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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风渐进 2015-04-13
 

 尽管媒体对余秀华的报道、评论,几近地毯式的轰炸,可我连夜读完她的诗,还忍不住想说点什么:我宁愿诗歌成为话题,也不愿余秀华成为话题——这年头人人都是八婆。也许热爱八卦是人性使然。具体到余秀华,她的身体、婚姻等私生活当然是构成其诗歌的一部分,如果非得窥探诗人的私生活或她的真实想法,我觉得阅读其诗作,反向推测一下,更接近诗人,同时也更有趣,更能体会诗歌的魅力。

 

诗与诗人

 

诗歌,或者说文学,或者说全部艺术形式,为人类打开一扇又一扇通往无限可能的窗。余秀华将此比喻为“一根拐杖”。诗歌解放肉体,完善灵魂。这个前提是,你得视诗歌为你的一切,否则诗歌容易沦为文字游戏。余秀华强调,(火了之后)我不会被外界打乱创作的节奏,我还是孤独的。“只有在写诗的时候,我才是完整的,安静的,快乐的。”

 

在进入诗歌的刹那间,诗人已主动抛弃了所有的标签。除了诗人,他什么都不是。作为读者,我们在阅读诗歌的暂短时分,让灵魂跳跳舞,与诗人谈谈情。灵魂通过诗歌来展现自身,任何作品都不可避免地带有创作者本身的烙印。很多文学大家的第一部作品往往都有自传性质。对于余秀华这样足不出横店村的诗人来说,她的个体经验尤为重要,当然,她的艺术才能大多来自天生。同时,创作者必须从个体经验中跳出来,跳到比大众经验还要高的地方。“海上生明月”,谁都看得见,“天涯共此时”,却仿佛比海平面还远,短短五个字,便赋予读者的视角如神祗的广度和高度。余秀华的诗虽然不明显,但我们还是可以随便找出类似的句子。

 

例如:“深夜,看见父亲背着月亮吸烟/那个生长过万顷麦子的脊背越来越窄了”(《麦子黄了》)

 

在《低矮》一诗里,诗人先叙写了几种低矮的事物,麦子、油菜、蚂蚱等等,最后写到,“低矮的东西风是吹不走的/父亲的六十年,我的三十八年”。

 

诗歌,尤其是现代诗,可以做多种诠释。死亡与衰老属于终极问题,却很少被即刻感知,总是等到对镜自揽才惊觉老之将至。余秀华未必通读过《道德经》,但她用两个固定年纪,道出了“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刚强”的大智慧。

 

诗人与时代

 

我不敢断言余秀华有这方面的自觉,我想说,好诗不一定非得有私人经验,但好诗人一定是敏感的。在浮躁快速、崇尚物质的时代,人的物化越来越严重。诗人当然需要粮食、财物,甚至放纵。与此同时,他需要保持足够的敏感,竭力伸向生活各处。我们阅读诗歌,知道了日常的月亮与诗歌中的月亮的不同。诗中月亮与日常的月亮共同建造了能够称为“生活”的事物。余秀华对此很清醒,亦很警惕。她当着媒体的面写下“假如你是沉默的海水也会停止喧哗”。我希望突然蹿红的际遇,能给余秀华带来物质上的改善,这与写诗并不冲突。我从不相信“苦难成就诗人”这类站着说话不腰疼的鬼话。我对余秀华有信心,因为我读过她的诗。月光会永远地照在她的左手上,她用左手写诗。

 

诗人与爱情

 

与其说《我爱你》是一首情诗,不如说它表达了一种残酷,一种渴望和一种震惊。我注意到,余秀华不止一次地用到“按住”这个词。是什么促使诗人如此克制?余秀华承认她对爱情的渴望(对她来说近于绝望),她把实的,往虚里写,有时也把虚的,当作真实来写。爱情很重要,很要命,当一个诗人写到爱情时,爱情就不仅仅是爱情。爱情可以是虚的(例如曹植《洛神赋》),也可以比死亡更真实(例如汉乐府《上邪》)

 

