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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4月1日起,这些新税收政策走进我们的生活

 快活林88 2015-04-02

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3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宣布,自2015年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分步全面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该系统后,纳税人发票开具、缴销、报税、查验真伪以及纳税申报等大部分办税事项均可通过网络实现,将大大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提高办税效率。


个人转卖普通住房营业税免征期"5改2"


  3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宣布,自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


  3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宣布,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对2015年4月1日之前发生的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尚未进行税收处理且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期限未超过5年的,可在剩余的期限内分期缴纳其应纳税款。


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


  4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施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暂停执行,相应条款将依照规定程序修订后,重新予以公布。


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


  4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注:具体执行文件未出)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修订施行


  3月10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第22号令,全文公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自2015年4月10日起施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同时停止执行。


档发的出口退税率降低


  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14〕150号),规定自2015年4月1日起降低档发的出口退税率。


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开始报名


  2015年4月1日至30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开通。须牢记报名注册号、初始密码。


四月办税征期:


  纳税人可在20日前(征期内4-6日为节假日,顺延三天至18日为周门,顺延至周一20日)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核定征收印花税和按季度申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预缴税款。


  纳税人可在13日前,申报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可在13日前(征期内4-6日为节假日,顺延三天至13日)申报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


关注:


  符合所得税优惠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5年4月份预缴第1季度所得税时,由于2014年度汇算清缴尚未结束,可以依据企业2013年度汇算清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进行判断。


附其它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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