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神,与日主同性相互排斥,泄身有似泄而不泄,或泄之则轻,反谓有情;食神又能制杀救身主,亦可生财供日主享受。因此,食神就是一吉神。所以,食神格,论格之成败,对于食神而言,就只能顺不能逆。这是论食神格的大原则。 但是,任何事物都非绝对的,而是相对的,亦是辩证的。所以,食神格食神如果过于强旺,身主太弱,有正印亦可用之,适当的约束其食神生身;如果食神极其强旺,就变伤官,身主弱有偏印,亦可用之强力克制。这就是食神格的辩证法。 食神的天敌是枭印,食神与枭印是同性,同性之克,是攻击。所以,如果食神格食神不旺,或旺而不过,如无财或劫比,就最忌见枭印夺食破格。至于从古有其说法,谓之食神是福神、食神是寿星,这都不足凭。道理很简单,因为既是食神格,若是破败格,行运再彻底破败了格局,贫苦命亦会有之,凶命亦会有之。除此大方向外,各种格样的食神格,如何论断格局成败、格局高低,下面分类论述。
食神本属泄气,以其能生正财,所以喜之。故食神生财,美格也。财要有根,不必偏正叠出,如身强食旺而财透,大贵之格。 若丁未、癸卯、癸亥、癸丑,梁丞相之命是也;己未、壬申、戊子、庚申,谢阁老之命是也。 藏食露伤,主人性刚如丁亥、癸卯、癸卯、甲寅,沈路分命是也。偏正叠出,富贵不巨,职甲午、丁卯、癸丑、丙辰,龚知县命是也。 夏木用财,火炎土燥,贵多就武。如己未、已巳、甲寅、丙寅,黄都督之命是也。 若不用财而就煞印,最为威权显赫。如辛卯、辛卯、癸酉、己未,常国公命是也。若无印绶而单露偏官,只要无财,亦为贵格,如戊戌、壬戌、丙子、戊戌,胡会元命是也。 若金水食神而用煞,贵而且秀,职丁亥、壬子、辛巳、丁酉,舒尚书命是也。至于食神忌印,夏火太炎而木焦,透印不碍,如丙午、癸巳、甲子、丙寅,钱参政命是也。食神忌官,金水不忌,即金水伤官可见官之谓。 至若单用食神,作食神有气,有财运则富,无财运则贫。 更有印来夺食,透财以解,亦有富贵,须就其全局之势而断之。至于食神而官煞竞出,亦可成局,但不甚贵耳。 更有食神合煞存财,最为贵格。至若食神透煞。本忌见财,而财先煞后,食以间之,而财不能党煞,亦可就贵。如刘提台命,癸酉、辛酉、己卯、乙亥是也。 其余变化,不能尽述,类而推之可也。
一、食神本属泄气,以其能生正财,所以喜之。故食神生财,美格也。 凭“食神”能“生财”,就说食神格是“美格”。若照此逻辑推理,格之美与不美,已由格神定性了,干嘛还要论其各格八字格局成败、高低呢?若照此逻辑推理,七杀格七杀能攻身,还可泄财,那就是“不美”之格了?那大富贵而五福齐备者,若是七杀格,又该作何说呢? 其实,所有的格,都是平等的,是没有等级之分,亦无美与不美之分。只是吉神格、凶神格,有其可顺可逆的区别,仅此而已。至于各格八字到底美与不美,这须由各格八字自身的格局成败、高低、吉凶来定性。所以说,《子平真诠》论食神格,开门见山的道白,就已犯了逻辑性错误。 二、财要有根,不必偏正叠出,如身强食旺而财透,大贵之格。 这一论断,亦只是个泛泛之论。因为食神格,与其它各格同样,都有着各种格样的结构和组合,不可能千篇一律。下面所举的例子,也只是个例,不能诠释这一类八字。 1、若丁未、癸卯、癸亥、癸丑,梁丞相之命是也; 粱丞相命造,食神格,食神不透财透,非财透才大贵这么简单。而且一丁之火财星,被三癸水克之,何能用财?其实,粱丞相命造身强旺,比肩癸水去其财星丁火,可用地支食神泄秀成格。加上运程配合得极为上佳,既平衡又顺势而和谐,格成自然,因此大贵。 2、己未、壬申、戊子、庚申,谢阁老之命是也。 