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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篇忽视科学和性病本质认识“性自由”引发艾滋病世界漫延专偶婚姻是千年错误厄难“

 文化龙乡 2015-03-20

               第一百二十二篇  忽视科学和性病本质认识  “性自由”引发艾滋病世界漫延

                              专偶婚姻是千年错误厄难  “继承婚”源出父系制家庭因由

    除了《左传》里记载有的几件“烝”与1件“报”的例,被错误说成是为“与母辈通奸”,《史记·匈奴列传》里则说:“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曰淳维。……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隋书》卷五十四里亦说:“突厥之先,平凉杂胡也,姓阿史那氏。……父兄死,子弟妻其群母,及嫂。……大抵与匈奴同俗。”对此,一般认为其就是“继承婚”,但是这样的情况,只不过是为落后野蛮的诸如匈奴、乌孙,以及西夏、突厥等等的民族们,才会具有的被嗤之以鼻的习俗,自诩是为堂堂礼仪之邦的我们中华汉族,当然不会由此“陋俗”。然而这种观点是为错误,正如《史记·匈奴列传》里所说,匈奴乃是我国创建夏王朝的有夏氏的支系后裔,在随附的《从越国追索夏代、有夏氏、禹、酋邦社会、专制王朝、中华文明等的起源及历史真相》A、C、D、E、G、H、I、S、T、U、W、X、Y、Z等等里面,笔者详细讲述了创建我国夏王朝的“有夏氏”,以及“禹酋邦”的来龙去脉。据之可以知晓,匈奴人这种“继承婚”习俗,实际就是传承于我们中华上古的“禹”,亦就是古文籍里累累提及到的虞夏商周四代之“虞代”和“夏代”。

    《史记·大宛列传》记载说:“乌孙以千匹马,聘汉女。汉遣宗室女江都翁主,往,妻乌孙。乌孙王昆莫,以为右夫人。匈奴亦遣女,妻昆莫。昆莫以为左夫人。昆莫曰:‘我老。’乃令其孙岑,娶,妻翁主。”

班固撰《汉书·西域传》的时候,从皇家府库搜集到的材料更为详细,记载说:“初,昆莫有十余子。中子大禄强,善将,将众万余骑,别居。大禄兄太子,太子有子,曰岑陬。太子蚤死,谓昆莫,曰:‘必以岑陬,为太子。’昆莫哀,许之。大禄怒。乃收其昆弟,将众畔,谋攻岑陬。……乌孙以千匹马,聘。汉元封中,遣江都王建女细君,为公主,以妻焉。……乌孙昆莫,以为右夫人。匈奴亦遣女,妻昆莫。昆莫,以为左夫人。公主至其国,自治宫室居。岁时,一再与昆莫会。置酒饮食,以币、帛,赐王左右贵人。昆莫年老,言语不通,公主悲愁。自为作歌,曰:‘吾家嫁吾兮,天一方;远托异国兮,乌孙王。穹庐为室兮,旃为墙;以肉为食兮,酪为浆。居常土思兮,心内伤;愿为黄鹄兮,归故乡。’……昆莫年老,欲使其孙岑陬,尚公主。公主不听,上书,言状。天子报,曰:‘从其国俗。欲与乌孙共灭胡。’岑陬遂妻公主。昆莫死。岑陬代立。岑陬者,官号也,名军须靡。昆莫,王号也,名猎骄靡。后书‘昆弥’云。岑陬尚江都公主,生一女,少夫。公主死。汉复以楚王戊之孙解忧,为公主,妻岑陬。岑陬胡妇子泥靡尚小,岑陬且死,以国与季父大禄子翁归靡。曰:‘泥靡大,以国归之。’翁归靡既立,号肥王。复尚楚主解忧,生三男两女。……乌孙昆弥翁归靡死,乌孙贵人共从本约,立岑陬子泥靡,代为昆靡,号狂王。……狂王复尚楚主解忧,生一男鴟靡。”

