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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开实体书店? 快来申报扶持金!

 昵称12350374 2015-03-24

  本报《文创周刊》受权第一时间发布相关申报细则

  只要您的书店符合相关条件,都可以进行申报

  民营实体书店的发展颇受关注。

  本报讯

  (记者刘筠) 2014年度市民营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凡2013年1月1日前在我市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民营或民营控股实体书店(不包括网上书店),符合条件的,都可以进行申报。

  近年来,实体书店数量逐渐减少,经营有所萎缩,全市实体书店数量从2007年的287家减少至2013年的224家,而从2007年坚持经营至2013年的仅有近150家。2013年我市民营书店207家,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内的180家。实体书店业主,尤其是民营书店期待社会关注与政府扶持。

  去年底,厦门市文改办、厦门市文广新局、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厦门市扶持民营实体书店发展暂行办法》,从2015年起,每年安排200万元至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鼓励、扶持厦门市民营实体书店持续健康发展,包括为厦门市从事出版物零售的民营或民营控股企业提供项目补助、贷款贴息、成本补贴和特色奖励四个方面的扶持资金。此外,还将从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厦门市政园林局等部门直管公房中,选择合适的场所,以优惠租金优先配置给民营实体书店。

  厦门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日前公布了2014年度市民营书店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并授权本报《文创周刊》将向全市发布。

  据悉,此次申报的主体为2013年1月1日前在我市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民营或民营控股实体书店(不包括网上书店);申报条件为:1.营业场所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平方米(不包含仓库),出版物的经营面积占总营业面积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2.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品牌价值或专业特色;3.出版物发行为其主营业务,出版物销售收入占比不低于50%;4.遵纪守法、文明经营,服从、配合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监管,最近两年内按期参加并通过年度核验,未受到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理,且无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违法记录。

  即日起到2015年3月31日,申请单位应向所在区文体出版局提交申报材料,包括《厦门市民营实体书店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表》(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附件材料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法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复印件;若申请项目补助、申请贷款贴息或申请成本补助,还需要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此通告内容、厦门市民营书店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表及需提交的材料证明以及各区受理部门联系方式等细节,请登录厦门网、厦门市文广新局网站查阅及下载。

  链接

  四种资助方式

  (一)项目补助。根据申请单位全年举办、承办各项活动的总体情况和社会效果,具体补助金额一般为实际财务发生额的80%,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二)贷款贴息。主要适用于对有偿还能力的书店进行场所改造建设、专业设备更新等业务领域拓展时所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予以补贴。根据申请单位实际贷款的利息总额,给予30%-50%的贴息金额。贴息期限原则上为1年,最多不超过2年,每家实体书店的贴息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三)成本补贴。主要适用于书店房租、装修等日常运营费用。根据申请单位实际支付的房租、装修等费用,给予25%补贴,采取一年申报一次的方式,每家书店每年的补贴总额不超过30万元;若书店场地本身已经享受公房租金优惠或其他政策性优惠措施,原则上不再申请此项资金。

  (四)特色奖励。主要适用于对长期坚守发行业阵地,为读者提供持续服务的书店,或具有“专”“精”“特”“新”特色的书店进行奖励,一次最高奖励金额每家书店不超过20万元。

(责任编辑:HN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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