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解决大问题的养老保险小知识2015-04-29 11:46 社会保险人
这里主要介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中较少有人知道、但却对参保人员养老保障影响巨大的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看看你错过吗? 1、 农业户口也是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 2、 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时是不能向前补缴的。 3、 养老保险办理中断手续后,中断期间是不能补缴的。 4、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后,以灵活就业方式缴费和以企业职工方式缴费,最终享受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是一样的,在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和退休时间相同的情况下,养老金高低没有任何区别。 5、 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是不能提前支取或挪为他用的,只能用于养老,但可以继承。 6、 参保人员无论退休与否,如果出现因病非因公死亡情况的,都可以享受抚恤金和丧葬费,个人帐户余额全额退还。 7、 生活补贴或津贴是不能作为抚恤金计发基数的。 8、 缴费年限满15年,只是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一个最低年限,同等情况下领取的养老金的数额也是最低的,适当延长缴费年限才会得到更高的养老金。 9、 缴费年限是按月来计算的,每多缴费一个月,养老金就会相应提高。 10、 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替代率越高。 11、 缴费年限不足15年、但确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不能按月领取养老金。这时可以选择继续缴费至满15年,也可选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2、 2011年7月1日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到达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延长缴费五年后缴费年限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十五年。 13、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缴费年限是可以相应抵扣城居保缴费年限的,但城居保转入企职保时,则只能增加企职保个人账户金额,却不能抵扣企职保缴费年限。 14、 参保人年龄男50周岁、女40周岁,养老保险关系是不能转移的,在新参保地只能建立临时账户,最终转回上一参保地或养老金领取地。通过组织正式调动人员则不受此限制。 15、 参保人在向异地转移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时,只需向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上一参保地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即可,其它手续由两个经办机构之间进行传递。 16、 参保人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大政策已有,尚无操作细则)。 17、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欠费,要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滞纳金最早起征时间为2011年7月1日。 18、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多领养老金),可按《刑法》第266条规定以“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处理,根据数额多少,是要判刑的。 19、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与本国公民一样是要参加社会保险的,两国签定互免协议的除外。 20、 参保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在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仍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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