    又,《汉书·元帝纪》记载说:“竟宁元年(公元前33年),春正月。匈奴呼韩邪单于来朝。……赐单于:待诏掖庭王墙,为阏氏。”《汉书·匈奴传》亦记载:“竟宁元年,单于复入朝。……单于自言,愿婿汉氏,以自亲。元帝以后宫良家子王墙,字昭君,赐单于。……王昭君,号宁胡阏氏。生一男,伊屠智牙师,为右日逐王。呼韩邪立二十八年,建始二年,死。……雕陶莫皋立,为复株累若鞮单于。……复株累若鞮单于复妻王昭君,生二女。长女云为须卜居次,小女为当于居次。”

    再者,《隋书》卷五十四里说:“突厥 ……沙钵略子,曰染干,号突利可汗,居北方。遣使求婚。(隋文帝开皇)十七年,突利遣使来逆女。上,舍之太常,教以六礼,妻以宗女安义公主。……(开皇十八年夏六月)拜染干为意利珍豆启明可汗、华言‘意智健’也。……是时,安义主已卒,上,以宗女义成公主,妻之。……(隋炀帝大业中)是岁,(启明可汗)疾,终。上,为之废朝三日。立其子咄吉世,是为始毕可汗。表请尚公主。诏:‘从其俗。’”“西突厥……其国立鞅素特勒之子,是为泥利可汗。卒。子达曼立,号泥撅处罗可汗。其母,向氏。本中国人,生达曼。而泥利卒。向氏又嫁其弟婆实特勤。”

    还有,《旧唐书》卷一百六十四里说:“(唐高祖武德二年二月)始毕卒。其子什钵苾以年幼,不堪嗣位,立为泥步设,使居东偏,直幽州之北。立其弟俟利弗设,是为处罗可汗。处罗可汗嗣位,又以隋义成公主为妻。遣使入朝,告丧。……(武德三年六月)俄而,处罗卒。义成公主以其子奥射设弱,废,不立之。遂立处罗之弟咄苾,是为颉利可汗。……武德三年,颉利又纳义成公主为妻。以始毕之子什钵苾为突利可汗,遣使入朝,告处罗死。”

    这些就是我国官修的“正史”里面,所记载的“继承婚”范例。然而,不论是司马迁或班固,还是魏征与刘昫,他们对于“继承婚”,都没有能够产生出正确的认识知晓,故而在表述上出现重要的误错。为了得以彻底弄清楚“继承婚”的真实历史面貌,有必要先概括解说一下,我们人类“婚姻”形成产生与发展进步的整个历史过程情况:

    如第9、第10、第21篇里辨析说过,我们人类在漫漫300多万年的“动物群”时代,以及“氏族社会”的氏族组织初级阶段时期,被称为“杂交”,即是与我们现今看到的其它动物们的“性行为”,是完全一样。到了“氏族社会”氏族组织的高级阶段,进步产生出了“氏族外婚”。由于当时整个氏族的群伙都是住在一个山洞里,既然氏族成员之间禁止“性交媾”,每当“发情期”的时候,成年男人与成年且无哺乳的女人们,只能分别各自结伙到“领地”的周边地区,遇到了胞族以外的异性群伙,便互相选择配对,尔后双双进行“性交媾”。我国古文籍里记载说的“野合”,以及全世界有许多表达男女性交媾或者男人阴茎勃起的“岩画”,就是这一历史事实的记录记述。之后,如第108篇里辨析说过,当人类进步入“锄耕农业”时期,为了能够在适宜于耕种的山谷地方劳动生活,人们发明出使用树干、树枝、茅草、兽皮等的材料搭盖“窝棚”或者半地穴式的“小屋”,以居住。如是,每当“发情期”的时候,成年的男人们就可以结伙到附近没有血缘关系的“聚落”,与那里的成年且无哺乳的女人们,互相选择配对,尔后就在她们居住的窝棚或小屋内之卧铺上面,进行“性交媾”,即是所谓的“群婚”。这一情况是一直延续到“氏族社会”终结。

