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第九十八篇聘娶婚掠夺婚继承婚献赠婚买卖婚五种形式皆属礼法性婚姻通王后通穆姜通声孟通文姜通子

 文化龙乡 2015-03-20

                第九十八篇  聘娶婚掠夺婚继承婚献赠婚买卖婚  五种形式皆属礼法性婚姻

                           通王后通穆姜通声孟通文姜通子媳  上古时期是为正当性行为

    在上古的“聘娶婚”、“掠夺婚”、“继承婚”、“献赠婚”、“买卖婚”五种婚姻形式中,女子是不能自己嫁男人。女子自己到丈夫家去,不论原有身份地位如何高贵,都只能就成为奴婢身份的“妾”。鲁国声伯生母出生贵族,是被“聘娶”,就是因为在迎娶的途中接受了与声伯父亲“性爱”,违背“新娘”被迎娶到夫家后,必须先祭拜祖先“神灵”,接受3个月训教,然后拜堂合卺的“礼法”规定,被鲁宣公夫人穆姜称为“妾”,在声伯父亲亡故后,被逐出声伯家,嫁到齐国。但是女子的父亲或兄弟,则是不论她的丈夫死或者未死,都能够再嫁她们。如《左传·鲁僖公三年》里记载,齐桓公因妻子蔡姬荡,一气之下将蔡姬送回蔡国,却并未断绝婚姻关系,然而蔡穆侯将女儿蔡姬,又嫁至别国;《左传·成公二年》里记载,夏姬被楚庄王赏赐给襄老作妻子,襄老死后,夏姬得以回到郑国,巫臣又从郑国聘娶她;《左传·成公十一年》里记载,鲁国声伯将已经嫁给施孝叔的异父同母妹妹,强迫又嫁给了晋国权贵郤犨;《左传·襄公二十五年》里记载,齐国棠公死后,执政正卿催杼看见他的遗孀很是美艳,通过她弟弟东郭偃,“聘娶”了她;这些实例都是证明。

    王、国君、卿大夫贵族家族长,他们的妻子在丈夫亡故之后,不但获得赡养,继续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还能够从“继承人”那里获得到“性爱”的享受。既然“性爱”,就难免怀孕生孩子,所以“继承婚”就是从礼法上,确认她们被“烝”生的孩子,具有婚生子女的权益。如晋献公“烝”庶母齐姜生的庶长子申生,被立为大子;生的庶长女,被秦穆公聘娶为小君,称秦穆姬。卫宣公也是“烝”庶母夷姜,生的庶长子急子,被立为大子。不仅证明“烝”所生子女,具有婚生子女合法权益,还说明烝是符合“礼法”婚姻。

    既然这些遗孀贵夫人们能够在礼法上,从“继承人”那里获得享受“性爱”,可是“继承人”的生身母亲却不能与儿子“性爱”,客观上她们也是需要有“性爱”的享乐,更何况她们的儿子是王,或君主,或卿大夫家族长,于是也就产生出《左传》里记载的“通”,竟然是为公开正当,而不是现今的隐晦见不得人,这种情况。就是说“通”,原本是指为男女二人,一人向另一人表达爱慕并且乞求“性爱”,另一人应允,二人即进行“性爱”的行为。《左传·成公十六年》里记载:“宣伯,通于穆姜。欲去季、孟,而取其室。将行,穆姜送公。而,使逐二子。公,以晋难,告。曰:‘请,反。而听命。’姜怒。公子偃、公子鉏,趋过。指之,曰:‘女,不可。是,皆君也。’……7月,公,会尹武功,及诸侯,伐郑。将行,姜,又命公,如初。……宣伯,使,告郤犨,曰:……郤犨,……取货于宣伯。……冬十月,出叔孙侨如。而盟之。侨如,奔齐。十二月,……齐声孟子,通侨如。使立于高、国之间。侨如曰:‘不可,以。再,罪。’奔卫。亦间于卿。”又,《左传·成公十七年》里记载:“齐,庆克,通于声孟子。……夫人,怒。”

