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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庫全書經部易類-周易注》魏-王弼

 南靖草堂 2015-04-08

經部 易類

周易注 十卷

王弼


提要

  《上、下經》注及《略例》,魏王弼撰。《繫辭傳》、《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注,晋韓康伯撰。《隋書·經籍志》以王、韓之書各著錄,故《易注》作六卷,《略例》作一卷,《繫辭注》作三卷。《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皆載弼注七卷,蓋合《略例》計之。今本作十卷,則幷韓書計之也。考王儉《七志》,已稱弼《易注》十卷(按《七志》今不傳。此據陸德明《經典釋文》所引),則幷王、韓爲一書,其來已久矣。自鄭玄傳費直之學,始析《易傳》以附經,至弼又更定之。說者謂鄭本如今之《乾卦》,其《坤卦》以下又弼所割裂。然鄭氏《易注》,至北宋尚存一卷。《崇文總目》稱存者爲《文言》、《說卦》、《序卦》、《雜卦》四篇,則鄭本尚以《文言》自爲一傳,所割以附經者,不過《彖傳》、《象傳》。今本《乾》、《坤》二卦各附《文言》,知全經皆弼所更定,非鄭氏之舊也。每卷所題《乾傳》第一、《泰傳》第二、《噬嗑傳》第三、《咸傳》第四、《夬傳》第五、《豐傳》第六,各以卷首第一卦爲名。據王應麟《玉海》,此目亦弼增標。蓋因毛氏《詩傳》之體例,相沿既久,今亦仍舊文錄之。惟《經典釋文》以《泰傳》爲《需傳》,以《噬嗑傳》爲《隨傳》,與今本不同。證以《開成石經》,一一與陸氏所述合。當由後人以篇頁不均爲之移幷,以非宏旨之所系,今亦不復追改焉。其《略例》之注,爲唐邢璹撰。璹里籍無考,其結銜稱「四門助教」。案《唐書·王鉷傳》稱爲「鴻臚少卿邢璹」,子縡,以謀反誅。則終於鴻臚少卿也。《太平廣記》載其奉使新羅,賊殺賈客百餘人,掠其珍貨貢於朝。其人殊不足道,其注則至今附弼書以行。

  陳振孫《書錄解題》稱:「蜀本略例有璹所注,止有篇首釋『略例』二字,文與此同,餘皆不然。」是宋代尚有一別本。今則惟此本存,所謂蜀本者已久佚矣。

  弼之說《易》,源出費直。直《易》今不可見,然荀爽《易》即費氏學,李鼎祚書尚頗載其遺說。大抵究爻位之上下,辨卦德之剛柔,已與弼注略近。但弼全廢象數,又變本加厲耳。平心而論,闡明義理,使《易》不雜於術數者,弼與康伯深爲有功。祖尚虛無,使《易》竟入於老莊者,弼與康伯亦不能無過。瑕瑜不掩,是其定評。諸儒偏好偏惡,皆門戶之見,不足據也。
周易注(景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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