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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反駁的八個層次」

 水三石01 2015-03-23

網誌裡,常誇周帥的文章,對此,就不贅述了。

讀完他那篇《反駁的八個層次》後,突然有股衝動,想幫忙補點案例。


昔時文人,讀前人經典,常以傳、注、箋、……等方式,附議其間,以利後學通曉

今仿之。




反駁的八個層次

周玄毅

美國人保羅.格雷厄姆(Paul Graham)是個 IT 天才,也是個成功的企業家。不過他最為人熟知的貢獻,是整理出一套「反駁的層次」(hierarchy of disagreement),把網絡上常見的反對意見歸納為金字塔式的七層。

最等而下之的是謾罵(name-calling),比如中國網民最熟悉的「腦殘」、「樓主該吃藥了」之類。稍有檔次的論戰,都不會出現這類言辭。像李敖這樣狂得沒邊的人,也必須要澄清說,別人是罵蔣介石是混蛋,而他則是「證明」蔣介石是混蛋,所以並不是在謾罵。可見,「謾罵 = 不講理」這個公式,是誰也不敢否認的。


階層一 《謾罵》

甲:暴力電玩有可能會影響年輕人,導致偏差行為的產生,我建議政府應該多管管。

乙:靠,腦殘一個!

丙:呵呵,笑而不語(是的,貶諷也是一種謾罵)


其次是人身攻擊,也就是對人不對事,有個拉丁文專名叫 ad hominem,可見其源遠流長。最常見的是亂貼標籤,「五毛」、「公知」的帽子滿天飛。再高級點,則是指出由於存在利益相關,所以說話者的觀點不足為信。比如專家往往跟相關領域有利利益瓜葛,所以專家的話都不能信;醫生開藥是能拿回扣的,所以醫生開的藥不能吃。這種辯風又被稱為「污泉」,直譯為「在井里投毒」(poison the well),確實是非常形象——直接污染這口井,當然最為省事;我才懶得反駁你的觀點呢,直接把你這個人搞臭不就行了?


補充一點:在邏輯中,所謂人身攻擊的謬誤,與一般所理解的「人格侮辱」不同——人身攻擊的關鍵,不在於有沒有罵人,而在於有沒有「藉由評論對方的性格、動機、職業、地位或處境,當成是對其論點的反駁」。

換言之,說「小明是個豬腦,咱們揍他」,不算人身攻擊(言者只想侮辱,沒想藉此論證)。

但若說「小明是個豬腦,所以他的論點一定錯」,則算人身攻擊


階層二 《人身攻擊

甲:暴力電玩有可能會影響年輕人,導致偏差行為的產生,我建議政府應該多管管。

乙:你自己有沒有打過電玩?你懂什麼啊?

丙:對不起,關於這個問題,我們最好還是聽專家的意見吧(是的,這同樣是人身攻擊)


再次,也就是第三個層級的反駁,叫做「針對語氣」(responding to tone),也就是糾纏態度問題。古惑仔電影里小弟給大哥壯聲勢,從來都是指著對方的鼻子叫囂「注意你的態度!」沒見過誰真的反駁對方觀點的。因為出來混面子比裡子重要,就像吵架時氣勢比道理重要。一個觀點讓你不爽,如果滿腦子都是「你怎麼說話的?」「我就是看不慣你那個德性」,那就是還停留在情緒層面,並沒有真正進入有意義的反駁。


階層三 《糾纏語氣態度》

甲:暴力電玩有可能會影響年輕人,導致偏差行為的產生,我建議政府應該多管管。

乙:你這樣說,讓我們這些乖乖打電玩的人情何以堪?

丙:我覺得輕易批評別人的喜好,是一種很不尊重的行為


嚴格來說,前三種反駁只是徒有其表,從第四個層也就是「提出異議」(contradiction)開始,慢慢進入正題。但是,如果單純只是提出異議,那未免也太容易了。你說東,我就說西;你說打狗,我就說攆雞。你說米飯里有沙子,我就說沙子里畢竟還有米飯。其實也怪無聊的。所以還需要再上一層,把單純的異議變成一種「辯駁」(counterargument),也就是用論據和推理來支撐自己的異議,這是第五層。


階層四 《提出缺乏論證的反例》

甲:暴力電玩有可能會影響年輕人,導致偏差行為的產生,我建議政府應該多管管。

乙:胡說,我從小就玩電動玩到大,照樣是個好學生!

丙:專業的電競選手,每週都要打上幾十個小時的電玩,難道他們多半都有暴力傾向?


