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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库·经学史及小学类:《 周易注 》

 博书润雅 2015-04-07
周易注
 作者:王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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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周易注》·十卷(浙江巡抚采进本)。

《上、下经》注及《略例》,魏王弼撰。《系辞传》、《说卦传》、《序卦传》、《杂卦传》注,晋韩康伯撰。《隋书·经籍志》以王、韩之书各著录,故《易注》作六卷,《略例》作一卷,《系辞注》作三卷。《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皆载弼注七卷,盖合《略例》计之。今本作十卷,则并韩书计之也。考王俭《七志》,已称弼《易注》十卷(按《七志》今不传。此据陆德明《经典释文》所引),则并王、韩为一书,其来已久矣。自郑玄传费直之学,始析《易传》以附经,至弼又更定之。说者谓郑本如今之《乾卦》,其《坤卦》以下又弼所割裂。然郑氏《易注》,至北宋尚存一卷。《崇文总目》称存者为《文言》、《说卦》、《序卦》、《杂卦》四篇,则郑本尚以《文言》自为一传,所割以附经者,不过《彖传》、《象传》。今本《乾》、《坤》二卦各附《文言》,知全经皆弼所更定,非郑氏之旧也。每卷所题《乾传》第一、《泰传》第二、《噬嗑传》第三、《咸传》第四、《夬传》第五、《丰传》第六,各以卷首第一卦为名。据王应麟《玉海》,此目亦弼增标。盖因毛氏《诗传》之体例,相沿既久,今亦仍然文录之。惟《经典释文》以《泰传》为《需传》,以《噬嗑传》为《随传》,与今本不同。证以《开成石经》,逐一与陆氏所述合。当由後人以篇页不均为之移并,以非宏旨之所系,今亦不复追改焉。其《略例》之注,为唐邢璹撰。里籍无考,其结衔称“四门助教”。案《唐书·王鉷传》称为“鸿胪少卿邢璹”,子縡,以谋反诛。则终於鸿胪少卿也。《太平广记》载其奉使新罗,贼杀贾客百馀人,掠其珍货贡於朝。其人殊不足道,其注则至今附弼书以行。陈振孙《书录解题》称:“蜀本略例有所注,止有篇首释‘略例’二字,文与此同,馀皆不然。”是宋代尚有一别本。今则惟此本存,所谓蜀本者已久佚矣。弼之说《易》,源出费直。直《易》今不可见,然荀爽《易》即费氏学,李鼎祚书尚颇载其遗说。大抵究爻位之上下,辨卦德之刚柔,已与弼注略近。但弼全废象数,又变本加厉耳。平心而论,阐明义理,使《易》不杂於术数者,弼与康伯深为有功。祖尚虚无,使《易》竟进於老庄者,弼与康伯亦不能无过。瑕瑜不掩,是其定评。诸儒偏好偏恶,皆门户之见,不足据也。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周易注》 

 目录:
·上经乾传卷一 乾·上经乾传卷一 坤
·上经乾传卷一 屯·上经乾传卷一 蒙
·上经需传卷二 需·上经需传卷二 讼
·上经需传卷二 师·上经需传卷二 比
·上经需传卷二 小畜·上经需传卷二 履
·上经需传卷二 泰·上经需传卷二 否
·上经需传卷二 同人·上经需传卷二 大有
·上经需传卷二 谦·上经需传卷二 豫
·上经随传卷三 随·上经随传卷三 蛊
·上经随传卷三 临·上经随传卷三 观
·上经随传卷三 噬嗑·上经随传卷三 贲
·上经随传卷三 剥·上经随传卷三 复
·上经随传卷三 无妄·上经随传卷三 大畜
·上经随传卷三 颐·上经随传卷三 大过
·上经随传卷三 坎·上经随传卷三 离
·下经咸传卷四 咸·下经咸传卷四 恒
·下经咸传卷四 遯·下经咸传卷四 大壮
·下经咸传卷四 晋·下经咸传卷四 明夷
·下经咸传卷四 家人·下经咸传卷四 睽
·下经咸传卷四 蹇·下经咸传卷四 解
·下经咸传卷四 损·下经咸传卷四 益
·下经夬传卷五 夬·下经夬传卷五 姤
·下经夬传卷五 萃·下经夬传卷五 升
·下经夬传卷五 困·下经夬传卷五 井
·下经夬传卷五 革·下经夬传卷五 鼎
·下经夬传卷五 震·下经夬传卷五 艮
·下经夬传卷五 渐·下经夬传卷五 回妹
·下经丰传卷六 丰·下经丰传卷六 旅
·下经丰传卷六 巽·下经丰传卷六 兑
·下经丰传卷六 涣·下经丰传卷六 节
·下经丰传卷六 中孚·下经丰传卷六 小过
·下经丰传卷六 既济·下经丰传卷六 未济
·系辞上卷七 周易系辞上第七·系辞下卷八 周易系辞下第八
·说卦卷九 说卦第九·说卦卷九 《周易·序卦》第十
·说卦卷九 周易·杂卦》第十一·附录 王弼的性理《易》及其对朱熹的影响
·附录 论王弼易学与老学的关系·附录 王弼哲学的方***探究
·附录 得象忘言、自得忘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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