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女权思想初现,追求男女平等成为时代追求。在婚恋上,自古以来只有男人休妻之说,鲜见丈夫被休的情况。而这悄然在民国初年得以改变,徐志摩因恋上陆小曼,一纸声明将张幼仪抛弃,成就民国离婚第一案。 没想到,这种思潮,也在皇族蔓延。1931年10月22日,一个普通的下午,中国末代皇帝溥仪与皇妃文绣在林廷琛的律师事务所内正式签订了《离婚协议书》,溥仪与文绣宣告离婚。 细究其文绣离婚的原因,则是皇后婉容对文绣的不断排挤,以及溥仪对文绣的性冷淡,心情极度抑郁,一度产生自杀的念头。不过,在侄女玉芬、妹妹文珊点拨下,文绣产生了离婚的念头。 就这样在玉芬、文珊的帮助下,经过2个月的讨价还价,文绣终于与末代皇帝溥仪离婚了。离婚后,文绣拿到溥仪支付的五万五千银元的赡养费,并利用在宫中学到的知识,当上四存小学国语教员,一年后因身份被揭穿被迫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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