    其中“宣伯,通于穆姜”,也是补叙。鲁国大夫宣伯,又称叔孙侨如,是个美男子,善于风月情场之事。当是10多年前,即鲁成公继承国君之后,成公生母穆姜看中叔孙侨如,派人传唤他进入自己寝宫,说:我很是喜爱你,要你侍奉与我“性爱”,你愿意吗?叔孙侨如听了,受宠若惊,急忙跪伏地上说:夫人乃是先君至爱,尊贵美丽,侨如能够获得到夫人的喜欢,能够侍奉与夫人“性爱”,是莫大荣幸,侨如一定竭诚侍奉夫人。穆姜十分高兴,激情骤然爆发,侨如随即被领去洗浴,完毕后进入卧室,穆姜已经端坐在卧榻上,侨如连忙为穆姜脱去衣服,热烈地亲吻抚摩,轻揉挠嫐,侍奉“性爱”,使得穆姜感受到非常地舒适快活,称心如意。穆姜随身“女史”便记载为:通叔孙侨如。此后叔孙侨时常被穆姜传唤入后宫侍奉“性爱”,不知不觉10有余年。叔孙侨如恃于成公生身母亲的宠爱,向穆姜提出:将执掌鲁国政务正卿季文子和卿孟献子,驱逐出鲁国,把他们的家产赐给于自己。穆姜只知道侨如使自己感受到了快乐享受,心疼可爱,就在送鲁成公出征时,对鲁成公说:你要把季文子与孟献子驱逐出鲁国。成公则对母亲穆姜说:我现在要去执行晋国攻打郑国的命令。请您等待,我返回后,再听从奉行您的喻示。穆姜十分恼怒,正好成公庶弟公子偃与公子鉏走过身边,穆姜指着他们说:你要是不办成我说的话,我就让他们取代你做国君。

    7月,鲁成公会合周简王卿尹武公及诸侯们,攻打郑国,出征前穆姜又要鲁成公驱逐季文子和孟献子,鲁成公仍然未这样做。叔孙侨如见鲁成公不听命于穆姜,就派人说与晋国郤犨,并且送以财物,要郤犨拘留并杀死季文子。郤犨于是拘捕了季文子,鲁成公随即派将同母妹妹嫁给郤犨的声伯,到晋国请求释放季文子。声伯告诉郤犨说,季文子和孟献子要是早上亡,鲁国就会晚上亡。后来季文子被释放回鲁国,决定驱逐叔孙侨如出鲁国,并且在朝廷与群臣盟誓。叔孙侨如无奈,只得逃亡至齐国。

    齐灵公生母声孟子听说逃亡来的叔孙侨如,是个美男子,就派人把他传唤入宫中,隔着帘子看,果然生得浓眉大眼,五官端正,白白净净,细皮嫩肉。就叫人告诉叔孙侨如:声孟子夫人喜爱你,要你侍奉与她“性爱”,你从命吗?叔孙侨如回答说:我是逃亡之人,能够得到声孟子夫人的喜爱,感激万分,很愿意遵从夫人之命侍奉与她“性爱”。于是侨如被领去沐浴,焕然一新,被引领入声孟子卧室,侨如见一贵夫人端坐卧榻上,赶紧跪拜。声孟子说:听说你很愿意侍奉与我“性爱”,是真的吗?侨如说:能够侍奉夫人您“性爱”,我太幸福了。声孟子说:听说你在鲁国,穆姜很满意你侍奉她,是真的吗?侨如说:确实是如此。声孟子说:你也能使我感受到很满意吗?侨如说:我一定竭尽全力,使夫人您感受到称心如意。声孟子说:你怎么还低头跪着,抬起头看看我。叔孙侨如便抬头,见声孟子满面春风,华彩娇艳,上前为声孟子脱去衣服,就热情狂烈地亲吻,爱抚,……,声孟子感受到了从来没有过的非常快乐欢喜愉悦兴奋。声孟子随身“女史”即记为:通叔孙侨如。

    这日齐灵公来向母亲请安,声孟子连续多日得获得乐享受快乐,就对灵公说:叔孙侨如使我感受到了非常的快乐愉悦,你要授予他亚卿的职务。按照《周礼》规定,诸侯国设有3个卿,正卿为执政;另外亚卿或称次卿,以及卿为辅政。周王朝崇尚“血亲”关系,卿多是由国君的胞弟或庶兄弟,或者世袭的宗亲担任。叔孙侨如是鲁国姬姓,又是被驱逐出国,虽然声孟子很是喜爱他,齐灵公当然不能任以如此高的职位。声孟子于是告诉侨如,并安慰他说,日后再要齐灵公任命他担任亚卿。叔孙侨如即说:既然是不可受此职务,就算了吧。不必再次要求,我是被鲁国驱逐出的人。即是“侨如曰:‘不可,以。再,罪。’”这几个字的确切涵义所在。尽管声孟子将侨如留在寝宫日夜陪伴自己,侨如却感觉无颜留在齐国,于是又逃奔到卫国,因为与卫国国君是同姓宗亲,后来获得亚卿的职位。

