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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ywellc 2015-05-04
天台县纪委第一工委探索实施审理谈话“一告二助三激发”工作机制
来源:天台纪委    发布时间: 2015-05-04 06:41:23    作者:天台纪委

一是主动告知权利。坚持“阳光透明,公开审理”的原则,在初次与违纪人员见面时,主动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权、知情权、助辩权、咨询权、要求回避权、检举揭发权及申诉权等8项主要权利,明确告知案件审理的程序、时限等相关事项。

二是帮助认识错误。审理过程中,向违纪人员核实违纪事实,充分听取申辩意见,通过询问了解违纪人员的性格、心理以及对错误的认识和申辩等情况,确保核准事实无出入、证据确凿无矛盾。同时指明其所犯错误性质、违反党纪政纪的具体条款等,将政策、纪律条文解释到位,帮助违纪人员深化思想认识。

三是激发工作热情。在处分决定下发后,结合送达及回访考察工作,告知其处分对年度考核、工资待遇、职务升迁等方面的影响,以及恢复党员权利、解除行政处分的时间及程序等。同时积极鼓励被处分对象放下思想包袱,积极改正错误,重燃干事创业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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