读到余秀华“告诉你一棵稗子提心吊胆的春天”的句子,让我想起艾略特的“四月是最残忍的季节”。在诗歌里,爱情不再仅限于两情相悦,诗歌通过尖锐的对比从而完成了对生命圆满的达成。余秀华频繁地写到了爱情、婚姻以及性欲。她时而自信,时而慌张,更多的是必然失败的抵抗。所以她在《婚姻》里以“这辈子做不到的事情,我要写在墓志铭上我要离开,给我自由”就不难理解了。最后一句让个体的悲喜,上升为人类对精神要求的维度。这是余秀华一些诗歌的闪光点。

 

由于身体的原因,余秀华对实现爱情基本上不抱有幻想,但正因为如此,她的失落与焦灼,渴望与憧憬,便自动涂上了一层悲剧色彩。很多人说,要不是顶着脑瘫的幌子,余秀华不会这么火。这种说法虽然偏颇,不那么厚道,却有一定道理。我们不去从社会传播学角度去解读,残缺的肉体与美好的情感本身就具备美学上的冲突。丑陋驼背的卡西莫多无可救药地爱上了美丽少女爱斯梅达拉,我们从一开始就知道这是没有结果的爱情,但我们还是感动得要命。出现在公共视线里的余秀华,言辞尖锐、大胆,对自己的身体、感情毫不回避,与其说这是她的真性情,不如说是她的一种自我保护。她说“我身体里有一列火车”,我解读成她对爱情的向往。诗歌写到:“月亮引起的笛鸣被我捂着”,“这是与春天相关的事物”。

 

余秀华的眼神和她蹒跚的步履的确叫人心动,这首《我身体里也有一列火车》写到:“我身体里的火车从来不会错轨/所以允许大雪,风暴,泥石流,和荒谬”。诗人把情感倾注于诗歌,消解了现实中的矛盾,也给读者带来了美的享受。

 

现如今,幸福丢掉了厚度,痛苦变成了笑料,成功变得可疑。所有的事情一旦严重,最终会以新闻事件或八卦流言收场。而所谓爱情,往往被小三霸占。在这个时候,生命的感觉消失殆尽,无人理睬。余秀华用她特殊的身份和诗歌,调动人们的目光。

 

但愿诗歌能在人们心里多停留一段时间。

 

诗人与世界

 

横店局限了余秀华,也成全了余秀华。她在横店的夜里眺望外面世界,搞不懂整日厮守的地方为何会有乡愁。余秀华不能“确定和横店村的关系”,我们又何尝能明晓自己与故乡的关系?悲观一点地说,如今的故乡不再是一个实体,她完全形而上了。出于类似的原因,每张文学餐桌,都有一道“心灵鸡汤”。

 

心灵鸡汤是被败坏了的词。在网络社会,没有什么不可以败坏,没有什么不可以重新解构。正是如此,能打动心灵的事物方值得珍惜,值得去鼓吹。很多人看不上汪国真席慕容,正因为他们,我们才知道食指北岛顾城的好处。余秀华有一部分诗歌明显带席慕容和海子的痕迹。比如《人到中年》、《每个春天,我都会唱歌》在一些“专业”诗人眼里,这类诗歌不够深度,但里面还是有余秀华特别的东西,比如“一朵花开的时间太短,一个春天驻足的日子太少他喊:我听不清楚,听不清楚”。

 

余秀华的好诗往往带有叙事性质。比如《我养的小狗,叫小巫》、《下午,摔了一跤》、《清明祭祖》、《低矮》等等。艾略特以为,对于一个打算二十五岁以后还要继续做诗人的人,历史意识不可或缺。这是做诗人的充分条件吗?但的确,以说理见长的宋诗是干不过唐以前的以叙事为主的诗歌的。同为女诗人,余秀华没有马雁耐读,与岁数较大的蓝蓝、翟永明亦有差距。我觉得原因在此。但余秀华不必为此羞愧,因为这些都可以后天弥补。随着岁月延伸,余秀华会读更多的书,眺望更远的世界。我们期盼她的诗歌天赋不会被磨掉。

 

余秀华究竟能达到多高的水平,我们瞎嚷嚷没用。这个时代给予每个人的机会、选择太多;负面影响和干扰也太多。那个爱穿红衣服的中年女子,别管别的,只须一如既往地写下去就好。

 

也许作为一个事件,《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会写进当代诗歌史。我希望占有一席之地的是她的诗歌,而不是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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