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安排,我局加大了城市管理力度,广泛动员、突出重点、强化整治,全力迎接国家创城工作领导小组来我区检查。重点整顿了城区占道经营、小张贴、人力三轮车等项工作。确保了我局创城工作的各项指标顺利完成。 首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自全区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之后,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班子会议,成立了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马英玲副局长具体抓这项工作,并设立了联络员,保证24小时开机,及时准确传达创城工作精神。制定了详细的创城工作整治时间、整治内容,细化了实施方案内容,分解了各项任务指标,落实了责任大队和责任人。对未按时完成整治任务或进展缓慢的,追究责任大队、责任人责任,并将整治成绩纳入到年终评优选差工作中。现将我局创城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整治占道经营 整治一切占道经营行为,包括门前摆放的商品,堆放的杂物、沙堆等。对全区商业网点下发整顿通知,要求其门前一切有碍市容的杂物、小广告等彻底清理。共清理违章占道经营行为300余次,清理沙堆10处,清理违章占道修车25处,清理门市商品外溢230余处,清理商业网点门前堆放杂物360余处,清理小广告1000余处。 二、整治小张贴、小广告 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小张贴的管理,在此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我局积极应对城市“牛皮癣”,采取了有效措施: 1、实施城市管理网格化管理模式。我局按照繁荣路大队、清河路大队、昌盛路大队三个辖区进行管理,将各队人员进行划区域分配,每人负责一定的区域,对自身所管理的区域内的小张贴做到随见随清。并对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2、对喷绘在墙体上的广告,我局各大队买来手喷漆、油漆对非法喷绘广告进行涂抹。共买手喷漆70桶、油漆15桶。 经过努力,将城区内的小张贴、喷绘广告几乎全部清除掉。共清理小张贴、喷绘广告1500余处。 三、整顿城区内的烧烤摊点 对城区内的烧烤摊点业主下发通知单,一是严禁清河路烧烤摊点经营;二是要求自备专用碳箱和垃圾箱;三是按规定时间经营,17:00点到22:00点。四是禁止大声喧哗,防止噪音扰民。五是对地面已经造成污染的要求立即清除,并在烤炉下垫隔离层,防止再次污染。 四、整治城区内人力三轮车 对城区内现有的人力三轮车车容车貌进行规范管理: 1、对人力三轮车的车容车貌进行集中整治,要求车容整洁。将车篷和车座换成统一的颜色(红色或蓝色)。对车容不整洁的,限期2日内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取消其营运资格。 2、要求营运的人力三轮车车主,着综合执法局免费下发的标致服进行营运。 到目前为止,城区内的人力三轮车的车容车貌基本上达到了整洁、规范的标准,形成了城市一道新的亮点。 五、整治不规范牌匾、户外广告 对城区内的牌匾进行一次大检查。破损、无亮化的责令其立即更换,共更好牌匾14块;拆除不规范牌匾30处;清理落到灯箱、牌匾140余处;拆除不规范、破损条幅10处。 六、今后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我局提出“27字工作方针”即:“勤巡查、快处理、早解决;高标准、严要求、不反弹;全发动、齐动手、不观望”。把城市管理工作切切实实落到实处。 1、早、夜市场要保证经营秩序,杜绝高音喇叭叫卖,划定经营区域,要求在边石以上经营,保证经营者的交通安全。设置自备垃圾收集容器,防止污染路面。对不按规定经营的业主进行严厉处罚。 2、继续治理好人力三轮车的管理,保持车容车貌,严禁外地人蹬车,一经发现,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对人力三轮车进行扣押,严格控制好人力三轮车的数量;彻底取缔助力三轮车。对在禁行路段(清河路:西至电厂第一个铁道口,东至加油站;昌盛路:西起清河区第一小学交通岗,东至永安寺;)行驶的车辆一律进行扣押(包括残疾人车辆) 3、彻底杜绝除市场周边以外的商品外溢和多种杂物的乱摆乱放。确需摆放的商品要摆放有序。 4、严格处理烧烤摊点,污染彩砖要及时清洗,做到天天清扫,每周清洗。在烤炉下放置隔离垫,防止再次污染。做到晚10点以后在室内经营,禁止在室外大声喧哗,影响居民休息。 5、各区域小张贴、小广告要及时清除。做到日清制。 6、各落地牌匾不允许乱设乱摆,对落地的灯箱、广告等一律不允许摆放,对警告两次以上的进行没收。 7、各种棚架严禁设置。 我局将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市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通讯员:李蔚/清河区政府纠风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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