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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典故 三十七

 相逢就是缘 2015-04-07

成语典故 三十七


 

倒 行 逆 施


 

 

春秋时,楚国伍子胥的父兄,都被楚平王所杀害,他历尽艰险只身逃到吴国去,立誓要报仇。伍子胥的好朋友申包胥,劝他不要走极端,他不听。申包胥说:“那么好吧,你如果一定要灭掉楚国,我也一定要复兴楚国。”后来,伍子胥帮助吴王阖庐,果然攻破了楚国的郢都。那时楚平王已死,伍子胥就掘出他的尸体,狠狠鞭打了三百下,算是泄了胸中之忿。这叫做“鞭尸”。

这时,申包胥见伍子胥为报私仇而投效吴国,灭亡自已的祖国,还要在死人身上出气,实在忍耐不住,就派人送信给伍子胥说:“你报仇报得太过分了,你忘了自已是楚国人了吗!”伍子胥对来人说:“为我谢申包胥。我日暮途远,我故倒行而逆施之!”(原文见《史记*伍子胥传》)

伍子胥回答申包胥的这句话,意思是说:“我今后的日子已经有限,好比天已晚,而路却还遥远着呢。我急于报仇,没有别的办法,所以只好蛮干了!”后来申包胥向秦国借兵,终于恢复了楚国,而伍子胥却被吴王夫差杀害,落了个悲惨的下场。

伍子胥所说的“日暮途远”,后来变作“日暮途穷”,意思也有所改变,它形容面临末日、前途无望,或作“穷途末日”、“穷途末路”。“倒行逆施”是形容做事颠倒、违背事理地胡作非为。

分 道 扬 镳

南北朝时代的北魏,国都原在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魏孝文帝时迁都洛阳。据《北史》载,“洛阳令”即“京兆尹”元志,曾同“御史中尉”李彪发生过一件有趣的争路纠纷。

元志这人,仗着自已有些才能,相当骄傲,对于某些学问不高的大官贵族,往往表示轻视。有一天,他坐着车子正在街上走着,恰巧遇见李彪的车子迎面过来。那时,官员出门,总是前呼后拥的,官职越高,随行人马就越多,威风气派也就越大。老百姓在街上遇见他们,老远就得回避。官职低的官,也得让官职高的官先走。如遇官职相仿,客气些的也就让道。元志论官职是应该让李彪的,可是他瞧不起李彪,偏不相让。李彪很生气,当场训斥元志。元志不服,两人就争吵起来。

元志和李彪到孝文帝面前评理。李彪说,他是“御史中尉”,洛阳的一个地方官,怎能同他对抗,居然不肯让道。元志说,他是国都所在地的长官,住在洛阳的人,都编在他主管的户籍里,他怎可同普通的地方官一样向一个御史中尉让道。

孝文帝听了,不愿意评判他们谁是谁非,便笑道:“洛阳是寡人的京城,应该分路扬镳。从今以后,你们可以分开走,各走各的不就得了吗!”

“分道扬镳”——镳,是马嚼子;扬镳,是驱马前进的意思。形容分路而行,各走各的路,互不相干。

形容彼此才力相敌,不分高下,各有自已应有的地位,也叫做“分路扬镳”。《南史*裴子野传》载:南北朝梁武帝时,裴子野撰《宋略》二十卷,“御史中丞”萧琛称赞他的评论写得好,可以同汉代贾谊的《过泰论》“分路扬镳”。

这句成语,后来多说作“分道扬镳”,一般都用它来比喻志趣不同、目的不同,彼此走的不是一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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