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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克斯的三维权力观1

 乡土后生 2015-05-05
                                                                                         史蒂文·M.卢克斯(Steven M. Lukes)是当代著名哲学家、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他在权力、理性与个人主义等问题的研究上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卢克斯生于一九四一年,一九五八年在英格兰北部纽卡斯特皇家文理学校(Royal Grammar School)毕业后负笈于牛津大学贝利奥尔学院、纳菲尔德学院与伍斯特学院,从事政治与哲学方面的研究。一九六八年,卢克斯以《埃米尔·杜克海姆:思想传记》(Emile Durkheim: an Intellectual Biography)的论文获得博士学位。在一九六六至一九八七年,卢克斯任教于牛津大学贝利奥尔学院二十余载。此后,他相继在意大利、德国与英国的多所著名大学讲授政治学、社会学和道德哲学,二零零三年以后全职任教于纽约大学社会学系。由于其杰出的学术贡献,卢克斯被英国皇家学院(British Academy)和美国艺术与科学院(American Academy of Arts and Sciences)授予院士。在知识界,卢克斯于一九七四年提出的“激进的”三维权力观是其最负盛名的观点。
  卢克斯所以提出三维权力观,缘起在“二战”后西方学术界有关权力问题的争论。战后伊始,由于美国经济繁荣,社会矛盾趋于缓和,所以,当时的主流观点认为,美国社会的权力是多元均衡分布的。然而,这样的看法却受到了亨特(Floyd Hunter)与米尔斯(Wright Millis)的质疑。一九五三年,社会学家亨特调查亚特兰大市社区权力分布状况后出版了《社区权力结构:决策者研究》。亨特认为,亚特兰大市呈现出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工商界领袖是处于金字塔顶端的政策制定者,政府官员、政治组织与社团的领导者是城市政策的执行者,普通民众则对城市政策几乎没有影响。随后,著名社会学家米尔斯在一九五六年出版的《权力精英》中指出,美国社会的权力并非在各个阶层与群体中多元均衡分布,而是集中在公司老板、政客和军界首脑等权力精英手中;像这样的精英共同组成了权力精英体系,普通民众则处于边缘地位。米尔斯的结论在知识界掀起了轩然巨波,使西方学者围绕权力问题展开了长达数十年的争论。
  一九五七年,社会学大师帕森斯(Talcott Parsons)与米尔斯进行了正面交锋。在帕森斯看来,美国的权力与财富并非由单一的少数精英控制,而是分散的、彼此竞争的。一九五八年,耶鲁大学的罗伯特·达尔(Robert Dahl)开始运用行为主义的方法研究权力问题,撰写了一系列针对米尔斯的论著。达尔认为,米尔斯仅仅分析了作为权力主体的决策者及其社会关系网络,却未研究决策制定行为,也未具体分析权力运用过程。一九六一年,达尔在其研究纽黑文市权力状况的经典著作《谁统治?》中指出,美国并非米尔斯所谓的权力精英统治的社会,而是权力多元分布的社会。然而,达尔的多元主义理论与行为主义研究方法也引起了激烈的批评,其中巴卡拉克(Peter Bachrach)与巴拉兹(Morton S. Baratz)的批评最为典型。在后两者看来,多元论者研究权力的方法和基本假定预先决定了他们会得出权力是多元分布的结论,因而不具有科学性。在美国学界就权力问题展开如火如荼的争论时,欧洲知识界也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密利本德(Ralph Miliband)、普兰查斯(Nicos Poulantzas)、福柯与布迪厄等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一九七四年,时年三十三岁的卢克斯在上述背景下参与到相关争论中来。他在批判总结二十多年来权力理论争论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三维权力观。卢克斯将以达尔及其同道中人为代表的观点称为“一维权力观”,以巴卡拉克与巴拉兹为代表的观点称为“两维权力观”,将自己的观点称为“三维权力观”。实际上,上述三种维度的权力观揭示出权力具有三张不同的面孔。
  卢克斯指出,一维权力观运用行为主义的研究方法,“重点在于对具体的、可以观察到的行为进行研究”(中文版,4页)。基于这种研究方法,达尔将其“直觉意义上的权力观”描述为“有几分像下述情形:A拥有支配B的权力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他能够使B去做某些B否则不会去做的事情”(3页)。一维权力观主要考察社会行动者在各项关键议题的决策制定上是否存在公开的冲突,分析他们在其中的输赢状况。通俗地讲,如果行动者A在决策过程中能使与自己意志相冲突的B服从,也就是,A能够赢得冲突,那么,A就拥有更大的权力。
  然而,巴卡拉克与巴拉兹认为,上述权力观依赖于在决策制定过程中可以观察到的、公开的冲突行为来判断是否存在权力“过分强调了创制、决策和投票的重要性”,“没有考虑到权力可能并且经常通过将决策制定的范围限制在各种相对‘安全’的议题上来运用的事实”(10页)。换句话说,一维权力观未将控制决策制定范围的做法视为权力运用现象,因而缩小了权力的范畴。巴卡拉克和巴拉兹则认为,那些处于支配地位的行动者可能会限制决策制定的范围,限制各种替代方案与潜在议题,使有损于其利益的诉求根本不可能进入决策制定过程。他们将这样的过程称为不决策(non-decisions):“通过这种方式……那些对现存的利益或特权的分配进行变革的要求在被公正地表达出来之前就可能被压制;或者被掩盖;或者在它们获得通往相应的决策制定舞台的通道之前被否决;或者,如果没有出现所有上述这些情况,那么,就会在政策过程的决策实施阶段中被损害或破坏。”(10页)在实施不决策的状态下,由于某些行动者的诉求遭到排斥和损害,所以,他们会心怀怨恨或愤恨,因而与支配者存在着明显的或隐蔽的冲突。
  卢克斯认为,两维权力观对行为主义研究方法进行了有保留的批评,它不仅研究行动者在关键议题上的决策行为,而且研究他们采取的不决策行为;不仅考察那些纳入决策过程中的议题,而且考察那些被排除在决策过程之外的潜在议题;不仅分析行动者彼此间可以观察到的公开冲突,而且分析他们之间隐蔽的冲突。实际上,第二张面孔的权力涉及议程控制的权力,也就是限制各种替代方案的权力。尽管两维权力观揭示出权力存在两张不同的面孔,然而,它仍然没有完全摆脱行为主义方法的约束。两维权力观依赖于可以观察到的公开的或隐蔽的冲突行为来判断是否存在权力运用现象,依赖于通过行动者心怀“怨恨”或“愤恨”的状况来判断他们之间是否存在隐蔽的冲突,但是,它“忽视了下述至关重要的状况,即,最有效的和最隐蔽的权力运用开始就会预防诸如此类的冲突产生”(16页)。也就是说,那些处于支配地位的行动者可以通过各种方式预先防止人们产生“怨恨”或“愤恨”,使人们根本无从观察到所谓的隐蔽的冲突。但是,两维权力观却未重视这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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