谢阁老命造,食神格财食两透,身有劫财帮助而够担当,因此成格。假如财透食不透,亦不见得能大贵。假如年支一未换成一亥,也不见得能大贵。所以说,单凭个食神格“身强食旺而财透”,就定性“大贵之格”,未免太草率了。 三、藏食露伤,主人性刚,如丁亥、癸卯、癸卯、甲寅,沈路分命是也。 沈路分命造,说“藏食露伤,主人性刚”,无疑是正确的。但这只是个性格命理,并不关格局成败、高低。如果单就凭个食神格财透,说其富贵,亦未免太过于草率了。 以多亮命理论之,癸水日主支有亥、干透比肩癸水,身旺够担当。癸日卯月本是食神格,但支中两卯一寅,甲又透,食神变伤官。格之变化,伤官格年上财星丁火,被癸水比肩制去,伤官格泄秀就成格。更喜一路木水金运,金水木既可平衡,又可一气呵成,因此就成格局可富贵。 但是,丁火财星有甲木伤官生之,癸水去之不能干净,加之食神格变伤官因素,因此必降低格局。所以,沈路分命造格局,就低于粱丞相命造格局的几个品级。 四、偏正叠出,富贵不巨,如甲午、丁卯、癸丑、丙辰,龚知县命是也。 其实,任何正格八字,天干所透的十神,都是以单纯,以一位透清者,为最佳标准。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其共性和特殊性的两个方面,我们就不能千篇一律论之和对待所有八字。就龚知县命造,丑辰既可蓄水,但湿土多了亦可克水,所以身主不够旺度,因此食神生财财就不宜正偏叠出,正偏叠出就会降低格局。假如龚知县命造,身主的旺度够力量,财星正偏叠出,照样亦可提升格局的高度。这就是命理辩证法。隆庆皇帝、张参政、黄尚书命造,就能够证明。 所以说,《子平真诠》论格之成败高低,都是只从格神单一方面着手定性的,而不论别的和日主的衰弱度,就定性格局成败和高低,肯定会犯了想当然的错误。 五、夏木用财,火炎土燥,贵多就武。如己未、已巳、甲寅、丙寅,黄都督之命是也。 黄都督之命,言其“夏木用财,火炎土燥,贵多就武。”,虽然正确。但这只是个性格与职业,性格与行业的命理,就不关格局成败、高低。例如1979年男命己未、已巳、甲戌、丙寅,亦是“夏木用财,火炎土燥”,你敢断他“贵多就武”吗?现实,1979年男命,目前只是个富有几千万的小老板。 多亮认为,论断格局成败、高低,和性格与行业、职业,不能搅在一起论断,必须各论各,如果搅在一起,就本末倒置了,主次不分。而且,在论食神格中,不言格局成败、高低的原理,反言性格与行业,岂不是避重就轻,虚晃一枪? 以多亮命理论之,黄都督之命,食神格身旺食强,用财就可成格。正财虽两透却纯,虽然火炎土燥,但日主元气足够担当。再加上一路东方、北方运有情、有力,格局成之就高。1979年男命,虽然亦是食神格可用财,但财强食生,日主旺度不够,元气不足就不足以担当,既是有运助身,也得大降低格局。所以,就只能富不能贵。 至于黄都督,贵者是格局高,武行业者,火炎土燥就属武性格,必从事武行,就主武贵。1979年男命,不贵者,格局达不到贵的档次,就只能退而成之小富;至于火炎土燥者,亦是武性格标志,所以命主从事的生意,亦属武性行业生意(煤矿老板)。 六、若不用财而就煞印,最为威权显赫。如辛卯、辛卯、癸酉、己未,常国公命是也。 常国公八字,食神格枭印两透而有根,就比较复杂,故不能以常见的食神格论之。但以“若不用财而就煞印,最为威权显赫。”这句话概括,虽说正确,但亦只是泛论。而且,这种的说法,亦没能说出食神格的变化逻辑来。 至于多亮命理,如何论断其常国公八字,因为复杂,在本章相关的小节中,深入论述格局成败、高低。 