    已如随附的《从越国追索夏代、有夏氏、禹、酋邦社会、专制王朝、中华文明等的起源及历史真相》B里面辨析说过,人类发展进步入灌溉农业的酋邦社会之后,新的生产劳动形态,不再是必需要以整个“氏族”为基本单元,不再是必须要由氏族首领进行劳动分工与生活管理,而是更适合于10几个上下的人员,组成为一个“家庭”,成为独立劳动与生活的基本单元。故而,“氏族”无一例外必然会要分离成为以姐妹为核心的家庭,也就是所谓“母系制”家庭。在这个历史时期,成年男人们只需到“家族”、“宗族”、“同姓”以外的人家,向其成年的女人求“性爱”,只需要获得到被求者的应允,他们就可以在女方的卧室内进行“性交媾”。并且只要双方都感觉满意和愿意,就可以继续保持这种的“性爱”关系,男人是夜晚来到女方家宿夜,天亮则返回自己的“家庭”,日常的劳动与生活,双方都是属于各自原本的“家庭”。生的孩子属于女方“家庭”的成员,被女方“家庭”抚养,传承女方“家庭”的财产。任何时候任何一方不想再继续保持这种的“性爱”关系,即可以随时“中止”这种的关系,或以后再恢复;或者“终止”而不再恢复。男人和女人都可以各自保持几个这样的“情人”,或者称为“性伴侣”,双方都无权干涉或者阻扰对方对于“情人”的喜好与选择。这种婚姻形式,就是所谓的“对偶婚”,即双方一般会是长时间地保持这种自由的“性爱”关系,但是不受到我们现在观念上的“法律”的保护与约束,不需要有任何的“客观理由”,只要其中一方不想再继续维持,这种“性爱”关系就可以被解除掉。我国云南省宁蒗县摩梭人流传至今称之的“阿注婚”,亦称“走婚”,就是这一上古时期婚姻形式的活化石。其实这一婚姻形态,唯一才是我们人类的真正幸福美满的“婚姻”形态。

    我们现今存在的被称之为“专偶婚”,乃是人类“酋邦社会”高级阶段时期形成产生出来。其基本特点是:女人必须是离开自己从小生活成长的“娘家”,“嫁”到丈夫家去,“终生”受到丈夫以及丈夫家族的保护,生为“丈夫”家族的人,死则成为“丈夫”家族的鬼魂,受到“丈夫”家族子子孙孙的供奉祭奠。而且婚姻当事人自己,却没有选择和决定自己“婚姻”的权利。不仅女子初嫁时,完全由父兄(父亲亡故后,则由兄弟)做主,嫁后,则成为是丈夫“家族”里的外来被接纳成员,此后即使“丈夫”亡故,也没有自主“再嫁”或“再婚”的权利。就是男人们,除了初婚一般是由父亲做主,就是成为了“家族长”之后,再娶妻子,还必须依从于“占卜”的结果,即“神灵”的意愿。正因为如此,婚姻成为是“约定俗成”,“婚姻”关系一旦确定,男女双方都是不能够随意抛弃另一方,必需厮守老死,甚至是同墓而葬,这就是“专偶婚”的基本原理缘由所在。

