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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乡变成故乡的时候,故乡正变成他乡【李少君】

 诗人麦扬 2015-04-17

 

回湘记

◎作者:李少君

◎品荐:周伟驰

那个叫萝玛的咖啡馆我没见过它

它也没见过我,所以门半闭半开,两侧的迎宾小姐

听我说普通话,一时没反应过来怎样招呼我


那个叫陈家米粉的小餐厅似曾相识

它也似乎记得我,所以那半碗肉丝米粉

为表示热烈,辣得我差点流下了眼泪


那个叫黛丽丝的美发店我不熟悉它

它看着我也很陌生,所以它冷着脸

对我这样只剪个短发的不速之客有意怠慢


那个叫碧洲公园的地方我以前常去

它也很了解我,所以老榕树里的和风扑过来

宛如老友相拥,对面的东台山恍惚冲我眨了一下眼睛


那我曾经常对着朗诵的涟水河

对我当然印象深刻,我曾献给它无数的诗歌

猛一见到消失多年的我,流速一下加快

河边草木也有些小小的激动


那突如其来的故乡的小雨显然也知道我

我也觉得它很亲切,它打湿了我的头

但柔和得仿佛只是亲人抚摸了我一下


对面母校大门里轻盈走出一位白衣少女

她好像认识我,我也看着很面熟

她仿佛二十多年前隔壁班的女生,先是冲着我一笑

然后害羞地低下了头

李少君这首诗是写他的故乡湘乡,多年流落在外,家乡逐渐变得陌生,可是毕竟是家乡,旧时风物犹存,一进入那空间,“故乡的感觉”就扑面而来。“故乡”是诗歌的老题材,很容易写出陈词滥调,可是这首诗仍旧能不落俗套,我想一个主要原因,是因为它写出了故乡的陌生感,写出了“物中之情”。米粉、东台山、涟水河、小雨都不单纯是描景,而是“人化的自然”,是活的灵物,这就是“有情”。这大概就是写景的谢灵运和写情的陶渊明的不同。咖啡馆、理发店的麻木和冷漠,是家乡的“陌生化”,这里也许隐含着对外地人的不放心和隔阂?——因为它们是对自己往昔寄托了感情的那个熟如亲人的“家乡”的“闯入”和“打破”,它们作为外乡人来赚钱的时髦产业还包含着一丝道德上的暧昧和疑问。他的那个“家乡”是安全的,可以用来怀旧,因为在怀旧里,一切都是美好不变的,被岁月抹上了一层光辉,母校的少女正好与这光辉呼应:她既是旧的、好的、熟悉的、亲切的,又是年轻的、新的,她的陌生是可以接受的,因为她是“熟悉的陌生人”,是处于异乡的陌生与故乡的熟悉之间的“似曾相识”。

湖南诗人“湘情”浓郁,李少君算一个,雷武铃算一个,两人也都喜欢写景,是当代不多的把自然之景当作独立主题来写的诗人。李少君提倡“自然诗”,把自然写得有情有态,象少女少妇那样有情。雷武铃的博士后课题写中国的山水诗传统,他擅长观察,趋于客观,当然有时也会迸发出感情,但那是山水之情。套用王国维的语言,一个是“有我之境”,一个是“无我之境”,仅是风格差异而已,没有高下之分。

关于“故乡与异乡”这个话题,还想多说几句。现在“全球化”是天天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是我们小时候做梦也做不到的。比如超市和早市里的货物,从鱼虾到水果,都早已是来自全世界的了。物资的流通之外,人员的流动同样加速,出国旅游、游学是家常便饭,外国人在小区出没也已是常态。国内的人员流动当然更盛,即使乡村,恐怕也很难有长久不变的邻居了。一个湖南民工如果在外面打工久了,回到故乡时,会发现只剩下了一些老人还认识,村里的小娃娃要通过辨认他们的面孔长得象谁来辨认是谁家的孩子,新媳妇们大多是外地来的,村里的一些地甚至包给了外省来的农民——总之,随着“全球市场化”一起在国内加速的“全国市场化”,导致了文化心理的巨大变迁,流动中的人们在对外地越来越熟悉的同时,对故乡也越来越陌生,因为一切皆在巨变之中,一切都在“变形”成长之中。故乡和异乡的差别越来越显得渺茫,曾经熟悉的和视为永恒的,被发现也许只是时空中的因缘际会。全球化在带来更多更好的选择的同时,也使你的选择其实变得更少更不情愿:每个城市都有着类似的建筑,每个商场都有着类似的商品品牌,除了山水和它们的名字不能雷同外,连山水被装饰的样子也近乎雷同了。在这个同质化的世界中,你活在故乡和异乡都差不多了。从某个角度来说,这也许是件好事?你想想一个“全球人”在全球穿梭的样子,那个“全球人”也许就是庄子笔下球状的“浑沌”,没有凿出孔窍的,完全没有分别心的。当分隔着人们的语言、文化、天然的气候和地域差异都逐渐被克服,被消泯的时候,那不正是“浑沌一体”的“天下”形成之时吗?