七、若无印绶而单露偏官,只要无财,亦为贵格,如戊戌、壬戌、丙子、戊戌,胡会元命是也。 胡会元命,身弱的食神格,无印见七杀必攻身。妙在食神制杀,谓儿能救母,因此可成格。食神格制杀身弱,若无印见财,食不能制杀、财反生杀攻身,就可败了食神格。《子平真诠》所言虽然是正确的,但不说明原理,学习者就难明了此义。 八、若金水食神而用煞,贵而且秀,如丁亥、壬子、辛巳、丁酉,舒尚书命是也。 《子平真诠》中此论正确。舒尚书命,食神格透伤官,就作伤官论。身旺食伤重,金水伤官喜七杀,用七杀敌抗伤官,维持其平衡,就可成格。或亦可看成伤官格,伤官合而制杀,亦是平衡,因此也可成格。 九、至于食神忌印,夏火太炎而土焦,透印不碍,如丙午、癸巳、甲子、丙寅,钱参政命是也。食神忌官,金水不忌,即金水伤官可见官之谓。 其实,食神格食神忌枭印,并不忌正印。因为正印与食神是异性关系,印可约束食神,但却不坏食神。而且钱参政命造,食神格食神太强旺,身不够旺度,食神格用印适当的约束食神、又可生身,就有着两全之妙,因此就成格。所以说,钱参政命造,并非是“夏火太炎而土焦,透印不碍”的问题。 若说钱参政食神格,因为“夏火太炎而土焦”,非得透印润燥,那么有一些春秋两季的食神格,不燥不寒的,见印为何还可成格呢?这就是身不够旺度,食神太重,有印约束一下食神,又可生身,因此可成格。例如《三命通会》中常参政命造庚寅、己卯、癸亥、乙卯;又如《三命通会》中邵美布政命造丁巳、丙申、戊申、庚申。不用多举例子,这两例如亦能说明问题。 总之,食神见印绶,需分正偏,必须论其位置、身强弱。若不分印绶正偏,若不论印绶与食神所透的位置,亦不论身旺衰,一概而论,有时偏差就大如天了。 至于食神格见官,多亮认为食神格,不管春夏秋冬,根本不忌官星。若是身弱者,又是另外一回事,不可混谈。但《子平真诠》中这一句话“食神忌官,金水不忌,即金水伤官可见官之谓。”,就不全对,甚至于有些以“金水食神”概全的偏颇。食神不忌官者,既阴不攻阳、阳不攻阴之理。关于这一课题,多亮在本章第一节,会专有食神格用官的论述。 十、至若单用食神,作食神有气,有财运则富,无财运则贫。 《子平真诠》中这一句话所言,虽然正确,但只适合这一类部分八字,而不能诠释这一类所有八字。因为,食神格,身强旺,劫比多透和带印,单用食神泄秀,亦有可贵者、有可富者。 所以说,《子平真诠》中这一论断,只适合食神格食神太微弱,身主、劫比太强或带印者。这一类食神格,若不行财运,就彻底败破了格局,因此就真的贫了,或早夭亡了。但对于身强劫比多透、或带印,食神亦旺者,就牛头不对马面了。 例如1、《三命通会》中吴云台举人,丙辰、戊戌、丁巳、丙午,身强劫两透,食神格食神泄秀就成格,所以贵。 例如2、《三命通会》中马世杰郎中,辛亥、壬寅、壬申、壬寅,身旺带印比肩两透,食神格食神两寅有力,泄秀必成格,因此而贵。 例如3、《三命通会》中韩都堂和一巨富命同。壬寅、壬寅、壬寅、壬寅,四壬高透,有似天上集团军,身就强。地支四寅与天上四壬匹配有序,食神泄秀就成格。行东方、南方木火食伤财运,必成格局,就可富贵。但是,一个贵、一个富,这就超出八字的范围了,若用《子平真诠》中“至若单用食神,作食神有气,有财运则富,无财运则贫。”这段话,就完全不能解释。 例如4、《三命通会》中伍驾部,癸卯、癸卯癸酉、癸丑,食神格支带印,比肩癸水四透,有印就不伤食神,食神反能泄秀,两卯食神有力量,泄秀就成格。运走一路金水不见财,照样亦可既贵而富。 看看,《子平真诠》所言,上面所举的四命例就对不上号。 十一、更有印来夺食,透财以解,亦有富贵,须就其全局之势而断之。至于食神而官煞竞出,亦可成局,但不甚贵耳。 “更有印来夺食,透财以解,亦有富贵,须就其全局之势而断之。”,这一句话中“更有印来夺食”,应该专指枭印。枭印夺食,有财透可制枭护食,因此食神格可成。但是,枭食财三透,位置亦很关键,如果年枭月食时上财,有财是解不了枭夺食,亦可破格。这就是“须就其全局之势而断之”了。 但是,食神格见正印,阴不攻阳、阳不攻阴。所以,食神格见正印,只要位置有序,有的是可成格的。如《三命通会》中吴鹏尚书命造庚申、壬午、乙亥、丁丑。年官月印相生,食神在时上泄秀,顺生顺泄,位置有序,因此必成格。 “至于食神而官煞竞出,亦可成局,但不甚贵耳。”,这句话就不见得正确。其实,食神格官杀竞出者,就比较复杂,想用一句话想当然的总结了,那是万万不能的。而且,这一类八字,还需要细分、细论,才能正确论断。 如《三命通会》中一丞相命,庚午、辛巳、甲寅、壬申。又如《三命通会》中屠冢宰,庚申、丙戌,甲子、辛未。又如《三命通会》中一御史命造,庚午、丁亥、庚寅、丙子。这三命造,都是食神格官杀竞出,谁敢说“不甚贵耳”? 十二、更有食神合煞存财,最为贵格。至若食神透煞。本忌见财,而财先煞后,食以间之,而财不能党煞,亦可就贵。如刘提台命,癸酉、辛酉、己卯、乙亥是也。 食神,只有制杀,而无合杀者,惟伤官才有合杀者。所以,“更有食神合煞存财,最为贵格。”这样的说法,“合”字有可能是“制”字的笔误,因为沈先师,不可能犯其这么低级的错误。 “本忌见财,而财先煞后,食以间之,而财不能党煞,亦可就贵。如刘提台命,癸酉、辛酉、己卯、乙亥是也。”。这一段所论,如果只针对刘提台的八字所论,就完全正确。但是,要针对所有食神格财食杀三透者,若不分财星正偏,单凭“食以间之,而财不能党煞”就还不够。 因为,除过“食以间之,而财不能党煞”外,财食阴阳关系,亦不可忽略。刘提台命年财月食,都是同性阴干,同性相互排斥,财不泄食神,食神当然亦可制杀成格。如果年上财与月上食是一阴一阳的关系,财虽不能党杀,但可泄了食神,食神照样亦不能制杀。 总之,食神格食财杀三透,就远不止《子平真诠》中所说,这里就不一一论述了,到后面再逐一举例论述。 附《子平真诠》论食神取运 食神取运,即以食神所成之局,分而配之。食神生财,财重食轻,则行财食,财食重则喜帮身。官煞之方,俱为不美。 食用煞印,运喜印旺,切忌财乡。身旺,食伤亦为福运,行官行煞,亦为吉也。 食伤带煞,喜行印绶,身旺,食伤亦为美运,财则最忌。若食太重而煞轻,印运最利,逢财反吉矣。 食神太旺而带印,运最利财,食伤亦吉,印则最忌,官煞皆不吉也。 若食神带印,透财以解,运喜财旺,食伤亦吉,印与官煞皆忌也。
一、食神取运,即以食神所成之局,分而配之。食神生财,财重食轻,则行财食,财食重则喜帮身。官煞之方,俱为不美。 1、食神生财,财重食轻,则行财食,财食重则喜帮身。
食神格,财食如果都重了,身主肯定就弱,以格局有序平衡原理论,身弱不能担当财食,运助身就可担当财食成格局。所以说,“财食重则喜帮身”这半句话就正确。 至于食神格,食神生财,财重食轻,就涉及的方面多了。如是否透有别的十神,身主旺衰度如何,财食所透的位置等等都得参考。因此,这一类食神格生财的八字,必须细分细论,具体八字论其具体的行运。但有一条规律,我们必须知道:食神格中财食,任意一个太强旺,身主肯定就弱或不够旺度,行运肯定喜助身。而非“财重食轻,则行财食”运佳。 2、官煞之方,俱为不美。 《子平真诠》中这一句话所言,应该太武断了。因为食神格,有着各种各样组合、结构而成的八字,不可能千篇一律。例如身强旺劫比透的食神格生财,食财都不旺,见官运就是佳运,何言“俱为不美。”呢?