    再说,叔孙侨如逃奔卫国后,声孟子又看中喜爱上齐国庆克,与他“通”。某一天,庆克用衣服遮蔽着,与宫女一同乘坐接他的声孟子专用“辇车”入宫,被鲍牵看见,于是国武子批评庆克,无权乘坐声孟子的辇车,违背礼法。声孟子听说此事后,很恼怒。

    由《左传》里记载的叔孙侨如与穆姜以及声孟子之间的“通”,还有声孟子与庆克之间的“通”实例,得以说明,在现今被视为是违背法律,或者隐蔽不能够公开的“通奸”事情,在我国的上古时期,并非如此。那时所谓的“通”,只是表示作为“聘娶婚”、“掠夺婚”、“继承婚”、“馈赠婚”、“买卖婚”,等等5种礼法婚姻形式之外的,是为男女二人之间,一人向另一人乞求“性爱”,另一人接受同意,即双方自愿前提下的“性爱”行为,不是见不得人,也无需隐讳。穆姜与声孟子甚至可以据之而理直气壮地,要儿子国君答应自己为叔孙侨如牟取的要求,甚至要挟国君,以及声孟子“通”了叔孙侨如,侨如逃奔卫国后,又“通”庆克,正是证明。笔者在随附的《致对“人类起源;中华文明起源;三皇、十纪、五帝、虞、夏、商、周传说史话;氏族社会;酋邦社会;专制王朝”等话题感兴趣朋友们》里,从史话基础上辨析探究了《希腊神话故事》里流传下来的,有关于海伦与帕里斯;埃洛玻与堤厄斯忒斯;克吕泰涅斯托拉与埃癸斯托斯;赫耳弥俄涅与俄瑞斯忒斯;墨伽拉与伊俄拉俄斯;墨洛柏与波吕丰忒斯;等等之间的情爱史话,即是希腊上古迈锡尼文明存在有的一些婚姻习俗。第77、第78、第79篇里则辨析探究了苏美尔人“泥版”记载保存下来的有关沙姆哈特与恩基杜,以及与吉尔伽美什之间的情爱史话,也是反映出苏美尔人当时存在有的一些婚姻习俗。那么上述我国先秦时期存在的这种“通”事例,亦就是我们中华上古时期“贵夫人”得以享有的一种权利。包括秦始皇母亲与嫪毐,也是属于这种“习俗”的传承范例。

    因为“通”不是礼法的婚姻形式,故而会导致悲剧产生。《左传》里记载,鲁桓公三年,即公元前709年,聘娶齐厘公嫡女为嫡妻小君,鲁桓公六年,即公元前706年,生大子同。鲁庄公十八年,即公元前694年,姜氏随同鲁桓公一道回齐国省亲,姜氏胞兄齐襄公在公元前697年继承成为国君。看见分别多年的胞妹,比以前更加妖娆妩媚,风韵婀娜,不觉慕爱不已。以前身为大子,虽然对妹妹十分喜爱,因为君父在世,不敢有非分之想。此时他身为国君,情欲如火如荼,将姜氏领入自己宫中,说:几年不见,你比以前是更加地风韵婀娜,妩媚妖娆。姜氏说:哥哥太夸赞我了。齐襄公说:你确实是美丽极了,连我对你也是爱慕不已。姜氏嫣然一笑,说:哥哥宫里里那么多艳丽妻妾,还会爱慕我?齐襄公说:我发现她们个个都比不上你美艳。姜氏这时才发现齐襄公眼睛充满着强烈的爱欲情火,于是故意挑逗他,说:我最美艳又怎么样?你可是从来没有说过你爱我。齐襄公立即拉着姜氏的手,亲切地抚摸着,说:我过去心中一直都是非常地喜爱你,只是君父在,我不敢造次,没想到你嫁到鲁国10多年,会变得这么美艳。看见齐襄公激情如火如荼的样子,姜氏心里极其得意,笑嘻嘻地再一次挑逗他,说:我是你的妹妹,我最美艳又怎么样,你也不敢说想肏我?!已经是激情荡漾的齐襄公说:我正是要央求你应允我“肏”你。姜氏原本以为齐襄公绝不敢说出这样的话,他竟然会说了出来,不觉热血沸腾,于是有意再逗乐逗乐他,说:我是逗着你玩,你现在是国君,可不能随便瞎说。齐襄公立即搂抱着姜氏,说:我是说真的,是真心爱你,是真诚央求你应允接受与我“性爱”。这时姜氏知道自己的玩笑过份了,原本只是想戏弄他一下,此时此刻却成为盛情难却,只好说:你现在是国君,“君命不可违”,我怎么能违背呢?就任由齐襄公抱着至卧榻上,被他脱去衣服,任凭他狂烈地亲吻、爱抚、挠嫐,至“性爱”结束,姜氏感受到了以前与鲁桓公之间从未有过的激情荡漾,和非常满足满意的快乐陶陶。齐襄公“史官”即记为:通鲁姜氏。姜氏随身“女史”亦记为:通齐襄公。

