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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气势恢宏西安站 亮华夏故都第一窗(组图)

 凡尘过客160 2015-05-07

  

西安站北广场效果图

  西安站北广场效果图

  

西安站北广场棚户区旧貌

  西安站北广场棚户区旧貌

  西安站北广场棚改项目备受关注,启动征收为西安站改扩建当好先行。新城区人民政府成立了西安站北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安置指挥部,将全力组织实施征收,征收工作已正式启动,3041户被征收群众将告别多年蜗居棚房,喜迁入住在原西安东货运站用地上新建的现代住宅小区里,实现安居梦想、充分享受现代都市人幸福快乐生活。

  古都西安,华夏名城。这里是兵马俑的故乡,是古丝绸之路的起点,也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设计蓝图中的西安站,以它那沉稳厚重、古朴典雅的建筑风格,造型雄浑壮丽、霸气十足,与西安古城墙和丹凤门、大明宫遗址公园融为一体,南与唐大雁塔遥遥相望,将重振我汉唐威武雄风;它作为古城第一窗户和又一新地标,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镶嵌在丝绸之路起点上,更彰显我古城无限魅力。

  西安站建设理念新颖,设计缜密完善,通过地上扩建站台、线路,增建候车室和广场,地下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和停车场,实现了地上与地下、铁路大动脉与城市公共交通的完美结合,将大大改善交通条件,增强西安铁路客运枢纽设施能力,提高铁路运输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城市规划建设和地区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新房征告字〔2015〕1号

  通 告

  因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和《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火车站北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的决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火车站北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东起太华路,西至西安车辆段家属院西围墙,南起陇海铁路线,北至自强东路。具体范围以规划定点图和测量成果表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西安市新城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

  西安市新城区太华路街道办事处

  西安市新城区自强路街道办事处

  五、签约期限:自征收决定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

  六、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

  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如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告。

  附件:火车站北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2015年5月6日

  致西安站改工程北广场棚户区改造范围

  被征收单位和群众的公开信

  尊敬的西安站改工程北广场棚户区改造范围被征收单位和群众:

  你们好!

  五月古城,绿树成荫,花团锦簇。在这生机勃勃、欣欣向荣的季节里,备受关注的西安站改工程北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式启动了!这是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实施的一项重点工程,对于改善该地区群众居住条件、提升西安站城市窗口形象和大明宫遗址公园周边环境、适应新常态下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此,我们向长期以来关心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致以亲切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西安站改工程北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东起太华路,西至西安车辆段家属院西围墙,南起陇海铁路线,北至自强东路,涉及新城区太华路、自强路两个街道办事处管辖部分区域,项目总占地面积425亩,征收涉及单位和居民3041户,需拆除各类建筑总面积约31万平方米,征收腾迁的土地将用于西安站改扩建工程,被征收群众将安置在原西安东货运站用地上新建设的住宅小区。

  本次改造区域内房屋多为居民自建,建筑密度大、布局乱、道路窄、配套陈旧滞后,居民生活极为不便,且房屋结构简单、抗震性差、无消防设施,加之年代久远,导致安全隐患多,遇到汛期时,常有房屋坍塌事故发生。这些都与城市现代化建设发展要求格格不入,唯有实施全面彻底的改造,才能有效改变现状。

  征收工作政策性强,事关千家万户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我们将认真执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坚持依法征收、照章办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政策标准、规范工作程序、遵守工作纪律,“一把尺子量到底”,不准照顾关系、优亲厚友、乱开口子,不准接受吃请、收受礼金和礼物,不准侵害并切实维护被征收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征收工作人员将佩戴工作证牌深入群众中宣传解读征收方案和补偿政策,认真执行奖励规定,引导被征收群众早签约,绝不会让先签约的被征收单位和群众吃亏,更不让那些漫天要价、阻挠征收工作的被征收人得好处。我们希望大家立足长远,顾全大局,积极行动起来,理解、支持、配合征收工作,切勿听信谣言、徘徊犹豫和等待观望,尽快签约、搬家腾房。凡规定期限内签订并履行补偿协议的,我们将根据相关政策给予奖励;在规定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按照西安市政府117号令相关规定,由区政府依据此次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标准作出补偿决定,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们坚信,在市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广大被征收单位和群众大力支持,通过我们的精心组织和全体征收工作同志的辛勤努力,西安站改工程北广场棚改征收工作一定能如期完成!