至于食神格生财,见七杀运,亦需要具体八字具体论断。所以,有些食神格生财者,见官杀运应该“俱为不美”,但有些见官杀运,亦可为佳运。 二、食用煞印,运喜印旺,切忌财乡。身旺,食伤亦为福运,行官行煞,亦为吉也。 《子平真诠》中这一论述,似乎有些前言不搭后语。后面言及了“身旺”,那么前一句考不考虑身旺衰呢?还有前面第一句“食用杀印”这句话,到底是食神格用杀或用印呢,还是食神格杀印都用呢? 其实,食神格用杀或用印,需要分开来论之,亦需要细分各八字论之,如不细分论之,判断行运忌不忌财,就是一笔糊涂帐。例如食神格若用杀,就是食神制杀,这个必须要分其身旺衰。如果身强旺支带印,食神制杀,财运就不忌。因为身旺支带印,见财运既是化了食神不能制杀,但财生杀身旺支有印就能承受,因此不忌财运。如果身弱支中亦无印,财运化食生杀,杀攻身就大忌。 至于身旺的食神格见杀印,《子平真诠》中这句所言“身旺,食伤亦为福运,行官行煞,亦为吉也。”就正确。 三、食伤带煞,喜行印绶,身旺,食伤亦为美运,财则最忌。若食太重而煞轻,印运最利,逢财反吉矣。 1、“食伤带煞,喜行印绶,”。这一句,应该是“食神带煞,喜行印绶,”。但是,这句话所言不明确。因为食神格,食杀若两透,印财不透,不管身强弱,食神制杀可成格。但是,见印运,就需要分其身强弱了。如果身强旺,见印运化杀克食生身,就忌了。如果身弱,食神制杀,见印运制约了食神化了杀,亦可生身,就喜。 2、如果食神带煞,“身旺,食伤亦为美运,财则最忌。”,这句话就全对了。 “食伤运亦为美运”之说正确。因为身旺的食神格,食神制杀、去杀都可成格,所以,食伤运就是美运。但是,“财则最忌。”就不正确了。因为身旺的食神格带杀,食制杀,见财运虽可化食生杀,但身旺能承担,就不忌。 3、“若食太重而煞轻,印运最利,逢财反吉矣。”。这句话所言,也不见得全正确,亦需要分其身强弱。如果身强既是重食去杀亦可成格,逢印运就忌了,逢财运身旺够担当,当然“反吉矣”。但是,身弱的食神格带杀,印运约制食神化杀能生身就吉,但财运则忌。 四、食神太旺而带印,运最利财,食伤亦吉,印则最忌,官煞皆不吉也。 这一句所言,完全正确。因为食神格食神太旺,身肯定就不旺,但带印食被约制了,再行印运制之食神太过,就破了食神格。见官杀运,官杀能生印,印更强,制约食神变克制,亦能破了食神格。因此,“运最利财,食伤亦吉,印则最忌,官煞皆不吉也。”,就正确。 五、若食神带印,透财以解,运喜财旺,食伤亦吉,印与官煞皆忌也。 这一句所言,若不论其身强弱,亦不分其正印与枭印,就不全正确。 如果身强,“若食神带印”, “透财以解,运喜财旺,食伤亦吉,印与官煞皆忌也。”这一句就正确。 但是,身弱呢?对于身弱者来说,“若食神带印,透财以解,运喜财旺,食伤亦吉,印与官煞皆忌也。”这句话,就牛头不对马面了。因为身弱,“若食神带印”,财必坏了印,财食两旺、身更弱,应该就忌财运、食伤运了,但印与官杀运,生助印时,就反可为吉了。 至于食神带枭印,就更复杂一些,不见具体八字,是不能判断行运好坏的。 另外,本来还想在论运方面,作一些补充的。但多亮最终认,不见具体八字论行运的喜忌,也只能如《子平真诠》论运了,泛泛而多错误。所以,就不再作其补充,加上多亮所写的每一个命例,都会论断行运的。因此,希望学习者,从具体命例中,掌握活学活用的、具有辩证法的论运理法,就最实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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