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府办公厅10月27日发出《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规定,“宣传舆论部门要经常告知市民不要随意向沿街乞讨人员施舍,可拨打110和城管求助电话8665110,或护送、引导到救助站实施救助。”(10月27日《长沙晚报》)
长沙市政府劝告市民不要向沿街乞讨人员施舍,无疑是建立在这样一种判断基础上,即所有的乞讨人员都是抱持通过该种行为“发财”的目的,而市民不应任其达到这种以牺牲市容为代价的不良目的。其实,乞讨人员中确有部分是企图通过这种不劳而获方式“发财致富”,有的甚至要挟未成年人乞讨从而涉嫌违法犯罪,但是也不能否认乞讨人员当中还有不少人确实是出于生活所迫,尤其是那些缺乏生活来源与保障的老年人与残疾人。
长沙市提出的要求还是建立在这样一种认识基础之上,即所有的乞讨人员都应当到救助站接受救助,而不应“自行其是”地上街依靠乞讨为生。其实,确实是因为生活所迫而乞讨者,尽他们进救助站接受政府的救助固然更好,但是他们还是具有不进救助站的权利与人身自由。尽管长沙市政府不是直接强制乞讨人员进救助站,但是要求市民不要施舍,显然是想通过这种办法间接达到迫使乞讨人员进救助站的目的,所以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强制手段。新实施的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取消了强制救助功能,把救助变成一种自愿行为,而长沙市的变相强制规定无疑与此精神不相符。
更为重要的是,要求市民勿向乞讨人员施舍,不利于市民同情弱者意识与助人为乐精神的培育,容易造成社会中爱心的稀缺乃至社会道德风尚的整体性降低。当前社会中见死不救、人心冷漠的现象比较普遍,不少人缺乏起码的同情心与爱心。尽管不予施舍需要帮助的乞讨人员只是人心冷漠中的一部分,但是这种冷漠容易起到“坚硬”市民心肠的消极作用,而且冷漠难免传染,因而对乞讨人员的冷漠也可能逐步传导致其他事项上,传导致所有的人包括冷漠者自身,这样一来社会无疑将成为“没有爱的荒原”。
作为政府肯定希望社会风尚良好,社会中涌动着爱的暖流,但是如此愿景的实现,需要政府首先具有爱心,为百姓作出榜样。这就要求政府行政应当在不违反法律规定情形下尽量人性化。显而易见的是,如果政府号召市民在他人需要帮助时拒绝伸出援手,甚至为了市容与政绩原因实施强制救助,实际是在为百姓作不良的表率,是在发挥消极的示范作用,无疑会使社会与充满爱心与和谐的社会渐行渐远。
所以说,要求市民勿对乞讨人员施舍这样的政府号召多起来,可能引发潜在然而巨大的社会道德风险,并且与政府的身份严重不符,并会对政府形象造成损害。(魏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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