    依据考古已经发现到的“夫妻合葬墓”,我们得以确证:人类“父系制”家庭的存在,最早可以上溯到5、6千年之前。然而需要特别强调向读者们提出和说明的是:至今已经延续存在有5千多年之久的“专偶婚”,实质上却是一个违反自然科学原理,悖逆人类生理本能,失调正常性爱欲求,诱发家庭暴力伤害,产生性病传播蔓延,导致社会情仇战争,的罪魁祸首,是人类已经延续存在有5千多年之久的严重错误。因为“情爱”而诱使产生出的恩怨仇恨与伤害杀戮,不只是皇帝王侯,民间亦然,古往今来不知是有多少,人们不会陌生。可是被很多人们忽视的一个事情是:有的人可能会羡慕那些帝王君主们,后宫美人三千,得以尽情享受美妻娇妾之“艳福”。殊不知这种“艳福”里面,还会蕴藏着极大的灾难,《左传》里面就记载有许多的诸侯国君,30余岁正当人的“旺盛”之时,他们却一命呜呼。究其原委,就是因为他们在少年之时,得以享受并且热衷于“性爱”,以致引发出中医学称之的“肾阳亢阴虚”一种疾病。这种疾病的表现是:对于“性爱”的欲求企盼总是非常地强烈,可是性器官的“性交媾”功能却是十分甚或是严重的虚弱。或者说性器官的“性交媾”功能越是日益衰弱的情况下,对于“性爱”的欲求企盼却会是越发强烈。再者,太平盛世曾经有多少的帝王们,都喜好热衷于“炼丹”,却没有一个百岁长命,反而都是早早毙命于“丹”中毒。为什么?就是因为他们不懂得人的机体与“性”器官的生理本质和科学原理。

    1955年,德国哲学家马尔库塞出版《爱欲与文明》,认为资本主义社会不能实现个人自由和个人幸福;认为幸福与性的自由,是不可分割;认为一切文明,都是压制人的自由意志。提出:人们必须从禁欲主义和“性的异化”中,解放自己;人类文明的核心问题,就是爱欲;人类的解放与性的解放,是一回事;在理想社会中,文明会因性力的解放,而焕发出更旺盛的活力。马尔库塞这一理念在上个世纪的50年代,引发了风靡西方社会的“性解放”、“性自由”的轰轰烈烈运动。然而非常非常非常遗憾的是,“性自由”作为是对于延续几千年的“专偶婚”传统的背叛,当西方人们积极倡导而享受沉浸在自由的“性爱”之中时,却然忽视了已经是困扰人类有几千年的“性病”问题。因而令所有人们都始料不及的是,作为“大自然”对于人类背叛传统“专偶婚”的报复(准确说是为人类“性自由”中的无意结果),引发出蔓延全世界的“艾滋病”灾难。由于现代发达的“世界化”的交流交往与旅游,尤其是火红热烈美轮美奂的商品化“性交媾”,追求与异域女人的性爱享乐,致使数以千万计人们遭受这一疾病折磨,其中绝大多数则是“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受害者。

    虽然曾经有人提出,艾滋病“病毒”是由非洲猩猩传播给予人类,然而客观事实却是:“性病”困扰人类已经有几千年的时间,可是人类以外的其它所有动物们,都不存在有着“性病”,当然至今尚且没有对于其它所有动物们定期进行“性健康”体检。不知有没有人想到过:为什么其它的动物们都不会患有“性病”?“性病”唯一会是光顾我们人类的机体呢?笔者之所以在此提起“性自由”与“艾滋病”的话题,只是要向读者讲说,“专偶婚”确实是存在了几千年的错误,不仅是给人类带来了无数的苦痛,亦是许许多多人祸灾难的根源。所以说半个多世纪之前,西方社会那场轰轰烈烈的“性自由”运动,其的目其实没有错。之所以引发出了蔓延全世界的“艾滋病”灾难,只是因为人们没有能够正确认知“性系统器官组织”生理机能的本质,尤其是“性病”之所以形成产生的真正根源所在。其实医学家们早在几十年前,就已经从人体的解剖学和生理学上,对于人类“性系统器官组织”的组织构造及生理机能,作出科学的解释。只是这一原本应该是为家喻户晓和妇孺皆知的事情,实际上绝大绝大多数的人们都是不知晓不懂得。

