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普米族禁忌 1,禁跨三脚而过。 2,禁从火塘与床头立柜交接处走过。 3,禁烧火时柴块小端先入火塘. 4,禁吐唾沫于火塘和三脚。 5,禁食马、狗、猫肉, 6,禁伐井边、墓地和神山树木。 7,禁在火塘边置放秽物。 8,忌大清早咒家人, 9,忌用扫帚打人, 10,忌清早说禁话( 11,忌背向火塘而坐。 12.忌妇女清晨披头散发进屋。 13,忌在家吹口哨。 14,忌夜晚吹口哨。 15,忌夜里敞开大门。 16,忌夜晚在家里举两个火把。 17,忌傍晚扫地、理发、梳头。 18,忌当着狗吃食物而不给狗吃。 19,忌咒骂耕牛驮马。 20,忌毁坏地界沟界。 21,忌小斗出大斗进,小秤出大秤进。 22,忌在盛饭时在碗上插一双筷子。 23,忌用左手举勺添食添菜。 24,忌用刀砍门槛。 25,忌客人才离去即关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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