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投资目的不同,通常将外商投资战略分为成本导向型投资战略和市场导向型投资战略。采用不同投资战略的外商,其撤资的动因及对东道国就业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具有明显的差异。比较分析发现:发展中国家的引资重点应随着其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调整;外商撤资预警的重中之重是预防外商大规模撤资;外资监管的重点是成本导向型战略的外商投资。 关键词:外商撤资;成本导向型投资战略;市场导向型投资战略;撤资差异政策 一、引言 本文所论之撤资,是指外商(包括外国公司、企业等经济组织)撤出资本,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在东道国或地区的生产经营活动。国外对撤资问题的研究始于2 0世纪7 0年代,其代表性理论主要有博迪温的撤资条件说、波特的撤资障碍说、哈密尔顿的撤资决定说和凯森的撤资方式说等。国内对撤资问题的研究自2 0世纪9 0年代末期开始增多。其主要成果有王水娟等对国际资本外撤的风险评估与防范研究,徐艳梅等对撤资的原因、影响、特征的研究,毛蕴诗等对跨国公司撤资后再投资的研究等。国内学者的研究多数是运用国外理论框架对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撤资现象进行具体分析,而且成果颇丰。但是,现有研究缺乏比较分析,因此本文拟从投资战略的视角,比较分析不同投资战略下外商撤资的差异性。根据投资目标不同,通常可以将对外直接投资战略分为两类,即成本导向型投资战略和市场导向型投资战略。成本导向型投资战略主要以利用当地廉价资源、降低产品成本为目标,其生产的产品主要返销母国或出口第三国;市场导向型战略则直接指向东道国的产品销售市场,以进入当地市场获取较高利润为目标。一个可以直接观察到的事实是,投资战略不同,外商的投资行为也会呈现出明显的差异:通常选择成本导向投资战略的外商,其投资规模一般较小,多为中小企业,其投资行业一般为低端制造业(劳动密集型);选择市场导向投资战略的外商,其投资规模较大,多为实力雄厚的跨国公司子公司,其投资产业多为高端制造业(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若外商决定撤资,那么其投资行为便会发生逆向变化,从而使得选择不同投资战略的外商在撤资动因、撤资影响等方面呈现出明显的差异性。 二、撤资动因的差异 从撤资动因看,无论采用何种投资战略,外商撤资通常是未能实现其投资战略目标的结果。 采用成本导向投资战略的外商,其对外投资的主要原因在于其产品的国内成本高于国外成本。一般而言,这类外商在其本国生产的产品成本较高,其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动机之一,就是要利用东道国的廉价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来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这种对外直接投资动机表现在投资行为上,就是在东道国投资设厂,生产各类工业制成品及其他产品,并把其中的绝大多数制成品返销本国或出口第三国。一般而言,采用成本导向型投资战略的通常是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据统计,1 9 9 5-1 9 9 9年中国制造业单位劳动力成本为7 2 9美元,而韩国为1 0 7 4 3美元,是中国的1 5倍。两国间劳动力成本的巨大差异,吸引着众多韩国企业前来投资。除此之外,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外资,在税收等方面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对外国投资者实行超国民待遇原则,以吸引更多的外商前来投资。因此,发展中国家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与利用外资的各种优惠政策,使得成本导向型外商投资企业具备了产品成本降低的空间。其中,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对于外资企业成本的降低尤为重要。 与之相反,当成本导向型外资企业在东道国的生产经营成本大幅度提高或者出现了生产经营成本更为低廉的第三国时,东道国的原有区位优势便会逐渐丧失,于是外商投资企业便产生了撤资动机,当条件具备时,外商便会作出撤资决策,从而完成撤资行为。在我国近些年发生的撤资事件中,以韩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中小投资者居多(港、澳、台在统计上被视为外资)。据统计,2 0 0 0-2 0 0 7年在青岛投资的8 3 4 4家韩国企业中,仅非正常撤离(未经过清算的非法撤资)的企业就达2 0 6家,绝大多数为生产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中小企业。另据调查,当前在珠三角从事加工贸易的6万家企业中,有1.7 3万家香港企业计划在未来3年内,将全部或部分转移到东南亚国家或地区;香港总工会对其3 6 0 0家制造业会员的一项调查显示,3 3.8%的企业估计在未来2年中将会有1 0%~2 0%的企业因成本压力而停止。由此可见,成本导向型外商投资企业撤资的根本动因,就是其生产经营成本的逆转。在发展中国家,这种经营成本的逆转很大程度上是东道国政府政策效应的体现。 以市场为导向的外商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东道国产品销售市场并取得巨额利润。为此,企业不但要在东道国投资设厂,并且产品的绝大部分也要当地市场销售,并期望占领当地市场。从实际投资现象看,采取这种投资战略的外商企业多为规模较大的跨国公司。若要实现上述目标,外商企业就必须解决以下两个问题: 首先,必须克服由市场运行差异导致的市场难人问题,使外商企业进得来。市场运行差异主要表现为各国经济制度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市场完善程度等方面。这种差异使得外商企业对东道国相关产品销售的市场环境与特征、消费者群体的消费特点(消费意愿、消费偏好、购买能力等)、建立消费渠道与网络、与东道国经销商合作的成本以及对东道国法律与政策的了解等方面,与当地企业相比,存在着“外国劣势”。