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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教工作要摆正位置

 庸庸学馆 2015-04-09

宣教工作要摆正位置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邓美贞

2014年12月,我和江西省陕江县纪委审理室王主任对福民乡经管人员胡剑进行了审理谈话,当问他为什么要挪用公款时,他后悔地说:“我妻子在银行工作,为了帮她完成任务,我才动了这个念头。我以为将公家的钱偷偷拿去揽存,过几天再悄悄还回账上,不过是从‘左口袋’放到‘右口袋’,并不触犯法律。如果早点有人告诉我这样做是违法的,我肯定不会这么干。”胡剑最终被开除公职,并被判刑。同样的情形还发生在金坪民族乡村委会报账员邹洪坪身上,他在1个月内先后4次挪用公款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并将理财所得占为己有。当问及其违法犯罪的原因时,他告诉我们这是前任教他这样做的。我震惊了,挪用公款这种违法的事情居然还“私相授受”,何其糊涂,何其悲哀呀!目前,邹洪坪违法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剖析这些案件时,我不禁反思:我们几乎每年都会通过组织廉政小戏下乡巡演、打造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廉政文化墙、派送党风廉政专报等活动来提升舆论引导,占领宣传阵地。廉政文化不可谓没有,教育宣传不可谓不广,为何一些违纪违法行为还是屡禁不止呢?除了违纪违法人员主观因素、制度监督上的漏洞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缺乏针对性、实效性也是原因之一。反观自己这几年的工作,为宣教而抓宣教,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帮助党员干部群众了解党纪法规,激发社会公众主动参与反腐败斗争方面没有行之有效的举措;宣传教育方法过于简单化、表面化、形式化,缺乏针对性、实效性,虽然期间也有不少“吹拉弹唱”的动作,但精力过多地盯着报纸、盯着一些形式上的东西,没能充分发挥宣传教育预防在先、教育在前的作用。如果能把更多的精力放在那些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宣传教育上来,早打招呼,多“扯袖子”,常敲警钟,可能有的同志就不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吸取教训,我们转变2015年宣教工作思路,重点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案警示教育身边人。我梳理了近年来在我县发生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案例,涉及农村基层站所所长、村“两委”干部的案例……在刚刚举行的新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培训班上,这些案例引发了大家的共鸣。“以前一些习以为常的事现在知道是违反党纪法规的,通过学习,我明白了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一名农村干部如是说。

不可否认,当前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这个群体里,有一部分宣教工作者和我一样没有摆正位置,就宣教而抓宣教,工作上被动应付的多,有的为了上稿而上稿,还有的甚至为了“政绩”而脱离本地实际花大手笔搞廉政文化建设,过分注重一些华而不实的东西,这种做法明显偏离了主业,舍本逐末。党风廉政宣教工作就是要预防在先、教育在前,既不能一味地“阳春白雪”,更不能“自弹自唱”,否则只会是“雨过湿地皮”,“剃头挑子一头热”。党风廉政宣教工作要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这些主责主业的同时,摒弃急功近利的思想、杜绝华而不实的东西,充分联系地方实际,采取大家喜闻乐见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才能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将纪律和规矩看在眼中、听进耳朵、记在心上、用在行动上。(作者:邓美贞 单位:江西省峡江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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