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经常有人向蜀黍投诉这么一件事,事情是这样的……(以下内容所用之名为化名,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一天上午,阿花开着自己新买的电动车,上班的途中,“咣当”转弯时跟一辆小轿车撞上了,当时阿花“biaji”就被甩出几米远。

等阿花清醒过来,觉得自己大腿好像受伤了,自己心爱的“小电驴”也被撞烂了,还跟小轿车车主争吵了一番之后,直接拨打了“110”,等待交警到达现场处理!

交警到达之后,经过现场勘查,决定要对事故车辆进行扣留。当时阿花心里想:你的小轿车都扣了,这下你可跑不了了,车都在这,我的医药费就有保障了!

后来经过交警部门的处理,认定小轿车车主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阿花没有责任,但是经过调解,小轿车车主还是不愿意赔偿阿花想要的赔偿费,并且越来越“老赖”,甚至不愿意到交警队接受调解了。

阿花就要求交警不准把小轿车放给车主,说放给他,他就跑了!但是到了规定的期限,交警还是通知了当事人前来把车领回去了。阿花到达交警队后,指着交警说:你们交警一定是收了小轿车车主的好处才放车的,现在我找不到他,那我就认定交警你了,你赔我损失!!!
 那么问题来了:难道交警真的是因为收了当事人好处才放走事故车的么?
事故扣车
“不赔钱,就不准交警放车!”这是我们在交通事故处理时常听到的一句话。这样的说法有没有道理,有没有法律依据呢?今天交警蜀黍就带你来详细了解交通事故处理里的扣车……
首先,我们来做个选择题,大家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需要一般程序调查处理的,交警会扣车,那么交警是因为什么原因扣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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