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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男子酒后闹事 袭警并抢夺警枪

 徐馨悦 2015-04-15

给孩子办满月酒,本来是一件喜事儿,可这桩喜事儿因为酒变成了悲剧。

4月11日晚上,于某、闫某夫妻俩约了三十多个朋友,在西北人家饭店吃饭喝酒,为孩子过满月。在喝酒过程中打碎了一个杯子,因赔偿问题与饭店发生矛盾,并动手打伤酒店领班,运河桥警务站接报警后,一名民警和2名协警迅速赶至现场。

民警王俊涛:“看到有一群人满身酒味儿,并有些站立不稳。酒店服务员指着穿黄衣服的男说,就是那个人,那个人已经被一个女的拽着向北走,准备上一辆车,我们就上前表明身份,我就站在车前,让他下车配合一下,开车的是一个女的,她就发动车子慢慢往前顶着我的腿走了大概有40公分,看着我站着不动,她就开始倒车,我们的巡防队员看到这个情况就站在车后了。”

民警口中穿黄衣服的男子正是打伤人的于某,开车的人是于某的妻子闫某。闫某见车子前后都动不了,赶紧扯着喝醉酒的丈夫往另外一辆黑色轿车方向跑去,民警想过去阻拦,但被其朋友包围起来殴打辱骂。

民警王俊涛:“这时候,那些人就开始抢我的枪,我就赶紧把枪从枪套里掏出来握在右手,当时的时候,我也口头警告,但对方仍不停止攻击,还是使劲儿抢枪,我就将子弹上膛,冲天放了一枪。”

见此情景,闫某拉着丈夫于某加紧脚步往南走,王俊涛冲出重围追了过去,闫某从后面将民警的脖子死死勒住,随后又赶过来一群人对民警们拳打脚踢,就在这个时候喝醉酒的于某又冲了上来。

民警王俊涛:“那个穿黄衣服的男的还是抢我的枪,枪管都已经冲着我的胸口了,我看他们的劲儿也没有停止的意思,就冲天开了第二枪。”

紧接着,前来支援的民警赶到现场,将于某、闫某等10人抓获。经法医鉴定,一名民警和两名协警不同程度受伤。

目前,闫某由于尚在哺乳期被取保候审,另外被抓的九名嫌疑人以涉嫌暴力妨碍执行公务实施刑事拘留,而其他的在逃人员警方也在全力追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相关法律解释:

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了妨碍公务罪,其中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妨碍公务罪最高刑罚是3年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最高刑罚是7年有期徒刑。

我国对妨碍公务罪中行为人的暴力行为造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伤结果或因重伤导致死亡结果,甚至故意杀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按处理牵连犯的原则,以重罪吸收轻罪,按故意伤害(重伤)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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