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事 撤 诉 申 请 书 (范文) 申请人:李XX,男,1953年5月8日生,白族,云南省大理市人,居民,现住大理市下关镇金星三社XX号。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 申请请求: 请求撤回对贵院(2013)大民初字第XXX号案件的起诉。 申请理由: 李XX诉张XX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李XX于二0一0年二月二日向贵院起诉李XX诉张XX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案件号为:(2013)大民初字第XXX号。 现申请人李XX和被申请人张XX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已经得到维护,诉讼目的已经达到。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1条之规定,决定撤回起诉,请贵院予以批准。 此 致 大理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XX 二0一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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