帛书〈系辞〉的学派性质》,《哲学研究》1993年第7期。

  [6]李学勤:《论新出简帛与学术研究》,《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3年第1期。

  [7]陈寅恪:《王静安先生遗书序》,《王国维遗书》第一册,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影印商务印书馆本。

  [8]王国维:《古史新证》,1935年1月北京来薰阁影印本。

  [9]李学勤:《从帛书〈易传〉看孔子与〈易〉》,《中原文物》1989年第2期。

  [10] “蘩”字从池田知久说,见氏著《马王堆汉墓帛书周易要篇的思想》,载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纪要》第125册,1994年8月定稿。

  [11]李学勤:《从帛书〈易传〉看孔子与〈易〉》。

  [12]详见廖名春:《从帛书易传论〈周易〉的作者与性质》,未刊稿。

  [13]这与《史记?太史公自序》“西伯拘羑里演《周易》”说可相互证明。

  [14]可参任俊华《“讳而辟咎”小议》,《国际青年易学通讯》第4期,1994年9月。

  [15]《荀子?君道》云“官人守数”,《天论》则说“官人守天”,可知“守数”即“守天”,故此处如此释“数”。详见廖名春《帛书释〈要〉》。

  [16]崔述:《洙泗考信录》卷二,《丛书集成初编》本,商务印书馆1937年初版。

  [17]说详李学勤:《“五十以学易”问题考辨》,载《中国文化与中国哲学》(1988),三联书店,1990年。

  [18]刘宝楠:《论语正义》卷八,中华书局版诸子集成本,144页。

  [19]程樹德:《论语集释》卷十四,中华书局版新编诸子集成本, 471页。

  [20]王素编著:《唐写本论语郑氏注及其研究》, 78页,图版22,文物出版社,1991年。

  [21]如毛奇龄《论语稽求篇》就说:“幻习六艺,便当学《易》,何况五十?”

  [22]崔适:《论语足征记》语,转引自程树德《论语集释》卷十四。

  [23]前修说可详见程樹德《论语集释》卷十四所引,时贤说恕不繁举。

  [24]详见李学勤先生《“五十以学易”问题考辨》的分析。

  [25]《论语?八佾》第十四章。

  [26]详见廖名春等:《周易研究史》,42页,长沙:湖南出版社199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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