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治理有效的方法,是先行道德教化,然后进行德治;现在治理的有效方法,是先用刑罚,然后执行法治。德治,并非错。法治,也并非对。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古代人,知道的少,比较淳朴,所以可以德治。现在的人,知道的多,想法欲望也多,所以应该法治。在中国古代,大多是德治与法治并举,所谓“外儒内法”,即披着德治的外衣,内里却是施行法治。而商鞅所处的战国时期,正是诸子百家争鸣最激烈的时候,百姓不知道听谁的学说,思想难以统一,于是才有了商鞅变法,推行法家思想,否定其他学说,统一思想,将百姓注意力由口舌之争转向农业生产上来。通过法律手段来奖励耕种,控制言论,将不法之徒绳之以法,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如此则是“前刑而法”。近代以来,西方注重法治,创造了现代法治文明,代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但法治不是万能的,西方文化力图回首东方儒家文化,在其过于严格、确定的法治模式中增加“人情味”。德治与法治,就是调整社会关系的互补性规范。德治注重内在自觉,法治注重外在规制,从国家治理长远来看,二者不可偏废。 遇见是缘,点亮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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