階層五 《自說自話的反駁》

甲:暴力電玩有可能會影響年輕人,導致偏差行為的產生,我建議政府應該多管管。

乙:照你這麼說,談戀愛更有可能導致年輕人的偏差行為,所以是不是也要禁止?

丙:電玩也是有好處的!研究顯示打電玩可以增進手眼協調、訓練大腦反應。


做到這一層已經很不容易,但是別忘了,就算你的反駁有理有據,也未必是有的放矢。著名的「稻草人謬誤」,就是指這種樹立一個錯誤的假想敵,駁得很熱鬧但卻完全放空炮的情況。所以,辯駁思路本身沒問題,只是保證了子彈的質量,真要打倒目標,還得瞄得夠准才行。這就是第六層級的「針鋒相對的辯駁」(refutation),必須要援引對方的原話,找出其中的錯誤,並且解釋清楚為甚麼是錯的。


階層六 《針鋒相對的反駁》

甲:暴力電玩有可能會影響年輕人,導致偏差行為的產生,我建議政府應該多管管。

乙:所謂「有可能影響年輕人」,究竟程度是多少?

丙:所謂的「偏差行為」,與「犯罪行為」,在研究中是同一個概念嗎?


不過,對方的錯誤可能會有很多,歸根到底的關鍵問題卻往往只是某一點。就像一個人病症可能很多,病因卻只是一個。所以比針鋒相對更高級的,是「正中要害的辯駁」(refuting the central point)。正如高明的醫生,一定不會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是要在不同的疼痛中找到統一的病因,並且對症下藥。根據我的經驗,一場辯論聽下來,最關鍵的問題其實也就那麼一兩個,誰能最準確地發現並且予以澄清,誰就是贏家。


正中要害,聽來神奇,說白了,其實就是質疑對方的「核心論點」——在政策辯論中,選手最耳熟能詳的四大核心論點,即「需要、根屬、解決、損益」是也。

不過,懂歸懂,又有多少人能看出,下面案例中的乙、丙兩位是在質疑需要性?


階層七 《正中要害的反駁》

甲:暴力電玩有可能會影響年輕人,導致偏差行為的產生,我建議政府應該多管管。

乙:說要政府「多管管」……但你怎麼證明目前政府的管制(如分級制)是「不足的」?

丙:所有事物的管制(如毒品、槍械),是不是都要嚴格到「無人因此犯罪」後,才能叫足夠?


格雷厄姆認為,這個第七層次,就是最高境界的反駁。不過事實上,還有一種比這還要高級的反駁,那就是發掘對方的真實關切,並以此出發來證明對方本不應該如此。前七層都是在挑刺,而這一層則有質的不同——根本就不抬槓,以全心全意為對方著想的態度證明對方是錯的。說白了,不是我想反對你,而是為了你自己好,你自己也應該反對自己。

道理其實很簡單:只要對方不是完全無腦,你想要反駁的過錯裡,就一定存在某種正確的東西,因此一味的反駁難免遇到反彈,倒不如充分承認對方的某種合理性,順勢而為地推翻對方的主張。比如說,不道德的行為之所以是錯,最硬的理由,其實是它也會最終損害你自己的利益;這比劈頭蓋臉一通罵,逼著人家承認自己就是胎裡壞,說服力要大得多。


最後這一層,乃周帥神來之筆——至此,已經不是在談邏輯上,論證與反駁的效力高低,而開始進入到修辭學(rhetoric,亦譯為論辯)的領域了。


關於修辭論辯之學,亞里斯多德有句名言,將之界定的最妙。

一種能在任何一個問題上,找出可能的說服方式的藝術。」

這句話的重音,我認為,要放在「藝術」兩字上頭。


對某甲來說,想要保護青少年,想要降低偏差行為,那本心,是沒錯的。

反駁這種人,就算能駁倒他的爛論點,也駁不倒他的好心腸。


因此,什麼是《發掘對方的真實關切》,千言萬語,不如用一則漫畫來表達。

當然,寓意未必完全精準(我找圖沒那麼神),讀者還需自行揣摩。

有關「反駁的八個層次」 - 黃執中 - 滿座衣冠似雪


總之,從謾罵、人身攻擊和糾纏態度的情緒宣洩,到理據越來越充分,越來越有針對性的辯駁,再到以承認對方的合理性為前提的順勢而為,反駁也有由低到高的層次之別,大家都往高處走,意見市場就會清靜得多,有意義得多。


不同於微博上的調笑挖苦、百無禁忌,周帥寫文章,似乎多是要在正經場合發表的。

所以,結論往往都挺正經。


對此,千言萬語,不如用一張圖片來表達。

來自我最喜歡的脫口秀演員,喬治.卡林……長路漫漫,他已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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