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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保险相关的法律!终于找齐了,这下买保险您还有什么不放心!

 中土勾陈 2015-04-02




1
受益保险金不用于抵债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包括人身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即人寿保险不属于债务的追偿范围,法院可以冻结你的房产、股票、账户等,但保险资产除外。










2
保单是不被查封罚没的财产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3
保险是不存在争议的财产分配



《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二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继承法》分配。

只要明确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就不作为遗产分配,并可规避遗产税。







4
保险是不用公证的婚前专属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人身伤害或患疾病所获得的人身保险赔偿金,主要用于受害人的治疗、生活,具有特定的用途,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
保险是免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第四条第五款: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







6
寿险公司不得解散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第九十二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并且转让时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买保险,有那么多法律条款做保障,您还有什么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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