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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SAP月末清帐处理

 红枫孤雪 2015-05-02

对于博主提及的“现金折扣未清科目”不明白,请指教。目前我在一家企业做内部顾问,对于清帐和资金预测这一块很是头疼。我的科目全部没有打“未清项管理”这标识。应收全部使用F-32 手工清帐,乱的一沓糊涂,账龄出来也是不对。应付直接没做清帐,如果博主能指点一二,不胜感激,哪怕是指点我去看看某书也行。
原文地址:SAP月末清帐处理作者:Chloer

手工清帐相关Tcode:

(1).F-03:手工清G/L account未清项

(2).F-44:手工清Vendor未清项

(3).F-32:手工清Customer未清项

(4).F-04:G/L account的带清帐的过帐

(5).F-51:Vendor的带清帐的过帐

(6).F-30:Customer的带清帐的过帐

F-04,F-51,F-30功能一样只是初始屏幕显示的默认凭证类型不同而已(真想不通设计这么多重复的Tcode干啥),这个可以使用OBU1设置.

这样的情况在SAP非常常见,经常是一堆Tcode功能完全一样仅仅是初始屏幕上放的内容不同而已.

*要找前台路径请使用Tcode:Search_SAP_Menu

自动清帐相关Tcode:

(1)F.13:不带清帐货币的自动清帐

(2)F13E:带清帐货币的自动清帐

什么样的科目需要使用未清项管理?

无论是手工还是自动清帐,需要清帐的会计科目在建立时(FS00)Control Data Tab页必须选上未清项管理,这些科目必须是BS科目, 通常需要未清项管理的科目有银行清帐科目|现金折扣清帐科目|GR/IR和类GR/IR,GR/IR科目包括PO中的Condition应用了account Key并在OBYC里设置的相关科目典型的比如运输费,保险费,报关费和其它相关科目,设置这些科目的目的是为了将相关费计入采购物料存货成本. 更详细请看接下来的实例运输费用清帐.不能使用未清项管理的科目有材料科目|统驭科目|所有的损益科目

:Vendor,Customer的统驭科目被显示隐藏在Vendor,Customer的行项目中, 统驭科目本身不能打上未清项管理标志.

 

如使用手工清帐,注意会计科目主数据create/bank/interest的自动过帐标致不能选上.

看一个未清项的图,你可使用Tcode(FS10N/FK10N/FD10N)查看余额再双击看明细,实际上是调用行项目查看Tcode(FBL3N/FBL1N/FBL5N),当然可使用后者直接查看.

如图1,展示的是FBL3N查看Vendor Open item的一个结果画面.

 

 

1-[1]-[2]:两个重要的行项目状态标志未清项状态标志和Due Date状态(FBL3NGR/IR只有未清项标志,GR/IR科目本身无所谓的到期概念),Due Date是表示该应收应付是否已经到期,根据凭证产生时的基限日期(baseline date)OME2定义的付款条件的日期计算而来.

1-[4]:你必须在Layout选上Cleared/open items symbolNet due date symbol,此屏幕的头部才会出现图1-[1]-[2]的两个标志,你还可选择Net due dateArrears after net due date(过期多少天)对行项目分析,更详细的帐龄分析请参考本书的帐龄分析配置部分.

vendor,customer的行项目,前面已经说过,其统驭科目科目不能选清帐标志,实际上行项目

清帐隐含是必须的,在实际收付款时会根据一定规则清帐,请参考接下来的部分和剩余收付款

.

通常企业用户也直接使用F-32/F-44清帐,假设选择的Debit/Credit金额相同,则会产生一只有凭证头的清帐凭证(数据库中只有BKPF数据而BSEG没有行项目).

 

2显示的一个F-44Vendor未清项的一个实例,选择Document Number 51000000525100000051的未清项对清,金额是8.33HKD,因为清帐的Dr/Cr金额完全相同,于是产生了只有凭证头的清帐凭证0100000228.

 

注意的是剩余付款产生的新未清项的Baseline date,这与帐龄分析和催款流程密切相关,一般是默认从原来的行项中Copy过来.,如有必要可以在部分付款时按实际需求更改baseline date.

 

部分和剩余收付款

无论是部分还是剩余收付款(收款:F-28,付款:F-53),以付款为例,当本次付款金额恰好等于选择的行项目金额和,当然行项目自动变成已清项.

 

假设某Vendor的一笔10000 RMB的未清项(凭证号假设是5100000063,类型一般是RE/KR,RELIV MIRO而来,KR通常是手工记帐),本次付9000.

如果采用部分付款时通常会产生一KZ的付款凭证,原来的5100000063依旧是未清项.本次付款产生的付款凭证如下:

Dr:应付(vendor) 9000 HKD

  Cr:银行存款 9000 HKD

其中产生的应付借项也是未清项(注意该付款凭证的贷方行项目是银行存款没有所谓的未清项),金额是9000HKD..

如果采用剩余付款,5100000063会变成已清项,同时产生一新的未清项凭证如下:

Dr: 应付(vendor) 10000 HKD (5100000063成已清项清帐凭证为该次付款凭证)

  Cr: 应付(vendor) 1000 HKD(未清)

      银行存款 9000 HKD

最后剩下的是贷方1000HKD成为新的未清项,原来的凭证5100000063则成已清项,新的未清项的baseline date自动为5100000063baseline date,除非你手工更改它,这也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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