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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煤厂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选煤厂运作管理 2015-04-14

选煤厂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各车间、科室: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和标准,切实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身体健康,增强环境保护意识,确保放射工作的顺利开展,严防差错,杜绝事故发生,推动我厂的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放射性污染源的管理、防护以及放射源使用单位所有工作人员。

二、引用标准、文件和文献

(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三)《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四)《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五)《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使用管理制度》

三、事故类别及识别

(一)在放射源和辐射技术应用中,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包括:

1.放射源、放射性材料、放射性污染严重物件的丢失或被盗、误置、遗弃;

2.密封源或辐射装置的辐照的进入失控;

3.放射源装置和辐射装置故障或误操作引起屏障丧失;

4.密封放射源或包容放射性物质的设备或容器泄露;

5.放射性物质从放射源与辐射技术应用设施异常释放;

(二)若发生以上事故,使工作人员和公众受照射的可能途径有:

1.直接来自放射源或辐射装置的辐射所产生的外照射;

2.衣服和皮肤上的放射性污染所产生的外照射;

3.事故释放的气载放射性物质的辐射所产生的外照射或沉降到地面或其他地方形成的沉积物所产生的辐射;

4.吸入事故释放的气载放射性物质所产生的内照射;

5.食入被放射性物质污染的食物或水所产生的内照射;

6.被误置、丢失、遗弃或被盗放射源或放射性污染严重金属物件进一步通过废金属回收、溶炼和加工成品进入社会生活所产生的照射。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放射性事故应急领导组

组  长:厂长

副组长:各副厂长、工会主席

成  员:生产技术科、安检科、机电科等相关车间科室主要负责人 

专职放射防护管理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

电话:00000000

(二)职责

组  长:全面负责本厂放射防护工作,组织协调本厂贯彻执行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规和标准。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应急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副组长:协助组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放射防护工作。批准成立现场抢救 指挥部,批准现场抢救方案。根据事态发展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生产技术科:负责本厂同位素放射源、射线装置的放射放射保卫和登记工作。

机电科:负责本厂同位素放射源、射线装置的放射保护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安检科:负责本厂同位素放射源、射线装置的放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各相关单位:负责本厂同位素放射源、射线装置的日常使用、维护和防护工作。

防护管理员:负责本厂《辐射工作安全许可证》的办理、档案管理等工作。并与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经常取得联系。做好本厂放射防护方面的具体工作。

全厂所有涉及放射工作的单位要认真按照制度严格执行,并积极配合工作。凡是在放射工作中领导不重视、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健全的单位,将对其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对没有引起重视、监督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发生问题视其情节追究其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事故性质分析及后果

(一)运行中防止出现包壳破损造成环境污染等事故。

(二)放射性仪器在投入使用中,不会产生废水、废气和废渣等废弃物。只有在超过标准的强外力作用下,才会使放射源的包壳破损,发生放射性泄露事故,产生少量放射性废水和固体废物。

六、应急救援事故级别参照

(一)发生小范围的放射源泄露事故,污染范围能有效控制,无人员伤亡事故的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指挥和急救及协调处理,并向厂放射事故应急组防护专职人员报告及事故应急组领导汇报。

(二)发生严重放射源泄露及人员伤亡、环境污染事故的由相应单位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事故单位应按照放射事故应急预案,上报厂调度室及放射事故应急领导组,并积极急救处理,一切听从厂调度室指挥。

(三)发生重大放射源泄露、环境污染及人员伤亡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厂应急领导组汇报,并积极组织成立现场指挥部,赶赴事故现场,批准现场救援预案,组织抢救。

七、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一)接警

1.一旦发生放射事故或发现事故苗头,放射事故单位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报告厂放射防护领导组的办公室专职人员,由放射防护专职人员同时向放射防护领导组及调度室汇报,并在2小时内尽快向集团公司上级领导、环保部门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报告。事故单位在24小时之内写出《放射事故报告卡》。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还应同时报告当地环保部门及向新闻媒体公布,提醒公众注意。

2.发生放射事故或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责任单位必须立即向放射防护办公室报告,由放射防护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向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和公安部门报告,并向新闻媒体公布。

(二)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

应急领导组接到汇报后,组织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作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由总指挥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并向公司上级有关领导、调度室以及当地有关行政部门汇报,请求支援。

(三)应急启动

1.事故应急组接到总指挥命令后,应立即通知应急组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到调度室集中,并通知救护、消防、治安保卫、污染控制、环境辐射监测等方面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2.事故抢险组同时根据总指挥的指示,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将发生事故的基本情况上报给公司、上级领导及当地有关行政部门。

3.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作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现场。

(四)救援行动

1.应急指挥协调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事故单位行政正职或知情人员要立即汇报详细的事故情况。

2.迅速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现场一切抢救事宜统一由现场抢救指挥部指挥。

3.抢救组和技术组根据现场情况协同现场抢救指挥部进行事故初始评估,划分现场工作区(危险区、缓冲区、安全区),研究指定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

