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两清单一巡查”倒逼主体责任落实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蔡鑫桦 本报讯“违规给驻区25家单位77人发放的近40万元慰问费、奖金,已如数上交;对党工委议事规则进行了规范完善……”4月21日,江苏省南通市党风廉政督导巡查组对首轮接受督导巡查的3家单位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并逐一核对“销账”。督导巡查,成为该市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之一。 为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今年,该市通过“两清单一巡查”,压实责任担子,倒逼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两清单”即“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党委的领导责任、正风肃纪责任、选好用好干部责任、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责任等8项主体责任,并以项目化的方式对每项责任都提出了具体的规范性要求。“负面清单”是指党委对发现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线索以清单方式列明。 今年2月,南通市委全面梳理去年10月至今年1月上级转办、本级受理的信访举报件和日常明察暗访情况,共发现公车私用、乱发津补贴、公款购买购物卡等各类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线索247件。随后,开出“负面清单”,并交相关责任单位核实查处,要求其限期反馈处理结果。目前,已查实问题31件,其中,诫勉谈话1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人,通报批评3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5人。 “一巡查”是指该市市委定期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督导巡查。督导巡查组从全市抽调具有审计、财务等专业素质的49名人员组成。通过公开督导巡查公告、个别访谈约谈、受理来电来访、公开民主测评、查阅账册资料等方式开展“诊断式”督导巡查。督导巡查对象重点定在群众信访问题比较多、领导班子不团结、监督乏力的单位,或资金量比较大、权力比较集中、廉政风险比较高的项目上。 今年1月进行的首轮督导巡查,共发现问题106个,提出整改意见22条,4名党员干部受到纪律处分,28人受到诫勉谈话,3人被调离岗位。新一轮督导巡查已于3月底展开,4个单位正在接受督查。 此外,该市还出台了落实主体责任报告制度、问责暂行办法、约谈制度等8项配套制度,覆盖年度报告、全会述廉、日常督查、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蔡鑫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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