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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的饮酒习俗

 高山仙人掌 2015-04-13

  音乐和舞蹈对宴会起着相当重要的调节作用,以歌舞助兴是唐宋时期重要的酒俗之一。唐代时,酒宴之上的歌舞可分为两类:一是自娱性的歌舞,二是他娱性的歌舞。

  自娱性的歌舞是酒宴主人或宾客表演的歌舞。唐代时,酒宴之上宾客往往亲自歌唱,以答谢主人的美意。如尉迟偓《中朝故事》卷上载:“瞻至湖南,李庚方典是郡,出迎于江次竹牌亭。置酒,瞻唱《竹枝词》送李庚。”在飞觥把盏间,无论是主人还是客人都可以邀请对方唱歌,如《嘉话录》载,李绛为户部侍郎时,曾参加本司酒会,张正甫“把酒请侍郎唱歌”。当宴饮进入高潮时,人们还会以自我舞蹈的方式娱乐,连帝王都如此。《旧唐书·高宗诸子传》载,唐太宗的长孙燕王李忠出生时,太子李治宴宫僚于弘教殿,唐太宗亦参加了此宴,“太宗酒酣起舞,以属群臣,在位于是遍舞,尽日而罢”。这种席间起舞是前代“以舞相属”习俗的继承。这种习俗在唐代又有了一些新内容,有时是专门表示对某位贵宾的尊敬,正如李白《对酒醉题屈突明府厅》所云:“山翁今已醉,舞袖为君开。”唐代酒宴上自娱性歌舞的盛行,体现出唐人广泛的主动参与性。

  他娱性的歌舞是由专业歌舞人员表演,主要供参加酒宴的宾客欣赏。在唐代的接风洗尘与送别饯行之类的宴饮活动中,主人经常请歌手为之唱歌,通过悠扬的歌声来表达喜悦或留恋的心情。他娱性的歌舞在唐宋两代酒宴上都很盛行,表演者多是年轻貌美、技艺高超的歌妓、舞女。宋代时,自娱性歌舞已经基本上从酒宴上消失,主人和宾客很少亲自参与音乐和舞蹈活动了,他们成为歌舞的专门欣赏者,而歌妓、舞女则成为专门表演者。由于歌舞完全由歌妓、舞女承担,所以在人们的心目中,酒宴之上歌舞就是为了娱客,而不是自娱。《宋史·王韶传》载:一次王韶宴客,“出家姬奏乐,客张绩醉挽一姬不前,将拥之,姬泣以告。韶徐曰:‘本出汝曹娱客,而令失欢如此。’命酌大杯罚之,谈笑如故”。参加酒宴的宾客们虽然完全成了歌舞的被动欣赏者,但由于歌舞已完全由专业的歌妓、舞女承担,演出水平一般较高,酒宴上往往烛光香雾,歌吹杂作,营造出一种如醉如痴、如梦如幻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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