4.在执行应急救援优先原则前提下,积极开展人员救助、工程抢险、警戒与交通管制、医疗救护、人群疏散、环境保护、现场监测等工作。

5.发生人体受照事故时,应当迅速安排受照人员远离辐射源,并实施医学检查或在指定的医院救治。同时,组织合格的维修人员关闭辐射或检修机器,并对现场进行保护,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6.发现工作场所有放射性同位素污染的,单位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闭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的环节,严防对食物、水源造成污染并保护现场。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检测及处理。为事故处理人员提供救援措施和物资支持。在采取了有效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有序组织人员彻底消除污染。污染现场尚未达到安全水平之前,不得解除封锁。

7.发现放射源丢失或被盗时,事故单位应当保护好现场,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及证件。积极配合行政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说明情况,提醒人们注意。

8.在发生卡源或掉源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在卫生部门的监督下,启动迫降源装置或回收源装置,同时检查安全联锁及其它安全设施。与此同时,总工办专职人员要尽快根据源的活度、人员受照时间、受照距离换算出受照剂量,为受照人员采取何种医学处理措施提供依据。

9.紧急辐射防护行动的实施

(1)事故场所的去污清理

事故造成设施内某些场所被放射物质泄露已经得到可靠有效控制的情况下,应当迅速安排进场去污,去污过程中,应对所产生的固态和液态废物进行适当的分类收集,以便作进一步处理或处置。若放射性污染衰期较短,较好的办法是不进行去污,而让其衰变。

(2)人员去污及对辐射伤员的救治

如果事故已导致或怀疑导致人员的衣服和皮肤受到污染,最简单的易行的防护行动就是脱去被污染的衣服、采取沐浴方法去污、换上清洁的衣服应当将脱下的被污染或怀疑被污染的衣服暂存起来,以便晚些时候作检测和处理。

对于受到或怀疑受到急性辐射损伤的人员,应迅速送往专门的辐射损伤医疗单位进行诊断或治疗。事故单位应给医疗单位提供就诊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或估计结果以及他们的受照情况。

(3)应急辐射监测

应急辐射监测是必不可少的应急响应行动之一,作用在于为辐射事故的探察、评价以及事故控制缓解行动、放射防护行动的决策提供依据。

应急领导组办公室应在其辐射事故应急计划中对应急辐射监测的方案和所用仪器仪表作出规定。

为了确定辐射事故是否导致场外环境污染,总工办应联系环保部门安排适当的场外环境辐射监测。

(五)扩大应急

1.在事故抢救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应急组和现场应急指挥组要立即向集团公司总指挥部及地方行政有关部门进行汇报并请求支援以及向媒体发布信息,有效控制辐射范围。

2.由集团公司抢险总指挥决定向上级机关求救,请求兄弟单位或行政部门进行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扩大的应急响应。

3.必要时需向省级行政部门汇报并由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组织事故现场周围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或撤离,或请求地方行政部门共同组织现场应急救援。

(六)应急恢复

应急救援行动完成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现场指挥部要组织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和撤离。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组要协助现场恢复生产、生活。

(七)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人员撤回原单位,应急组要进行应急总结评审。

抢救结束后,专家技术组要协助现场指挥部指定恢复生产、生活计划,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实施。

(八)应急保障要求

1.预案执行保障:由生产技术科、安检科牵头,在危害辨别、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对辩识出难以控制的重大危险源,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1)厂应急救援领导组成员及各单位、各部门都必须认真贯彻学习事故应急预案,每年必须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2)放射应用场所和必要地点都必须装有通往调度室的电话,并且保证畅通无阻。任何人只要发现异常情况,都有责任有义务立即向安检科、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报告。

2.通信保障

通讯部门要制定应急通信支持保障措施,总指挥部成员要配备完好的通信工具,并始终保持在工作状态,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赴指定地点,应急抢救办公室要公布应急汇报电话,同时将联系方式发放到所属各单位。

3.物资装备保障

供应科要制定应急物资保障预案,保证在各种事故应急抢险中有充足的材料和设备(包括通讯、运输、照明、防护及各种专用工具)。所有抢救物资,设备要按规定配齐配足,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不得随意挪用。

4.应急经费保障

财务科要作好应急救援专项费用计划并建立专项应急科目,保证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中各项活动的开支。

八、事故总结及分析

事故处理后总工办牵头,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应急领导组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实施方案及措施,并写出事故分析报告,进行整理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由指定放射工作人员检查放射源或放射线装置,做好就医病人和自身防护工作。针对事故发生的重要环节,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和消除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九、应急预案的管理

(一)生产技术科负责各种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由厂长每两年组织对全厂应急预案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二)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本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宣传、贯彻、学习。每年根据需要应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至少一次应急演习。每年应组织对应急预案的评审,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并记录。

十、应急培训、评审

各有关放射单位根据计划内容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学习培训,建立健全放射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放射工作人员体检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及培训档案。

十一、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放射  事故  应急预案

主办:生产技术科          2011年3月1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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