    笔者认为,我们应该是在吸取“性自由”引发的艾滋病世界蔓延惨痛教训基础上,从人体解剖学与生理学的角度上,正确认知人类“性爱”的本质,认知为中医学所称说的“肾阳亢阴虚”及“肾气虚”的原理缘由,认知唯有人类才患有的“性病”的根源所在。在符合医学科学原理,适宜人类生理本能,获得正常性爱欲求,消除情仇恩怨伤害,不再家庭暴力冲突,等基础上,以及在确保卫生健康,杜绝性病形成产生,等前提下,彻底纠正几千年来家庭是被捆绑在“性爱”基础上的“专偶婚”这一错误,重新回复到人类历史上最为幸福美满的类似于母系制家庭时期的“情人”、“情爱”的婚姻形态去,让“性爱”与“家庭”两者分离开来,各自独立。作为与缺乏科学知识性和随意茫然性的“性自由”理念相区别,笔者将之称为“性自主”。因为这里面涉及有西医学和中医学的许多知识理论,内容颇多,必须阐释清楚明白,这些不是本篇的话题,以后再专篇加以阐述。

    回到“继承婚”的话题上来,“继承婚”究竟是怎样形成产生出来的呢?

    笔者以及辨析说过,人类在酋邦社会初级阶段,所有“氏族”必然地无一例外地会要分裂成为以“姐妹”为核心的母系制家庭。再说,在氏族社会时期,不论是谁,或者劳动中被伤残,或者自然或人为被伤残,或者患病而残疾,氏族都会供养照顾他。在“母系制”家庭时期,母亲舅舅与姐妹兄弟们,也会是供养照顾他。可是到了“父系制”社会,如兄弟们成年结婚后,各自独立成家,其中一人意外死亡,生下妻子带着一个2岁、一个5岁、一个8岁3个小孩,显然她是养活照顾不了3个孩子生存下去。或者还没有生孩子,孤身一人怎么继续生活。再说,上古曾经存在“妻姐妹婚”,如果一个生了儿子,另外只生了女儿,丈夫死后,作为儿子必然要赡养母亲,只生了女儿的“母亲”,依靠谁生活?还有前妻死了,又娶了后妻,后妻小孩小,或没有生儿子,她丈夫死了,她或她的孩子依靠谁生活?

    总而言之,正是“父系制”社会的初始时期,就存在有着这些种种的情况事实,怎么处理解决?于是也就必然会要形成产生出:兄弟死了,如果他有已经成年尚未结婚的弟弟,就由其弟弟娶嫂子为妻子。要使其弟弟还小,自己还得依靠别人抚养,就只能由已经结婚成家的兄弟照顾抚养她或孩子。这样就会涉及如何照顾抚养的问题,要是只给她送一些食物,就会是想起来送一点,忘记了即没有食物吃。所以必须将她或孩子接到自己家里,成为是一家人,共同劳动,一起生活,互相照顾,关心爱护。也正是因于此,嫂子或者弟媳,不只是吃饭,同时还必然存在有着“性欲”。按照儒家“理念”,女人在丈夫死后,必须是“守寡”终身,为丈夫保持“贞节”。然而这却是严重违背人类的生理本能,“性欲”的本质是什么?是一种激情与冲动,不论是男人或女人,当产生出“性欲”的时候,都需要通过“性交媾”使得性的欲求获得到“宣泄”和“消停”。上古的先民们还没有儒家的“贞节”思想,既然是生活在一起,互相关爱照顾帮助,嫂子或者弟媳的“性欲”,自然也就只能够是从与伯兄或者小叔(丈夫兄弟)的“性交媾”中,获得所需要的“性爱”。

    同理,父亲死后,除了生身母亲必须赡养,包括后母在内的庶母,因为伯父叔父们老了,只能由儿子接回家中一起劳动,共同生活。这之中尚且没有丧失掉“性爱欲望”的庶母,每当她们产生出了“性欲”激情冲动的时候,也就只能够是由非亲生的儿子与她“性交媾”。这在“儒家”理念看来,是为很丑陋的悖乱伦理的行为,其实质却是人类机体生理机能的一种正常需求,是上古先民们在质朴基础上,对于这种正常生理需求获得合理满足。

    约定俗称,这就是人类上古时期“继承婚”之所以形成产生出来的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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