    就是说,《史记·齐太公世家》里说的,“四年,鲁桓公与夫人,如齐。齐襄公,故尝私通鲁夫人。鲁夫人者,襄公女弟。自厘公时,嫁为鲁桓公妇。及桓公来,而襄公复通焉。鲁桓公知之,怒夫人。夫人以告齐襄公。齐襄公与鲁君饮,醉之。使力士彭生抱上鲁君车。因拉,杀鲁桓公。桓公下车,死矣。鲁人以为让。而齐襄公杀彭生,以谢鲁。”应是存在误错,姜氏嫁鲁国已有16年,齐襄公在“大子”时,是不可能与姜氏“通”奸。并且也彭生非是力士,而是“公子”。历史真相应该是:齐襄公与姜氏“私通”后,姜氏随身女史必然如实记录。在当时,私通只是两厢情愿的“性爱”行为,并不是严重罪过,桓姜在与夫君说笑中,作为笑话告诉夫君,鲁桓公于是说她不应该接受与齐襄公“性爱”,姜氏说:他是国君,“命”我这样做,君命不可违,我怎么能违背“君命”呢?鲁桓公生气说:你是鲁国小君,不是齐国的人,为什么要听“命”于他呢?!之后姜氏将情况告诉齐襄公。齐襄公置宴席向鲁桓公赔不是,鲁桓公喝醉了,齐襄公命公子彭生将鲁桓公送至车上。彭生年轻,血气方刚,姑母受到鲁桓公的批评,反而还要酒宴热情款待他,心中有点不平,在车上推搡了鲁桓公左腹部,导致鲁桓公脾脏破裂而毙命。后来应鲁国之请,齐襄公杀了公子彭生。因为害怕姜氏回鲁国后受到报复,姜氏滞留在齐国。

    《左传·庄公元年》里记载:“元年,春。不称即位,文姜出,故也。三月,夫人孙于齐,不称姜氏,绝,不为亲。礼也。”就是鲁桓公尸体被运回鲁国安葬,到第2年元月,文姜仍然滞留在齐国。由于嫡母小君不在,鲁庄公即位未能举行正常的“加冕”典礼。到新年时,按照“礼法”,国君必须与小君一同祭祀先祖神灵,可是庄公只有14岁,没有也不能够娶妻,必需是与嫡母小君一同祭祀先祖神灵,嫡母小君仍然滞留在齐国,这种祭祀活动无法正常举行。3月,桓姜还是没有回归鲁国,在大傅指导下,鲁桓公派使者到齐国向桓姜申说:夫人如果断绝回归鲁国,鲁庄公就取消与她“母子”亲情,这才是“绝。不为亲”的确切涵义。(本段句读错讹,详细见第193篇辨析解说)庄公当时不过14岁,其胞弟仲庆父、叔牙、季友,年龄更小,需要获得到母亲的照顾。考虑回鲁国后,不再会有危险,在“母爱”作用驱使下,桓姜于是返回鲁国。不过她与齐襄公之间的情爱,却缠绵悱恻,恋恋难舍。之后经常与齐襄公“相会”,了却两人之间的相思与情爱。只是《左传》里记载的次数,比《春秋》少。因为都不是完整性的史料,实际相会情况,要多得许多。

