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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庫全書經部五經總義類-九經辨字瀆蒙》清-沈炳震

 南靖草堂 2015-04-15

經部 五經總義類

九經辨字瀆蒙 十二卷

沈炳震

 

提要

《九經辨字瀆蒙》十二卷。國朝沈炳震撰。炳震,歸安人。是書校正《九經》文字。第一卷為《經典重文》,如翩翩、坎坎之類。第二卷為《經無重文》。如褫字、豶字之類。第三卷為《經典傳訛》。如《文言傳》「重剛而不中」,「重」字《本義》疑衍;《象傳》「履霜堅冰」,《魏志》作「初六履霜」之類。第四卷、第五卷為《經典傳異》。以註疏本列於上,以石經不同者列於下。其諸書援引異文,亦並附著。第六卷為《經典通借》。如「君子以順德」,「順」王肅本作「慎」;「磐桓,利居貞」,「磐」《釋文》「一本作盤」之類。第七卷、第八卷、第九卷為《先儒異讀》。如《易》「大人造也」,「造」劉歆引作「聚」;「君子體仁」,「仁」董遇本作「信」之類。第十卷為《同音易義》。如「彖」本訓豕走,而《易》之「彖」則訓為斷;「毒」本訓害,而王弼注《師卦》「毒天下」訓為役之類。然其音不改。第十一卷為《易音易義》。如「元亨」之「亨」,在「王用亨於岐山」,則讀饗。「乾坤」之「乾」,在《噬嗑》「乾胏」則讀「幹」之類。並其音而改之矣。並附以《異字同義》。如《易》之「鼫鼠」,即《詩》之「碩鼠」。《易》之「臲卼」,即《書》之「杌」之類。第十二卷則《註解傳述人》也。其排比鉤稽,頗為細密,可以因文字之異同,究訓詁之得失,於經學頗為有裨。惟末卷《註解傳述人》,全錄陸德明《釋文》所載,無所考證,苟盈篇帙,殊無可取。駢拇枝指,姑置而不論可矣。

四庫全書 經部 五經總義類
九經辨字瀆蒙(景印本)
九經辨字瀆蒙 提要
九經辨字瀆蒙 卷一
九經辨字瀆蒙 卷二
九經辨字瀆蒙 卷三
九經辨字瀆蒙 卷四
九經辨字瀆蒙 卷五
九經辨字瀆蒙 卷六
九經辨字瀆蒙 卷七
九經辨字瀆蒙 卷八
九經辨字瀆蒙 卷九
九經辨字瀆蒙 卷十
九經辨字瀆蒙 卷十一
九經辨字瀆蒙 卷十二
全書 518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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