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工作内容 4月29日前 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核对信息、申请去外区就读初中 5月1日 启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 5月4—5日 区教委审核回户口所在区县或到家庭实际居住地所在区县初中入学申请 5月9—10日 准予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受理小学毕业年级学生报名 5月11日 开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信息审核 5月16—17日 区教委对报名的小学毕业年级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进行特长测试 5月24日前 民办小学、寄宿小学校完成跨区县招生工作 民办初中、寄宿初中校完成招生工作 5月29日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信息审核截止 5月31日 小学入学信息采集截止 6月13—14日 学校审核本市户籍儿童、父母自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儿童入学信息 6月13日9:00 —15日17:00 儿童上网填报志愿学校 6月14日前 民办小学、寄宿小学校完成本区招生工作 6月19日前 小学、初中划片入学分配 6月26—27日 各区县招生部门办理回户口所在区县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学生档案交接事宜 6月30日前 将各初中校新生名单审核下发 7月3日 各中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9月1日 生成小学和初中学生学籍信息 9月15日 生成小学和初中学生学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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