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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德治”传统

 你是不一样 2015-04-14

当今法治社会,传统的德治思想还有借鉴作用吗?有人仅从字面上理解,认为法治与德治不能并存,对“以德治国”予以否定。这其实是一种误解,与法治概念相对应的应该是人治而不是德治。古代社会提倡德治虽然有浓厚的人治色彩,但并非不讲法治,而是强调不可一切断之以法,主张加强教化,做到礼法并用,宽猛相济。因此,在法治现代化过程中,古代德治思想不应被视为文化负资产。充分借鉴古代重视教化的优良传统,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人们的生活,使大家自觉地遵守社会规范,“有耻且格”,可以减少和预防违法行为,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法治现代化道路。

依法治国作为当前的基本国策,是在治国实践中强调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一切以法律为准绳,任何人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实际上是就执法过程而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有不受法律制约的特殊公民存在。

在社会治理问题上,中国古代很早就产生了德治思想,并形成德治传统,对法律制度的完善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是宝贵的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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