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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编外员工无职业年金福利

 昵称13800233 2015-04-14
编制内外待遇出现新的不平衡,将促使政府扶持企业年金发展
稿件来源:南都晨报*南阳网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办法》确定了基金的积累方式: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单位缴费按照工资总额基数的8%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直接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其中,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单位缴费部分依单位性质而定:对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根据单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对非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实行实账积累。

“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建立职业年金财务上问题不大,但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财务情况多样,不排除缴费困难的可能。”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表示,对于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属于必须负担的人力成本,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缴纳职业年金时,财政承担其中多大部分还没有确定,具体到每个单位的差异应该也很大。

从目前出台的养老金并轨系列方案,以及基本工资调整、职业年金办法可以看出,现有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员工,毋须担心自己的养老保障问题。但是,对于大量事业单位的“非事业编制”员工,此次改革带来的益处并不清晰。

“编制外”事业单位员工将不能享受职业年金福利。专家认为,职业年金普遍强制建立后,编制内外员工待遇反差很大,会出现新的不平衡,这会促使政府扶持企业年金发展,倒逼企业年金规模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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