在网上讲相声的“北美崔哥”,说过这样的话:所谓移民,就是从你活腻了的地方搬到别人活腻了的地方。你以为你可以在他乡获得新生,其实如果你的心态不变,你仍然还是你,不过是一个“故我”到了“异乡”而已。你搬到莎士比亚的城市,搬到但丁的城市,还不如就留在你的长沙,你的上海呢。正如卡瓦菲斯在《城市》里对一个厌弃家乡,想通过换一个城市来获得新生的人所说:“你不会找到一个新的国家,不会找到另一片海岸。/这个城市会永远跟踪你。/你会走向同样的街道,衰老/在同样的住宅区,白发苍苍在这些同样的屋子里。/你会永远结束在这个城市。不要对别的事物抱什么希望:/那里没有载你的船,那里也没有你的路。/既然你已经在这里,在这个小小的角落浪费了你的生命/你也就已经在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地方毁掉了它。”(黄灿然译)改变人生靠主动,外在环境始终是次要的。活得有声有色,有滋有味,到哪个城市都一样。活得垂头丧气,孤苦伶仃,到哪个城市都一样。只是,这种“唯凭心力”式的对于自我更新的坚持,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恐怕并不适用。大多数人仍旧是环境的产物,所以,一个三四十岁到异国他乡的人,完全可能“重新活一次”,从学语言到学会思考,获得新生。

“故乡”与“异乡”曾经是诗歌和哲学的一个主题,也是宗教的永恒母题。“故乡”意味着“家”,是一个人最放松、最舒适,最熟悉也觉得最安全的地方,而“异乡”则意味着流浪、流落、陌生与不安全,有可能受到外乡人的欺负。无论是柏拉图还是《圣经》还是孔孟老庄,无论是荷马史诗还是白莲教还是黑格尔,都设置了一个人被逐出家乡,到“异乡”“异化”地流浪,再意图回到“家乡”的“回乡记”叙事。人在外不舒服,就会得“乡愁”,生“怀乡病”。(关于这个题目,可以写多少本书啊!)

可是全球化将家乡和异乡的差别逐渐敉平了,来了一个不二的浑沌的世界。旧哲学的观念,也可能得要改一改了,将外在的差异内心化,修正为内心的家乡和内心的异乡。将来,恐怕这个内在的差异也要被放弃。我们对于“故乡”的执着,也许通过反思到我们的“热爱”之情的主观性、有限性和盲目性,而有所冲淡。如果“异乡”接纳了我们,或者它变得跟故乡一样,那也就成了我们的故乡,他乡处处是故乡。现在你会说,有亲人朋友、有关爱的地方才是真正的故乡。我们热爱一座城市,想念一个村庄,是因为那里有人,把我们当“自己人”。在理想的世界里,当所有人被接纳为“自己人”时,连“自己人”的意识都没有了时,“故乡”和“异乡”的差别也就不存在了。那就是处于“倏”和“忽”中间的“浑沌一体”。

近在西单书店,看到新诗出了不少。里面有一本李少君的《自然集》(长江文艺,2014),买来翻阅。看诗的好处,在于可以利用零碎时间,不用象为写论文读大部头那样集中精力。我有笔划的习惯,几近“职业病”了,几天下来,对这本诗集打勾认同的有:《岭头黎家爱情》、《桃》、《轻雷》、《四行诗》、《安良旅馆》、《反体制》、《黄昏,一个胖子在海边》、《回湘记》、《新早春二月》、《大雪感怀》、《怪僻的孩子》、《诗的危险性在于过于平静》、《只等一声令下》。从这里读到的李少君的诗,从感受出发,对生活确有某一点认识才下笔,由此点爆开,敷衍成篇。当然也有些诗写得着急了点,意思上直白了点。他提倡写自然,可是写得最好的还是人的情态,因此他的自然是有特色的“有情自然”。

下面是李少君另一首家乡异乡化、异乡家乡化的诗:

潇湘夜雨

回到故乡,街道是新的

开出租车的司机居然不会讲当地话

大楼是新的,旋转门也是新家伙

进进出出花枝招展的女孩一看就是新来的

超市的油漆还未干,散发着呛人的气味

二楼的星巴克也是新搬来的

服务员装模作样的服装很新奇

还好,到了夜晚,坐在家里

我打开窗户,听了一夜雨声——

只有这个是熟悉的

这淅淅沥沥下了一整夜的雨啊

就是著名的潇湘夜雨

(本文来自微信号:诗歌是一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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