不克服这种劣势,则无法在当地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其次,必须适应东道国的市场竞争环境,解决“立得住”的问题。外商企业通常面临两方面的竞争:一是东道国企业的竞争,二是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的竞争。对于在发展中国家投资的企业而言,由于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低级化,而他们的竞争优势又主要集中在技术含量较低的低端制造业,因此,越来越多的外商企业将投资重点集中在技术含量较高的高端制造业。于是便形成了这样一种竞争态势:在高端制造业,外商企业主要面临其他外商企业的竞争压力;在低端制造业,外商企业主要面临东道国企业的竞争压力。随着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发展、开放程度的提高,加之特有的区位优势,进入发展中国家市场的外商企业日益增多,竞争(特别是高端制造业的竞争)也就更加激烈。显而易见,要克服“外国劣势”和应对复杂而激烈的竞争局面,就势必要求外商企业在资本、技术、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否则,即使进来了,也“立不住”,更“打不赢”。这也是为什么采取市场导向型投资战略的企业通常都是规模较大的跨国公司的原因。 由于跨国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是动态的,与对外直接投资相联系的竞争优势在不同国家往往分布不均衡,并且这种优势会经常随着各国经济形势、经济政策、经济发展水平方面的变化而变化。所以,某些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初期时所具有的许多竞争优势会逐步地丧失一部分,导致其失去市场,造成巨额亏损。这是市场导向型外商企业撤资的直接动因。如法国标致汽车公司从广汽撤资、日本日立公司从福建福日彩电有限公司撤资等就是明证。 三、撤资影响的差异 在一个外商直接投资占较大比重的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若发生大规模撤资,则会对其经济诸多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当然,采取不同投资战略的外商,其撤资的影响具有明显的差异。本文重点就撤资对东道国的就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进行比较分析。 从撤资对东道国就业的影响看,采取不同投资战略的外商,其撤资的“失业制造效应”和对失业结构的影响明显不同。当外商对东道国进行直接投资时,不论其采用成本导向型投资战略还是市场导向型投资战略,通常都会产生“就业创造效应”。它表现为,由于外商的投资带来了东道国就业机会的增加。若是由于外商直接投资本身为东道国带来新增就业机会,这是直接就业创造效应;若是由于外商直接投资带动东道国关联企业的兴起,从而带来新增就业机会,这是间接就业创造效应。相反,当外商撤资时,原有的“就业创造效应”就会逆转为“失业制造效应”,即由于外商的撤资,导致东道国失业的增加。与直接就业创造效应和间接就业创造效应相对应,失业制造效应分为直接失业制造效应和间接失业制造效应。 就直接失业制造效应而言,采取成本导向投资战略的外商,由于其投资行业多为东道国的低端制造业即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而且在股权安排上又多为独资企业J,因此,这类外商的撤资将意味着原有经营企业的终止,从而造成大量普通工人失业。采取市场导向投资战略的外商,由于其投资行为多为东道国的高端制造业,即资本、技术密集型制造业,股权安排又多为合资企业,这类外商的撤资一般会采取股权转让方式。这就意味着原有投资企业的运营并不一定终止,但可能会缩小经营规模。因此,这类外商的撤资短期内并不一定造成大量工人失业;即使由于撤资而导致原有投资企业运营终止并造成工人失业,由于其投资行业的特点,失业者也多为技术工人。 就间接失业制造效应而言,它是由于外商撤资而导致关联企业终止运营或减少规模而造成的失业。以成本为导向进行投资的外商,其投资目的(利用廉价生产要素)和投资特点(出口)决定了投资企业与东道国企业之间主要存在前向关联,即由于外商投资,带动东道国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的配套投资,使外商投资企业与东道国上游企业建立前向的产业连锁关系。以市场为导向进行投资的外商,其投资目的(进入东道国市场获取高额利润)和投资特点(当地生产、销售),决定了外商投资企业与东道国企业之间不仅存在前向关联,而且也存在后向关联,即通过分包、提供中间产品、售后服务和维修等业务,使外商投资企业与东道国下游企业建立起后向的产业连锁关系。因此,若采取成本导向战略的外商撤资,将主要会对东道国前向关联的企业造成冲击,可能导致前向关联企业的部分工人失业;若采取市场导向战略的外商撤资,将会对前后向关联的企业都造成冲击,并可能造成许多工人失业。撤资造成的失业规模大小,往往取决于东道国企业与外商投资企业的关联程度。 总之,从失业制造效应的大小看,采取成本导向投资战略的外商,其撤资的直接失业制造效应可能会比采取市场导向投资战略的外商大,但撤资的间接失业制造效应前者可能比后者小。从失业结构看,采取成本导向投资战略的外商撤资所造成的失业工人中,以普通熟练工人居多,而市场导向投资战略的外商撤资所造成的失业工人中,以技术工人、科技人员居多。 从撤资对东道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看,外商投资战略不同,其撤资的影响也就不同。采用成本导向投资战略的外商,由于其投资的主要目的是利用东道国廉价的劳动力等资源,其生产的产品技术含量和技术水平较低,因此,这类外商的撤资对东道国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并无明显影响。采用市场导向投资战略的外商,若要进入东道国市场,取得较大的市场占有率,获取高额利润,就必须拥有以先进技术为代表的较强的竞争优势。因此,这类外商投资企业大多是资本、技术实力雄厚的大型跨国公司。