    又,《左传·襄公三十年》里记载:“蔡景侯,为大子娶于楚。通焉。大子,弑景侯。”《左传·襄公二十八年》里亦记载:“子产曰:‘蔡侯,……若不免,必由其子。其,为君也,淫。而不父。’”就是蔡景侯从楚国娶回大子妃,看见她娇嫩艳丽,楚楚动人,喜爱得不得了。一日,蔡景侯将大子妃传唤到自己宫中,对她说:你长得实在是太美丽了,太令我喜爱了,我现在很想能够与你“性爱”。大子妃听说顿时懵了,她从小在楚国受到就是“君命至上”与“君命不可违”的说教,嫁到蔡国被训导3个月,也是“君命至上”与“君命不可违”。她不知道应该怎样回答才好?君父说的话就是“君命”,违背“君命”,那可是大罪!见大子妃犹犹豫豫,不知所措,蔡景侯又说:我确实是非常非常喜爱你,你就应允我吧?大子妃早已经心慌意乱,懵懵懂懂,在蔡景侯追问逼迫下,稀里糊涂地说:君父之命,儿媳不敢违背。蔡景侯听了,兴奋地立即搂着大子妃热烈亲吻,大子妃只得任凭他疯狂地在自己身上亲吻、挠嫐、弄玩,……。史官于是记为:通大子妃。大子妃随身女史亦记为:通侯。

    蔡景侯从大子妃身上感受到了无比的快乐,就频频传唤她到宫中“性爱”。不但大子妃不敢违背“君父”之命,连大子也不敢有异言,要是惹恼了蔡景侯,不但“大子”随时会被撤换,甚至他的小命也保不住。然而,大子表面上遵从,内心却非常恼恨,兼之这种“通”几乎是公开的行为,不但宫中知晓,朝廷知晓,全国知晓,连外国也都知晓。故而郑国子产在公元前545年,才会预言说蔡景侯如果不免于灾祸,灾祸将会是出于他自己的儿子。果不然,公元前543年,大子终于杀死蔡景侯,继承成为国君,就是蔡灵侯。顺便一说,按照“礼法”,君主喜爱臣子的妻或妾,臣子就应该将自己的妻或妾奉献给君主,卫宣公和楚平王都是将为自己大子娶回的儿媳“纳”为自己嫡妻,就是证明。因而蔡景侯“通”奸大子妃并没有罪过,并没有违背“礼法“,而蔡灵侯杀死君父,却是犯了弑父的“大逆”之罪。公元前531年,楚灵王以蔡灵侯“弑君父”的罪责,诱杀蔡灵侯。

    上述种种事例,表明我国上古时期的“通”,即现今说的“通奸”,如果是“贵夫人”丈夫亡故,就是属于一种两厢情愿,虽然不具有“礼法”婚姻关系,却也是“正当”的两厢情愿性行为。由此可知,楚国射师斗廉的“谏”言,不是针对子元与息妫之间“私通”所说,应该是“谏”阻子元与楚文王“庶妻”们之间的“私通”。理由是楚文王“庶妻”们的性爱权利,是属于楚成王所有,因为楚成王当时只有17岁,需要等待到20岁举行“冠礼”之后,才能够与这些“庶母”们性爱。斗廉认为,这些身份高贵且美艳的楚成王“庶母”们,应该是楚成王专享的“禁脔”,子元与她们“私通”,是侵占损害了楚成王的利益,是为冒犯楚成王,对君主不恭。出于对楚成王忠诚,谏言阻止子元这样做。

    可是子元自恃得到王后息妫的默许,楚成王亦是不介意此事情,就利用执掌政务的“权力”,刑罚斗廉“戴枷示众”,以此阻止别人效尤。斗廉的宗亲申公斗班,对于子元存在冒犯楚成王的过错,不但不改,反而刑罚忠臣谏言者,非常恼怒。当时贵族们都可以佩戴宝剑上朝廷,于是斗班乘子元不备,迅速拔剑刺杀死子元。即是《左传·庄公三十年》说的,“秋,申公斗班杀子元”,历史的真相所在。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