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检察院对九个设区市检察院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评估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尤其是各地落实主体责任存在六个方面的问题,落实监督责任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点名道姓,详细列出,在全省进行通报。
为促进全省检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福建省检察院在各设区市检察院自查的基础上,对设区市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开展检查评估。检查评估前,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朱隽召集全体检查评估人员作动员部署,提出踩点检查、精准发力,问题导向、深入具体,分析深刻、重在实效,遵守纪律、做好表率的四点要求,强调要树立没有发现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的思想,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反映问题。
随后,省检察院领导带队,分3个检查评估小组,采取实地走访、查阅资料、谈话了解、民主测评等方式,对九个设区市检察院2014年度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随机抽查仓山、湖里、龙文、石狮、永安、荔城、延平、连城、蕉城等9个基层检察院。(福建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