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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察机关:落实两个责任有三亮点

 书海游吟 2016-02-20
原标题:福建检察机关:落实两个责任有三亮点

  本报讯(记者张仁平)“全市有4名检察人员涉嫌两种类型的违纪,包括违规参与经商,自家消费外人埋单……”近日,福建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召开,会上,一设区市院检察长自曝家丑,一一点出违纪人员的姓名和案由。记者发现,从九个地市院检察长的述责述廉,到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的现场评议以及部署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亮丑、亮剑、亮责”三个特点颇为亮眼。

  “一名中层领导作风涣散被免职;一名基层干警违纪被立案调查,一名受到告诫。”宁德市检察院检察长林豪抓两个责任落实,以“高压”促“从严”,对违纪干警的处理不护短、不手软。

  去年,福建省检察院派出督察组,对九地市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检查评估,对全省超过半数的检察院进行专项巡视。全省各级检察院对受理的163件信访举报,已初核142件,立案查处12人,给予党纪检纪处分11人,省院对2起违纪问题进行通报。

  记者获悉,从今年开始,该省检察机关落实两个责任,突出“问责”二字。对党风廉政建设不管不问、只做表面文章,发现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阻扰调查的,以及对下属单位执纪不严、监督不到位的,追究各级院党组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尤其是出现窝案等重大腐败案件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本级院相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追究领导乃至上一级的责任。

  (原标题:亮丑亮剑亮责 福建:落实两个责任有三亮点)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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