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看到哥哥沉迷毒品不能自拔,弟弟出来阻止亲戚借钱给哥哥。为了筹集毒资,哥哥污蔑弟弟与自己前妻有不正当关系,数次以此为借口纠缠并殴打弟弟,要求弟弟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最终,哥哥伙同他人,策划绑架弟弟,逼弟弟写下10万元欠条,盗抢弟弟财物。 近日,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朱立等人。 弟弟报警称被哥哥绑架 “我被绑架勒索了。”2月19日(大年三十),受害人朱权(化名)急匆匆来到九江市公安局八里湖分局报案,“绑架我的是我亲哥哥,还有他叫来的几个人。”朱权表示,1月28日当晚,他在家中遭到哥哥朱立(化名)等人绑架勒索,为了逃生,他被迫向朱立写下10万元的欠条,在求助朋友往朱立同伙夏某账户打款3万元后,他才被释放。随后,他为了拿回自己被抢走的财物,再次向该账户打款2万元。 朱权本以为,给了5万元,欠条一事也不用当真,况且哥哥绑架并勒索亲弟弟毕竟是家丑,不可外扬,他决定息事宁人。但是不久之后,他被哥哥同伙夏某催讨剩余的5万元钱,并受到对方威胁,“考虑到是自己的亲哥哥,本不想声张。哪知哥哥吸毒成瘾,现在又来威胁我,逼我给钱,否则又要对我下手。”无奈之下,朱权在事发一个月后报警。 接到朱权报案后,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展开侦查。专案组民警兵分几路开展走访调查,最终确定了参与绑架的除了朱立,还有黄某和夏某两名同伙。经过连续数日的跟踪摸排,警方初步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规律和藏匿地点。 告知亲友实情“引火烧身” 3月24日下午,警方得到一条重要线索,犯罪嫌疑人毒瘾发作,急需毒品解瘾。专案组民警迅速赶到朱立等人躲藏地点位于九江市庐峰小区的一处居民楼集结待命。当晚11时许,民警快步冲入朱立等人藏身的房内,将其抓获。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朱立系吸毒人员。被害人朱权系犯罪嫌疑人朱立的亲弟弟,为九江市某医院的管理人员,不忍见亲哥哥沉迷毒品,这才告知亲友实情,让亲友不要接济沉迷毒品的哥哥,没想到的是他的好心却引火上身。朱立并无经济来源,平时很大一部分的毒资都是从亲友处借来,朱权的“多嘴”让他断了毒资来源,于是他污蔑朱权与自己前妻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数次纠缠及殴打弟弟朱权,要求朱权弥补其经济损失。 1月28日晚,朱立伙同黄某在朱权家附近蹲守,将正在家休息的朱权强行带走。当晚,朱立得手后返回将朱权车辆开走。朱立与其同伙将朱权带到某小区房内,限制其人身自由。期间,朱立殴打并恐吓朱权,“我这两个同伙是杀手,该赔偿给我的损失现在就赔偿。”朱权陷入恐惧,为求脱身,表示愿意弥补其损失,并写下10万元欠条。 涉嫌抢劫罪被批捕 在写给朱立的欠条中,朱权表示年前年后分别支付5万元。1月29日上午8时许,朱立要求朱权筹钱,朱权电话联系朋友,让朋友将3万元打入朱立同伙夏某的银行账户。在核实到款后,朱权被释放。事后朱权汇款2万元至该账户,希望拿回自己财物,遭到朱立拒绝。此后,夏某多次向朱权催讨剩余的5万元,称如果不支付,后果自负。 4月21日,警方以涉嫌绑架罪提请检方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朱立等人。4月28日,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将朱立等人批捕。检方解释,绑架罪和抢劫罪都侵犯了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但是绑架罪既侵犯了被绑架人的人身权利,又对第三人的人身权利造成了与敲诈勒索行为相类似的侵害,而抢劫罪只侵犯了被抢劫人的人身权利,并不涉及第三人的人身权利。本案中,被害人朱权的朋友给朱立等人打款是基于朋友关系而非被威逼、恐吓,因此被害人的朋友人身权利并未被侵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文/倪四强 胡志军 新法制报见习记者 熊良辰 新法制报记者 李怀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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