有关研究表明,尽管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因素很多,但技术进步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直接动力。 外商直接投资对东道国技术进步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东道国企业可以通过利用外商投资企业的先进技术提高其技术水平。由于外商对外直接投资具有技术溢出效应_7],因此,外商的直接投资对东道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相关研究表明,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其对外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外商投资企业较强的技术示范效应催生了东道国众多技术模仿者的出现。技术的先进性通常会带来产品的先进性,进而使其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与较高的利润率。这种由于先进技术的采用而带来的高赢利能力的示范效应催生了东道国企业强烈的模仿意愿,加之技术仿制成本相对于自主研发较低,本土企业通过单纯的技术复制和逆向工程进行技术模仿,极大地提高了东道国的技术水平。第二,产业关联性使得外商投资企业与东道国上下游企业之间在建立起产品链的同时也形成了技术传导链。外商投资企业既可以通过提供先进产品和先进的营销理念、营销方式向下游企业传导技术,也可以通过建立严格的供货质量标准和进行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向上游企业传导技术,促进东道国供应商产品质量的改善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并带动当地中间产业的发展。第三,通过人力资本的流动带动了外商投资企业技术的传导。人力资本流动是导致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溢出最重要的渠道-8 j。外商直接投资对当地人力资本的发展作用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对在职职工的技术和各类业务培训提高了其人力资本水平;二是劳动力的流动特别是技术人员的流动使技术扩散变为现实,技术溢出。上述三个方面的技术溢出效应,会导致东道国的产业结构发生两方面的转化,即技术层次结构形态由低到高的转化、产业主体结构形态由生产率低的向生产率高的转化,其结果是促进了东道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相反,如果外商投资企业决定撤资,技术溢出效应自然就会消失,东道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将会失去重要的推动力量。总之,在对东道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的影响方面,相比采取成本导向投资战略的外商而言,采取市场导向投资战略的外商撤资的负面影响要大得多。 四、政策含义 外商的投资战略不同,其撤资的动因及对东道国的就业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也就不同。通过比较分析,可以发现其中蕴含的政策含义如下: 首先,一国利用外资政策的重点应随着其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进行调整。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尚处于经济发展初期的发展中国家而言,通常制约其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是资本短缺。此时这类国家应主要关注引资的数量,即无论是成本导向战略还是市场导向战略的外商投资,都是引进的重点。而当一国经济发展水平达到一定程度时,关注利用外资的质量,即通过利用外资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升其整体产业水平便成为引资重点。中国当下正处于这样一个阶段。我们应果断实现从“招商引资”到“招商选资”的转变,重点引进市场导向战略的外商投资。对已引进的这类投资,要通过培植与外商投资有密切关联的的产业群、优化投资环境特别是软环境,提高此类外商投资企业的根植性。但是,对以“并购”方式进入中国市场的这类外资企业,应防止垄断现象的发生。 其次,在外商投资占较大比重的国家,预防外商大规模撤资应是预警的重点。与投资相伴的撤资,本是一种经济常态,但如果一国在短期内发生了大规模的外商撤资风潮,这就是非正常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发生,往往是由于外商对东道国当下宏观经济状况的恶化感到恐慌,进而对其未来的经济前景产生极度的悲观预期。它通常先从一部分外商撤资开始,进而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由此可见,大规模撤资将会对外资占较大比重的国家造成致命的影响。例如,发生在墨西哥等国的恐慌性外商撤资风潮就是惨痛的教训。对于中国而言,确保经济有质量地稳定增长,既可以提高抵御经济风险的能力,也可以增强外商投资信心。没有经济增长,一切都无从谈起。 再次,在防范外商大规模撤资的前提下应将外资监管的重点放在采取成本导向战略的外商投资上。采用这种战略进行投资的外商,由于其投资多为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投资目的在于追求低成本,投资行业多为低端制造业,撤资壁垒也较低,因此,这类外商通常比市场导向投资战略的外商更容易撤资,而且也容易导致未经合法清算的非正常撤资。 从中国的实际情况看,尽管成本导向投资战略的外商投资已非外资引进重点,但鉴于其就业创造效应和中国地区经济发展的非均衡性,这类外资可以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引进;对于拟撤资的此类外商,应变撤资为向中西部地区的投资转移。另外,要特别指出的是,对采取成本导向投资战略的外商,应采取各种切实措施,防止其非正常撤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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