  此致

  西安市新城区西安站改工程

  北广场棚改项目征收安置指挥部

  2015年5月6日

  西安站改工程暨

  北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简介

  西安站建于1934年,是我国铁路网中联通西北和西南的重要交通枢纽,曾于1984年至1990年进行扩建改造。为适应新常态下经济发展,进一步提升西安站的营运承载能力,充分发挥西安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经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对西安站进行综合改造。

  改建成的西安站,站房、候车室为仿古建筑风格,端庄厚重、气势磅薄,与现有站房主楼造型以及周边景物、古城风貌协调一致,为古城增添了一道新景观,充分展示着古城文化内涵和迷人魅力。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41.86万平方米,容积率1.08,绿地率28.9%。该项目将建设火车站北广场、北站房及东配楼、铁路配套用房、长途客运站及配套用房、南北联系通道、地下交通枢纽、地下车库等。通过候车广场将北站房、高架候车室和丹凤门、大明宫遗址公园衔接在一起,形成少有的双广场、双站房、双通道格局车站。规模由目前的6个站台9条线路,扩充至9个站台18条线路,候车面积将由现7千平方米增至3万平方米以上,发送旅客数由现在的日均7.7万人提升至10万人左右。候车广场地下将建设集公交、出租、长途汽车等一体化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并与地铁4号线、7号线接驳,方便旅客出行。

  西安站改工程实施主体是经西安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西安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城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所涉及的西安站北广场棚户改造征收安置工作。

  西安站北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东起太华路,西至西安车辆段家属院西围墙,南起陇海铁路线,北至自强东路。项目总占地面积425亩,涉及3041户被征收人,需拆除各类建筑物总面积约31万平方米。由于种种原因,棚户区内存在大量居民自建的破旧棚房,结构简易、抗震性差、无消防设施,且建成年久、安全隐患多;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落后、陈旧、老化,建筑布局乱,密度大,道路窄,卫生保洁设施无法正常配置。加之毗邻火车站,流动人员众多、治安状况不佳、整体 “脏、乱、差”。改造势在必行,众望所归。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以及《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规文件,结合西安站北广场棚改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与安置。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群众将易地安置在原西安东货运站新建设的现代住宅小区里。征收腾迁的土地将用于西安站改工程。

  西安站改工程

  北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地简介

  西安站工程北广场棚改安置小区东起酒十路,西至陇海铁路,南起华清东路,北至陇海铁路(地块位于西安火车东站货场)。拟规划用地114.45亩,总建筑面积42.42万平方米,将建设10栋高层住宅楼,并配套有幼儿园、文体场所和活动广场,设有机动车停车位2319个,非机动车停车位6488个,容积率4.33,绿地率36.9%。小区全部用于安置西安站北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群众,计划2017年建成,30个月回迁。

  小区规划设计为现代中式建筑风格,通过不同高度的单体建筑有序组合成建筑群体,突出自然、温馨的景观氛围,以四季色彩变化和形、色、香等特征的植物营造诗情画意般环境。小区安置楼全部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有多种户型,每栋楼配有消防(医疗)电梯和客用电梯各一部,水、电、天然气、暖气、宽带等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良好的舒适性、安全性和经济性。

  小区周边多路公交车停靠、市场众多商贾云集、医疗和教育资源丰富,多家银行和通信网点分布四周,可为居民的出行、医疗、教育、生活需求提供便利服务。小区南邻建设中的千亩幸福林带与东侧仅距千米的浐灞生态区,彰显回归自然、天人合一的人本理念,这里将是西安站北广场棚户区被征收群众向往的幸福生活之地。

  火车站北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政策解答

  一、火车站北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等法规文件。

  二、火车站北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征收范围?

  答:东起太华南路,西至西安车辆段家属院西围墙,南起陇海铁路线,北至自强东路。具体范围以市规划局定点图及测量成果表为准。

  三、火车站北广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

  答: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4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西安市新城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为该项目征收部门;太华路、自强路街道办事处为该项目征收实施单位。

  项目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所有权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为被征收人。

  四、什么是“公共利益的需要”?

  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8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做出房屋征收决定: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的地段进行旧城区改造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本次征收房屋产权面积是如何确认的?

  答: 1、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用途,以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的记载为准。

  2、被征收房屋权属证书未载明建筑面积、用途或者建筑面积、产权有争议的,由新城区人民政府组织发改、规划、国土、建设、司法等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3、对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根据其剩余使用年限给予补偿,对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4、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凡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违反《办法》等相关规定行为的,不予补偿。

  六、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如何签订?

  答: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方案规定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根据交房顺序发放选房顺序号。补偿安置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的评估价值,临时安置补偿费、奖励费、搬迁补助费,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屋的权属、地址、面积、用途、结构,所需交纳购房款,或应支付给被征收人的补偿款,被征收人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搬迁方式、过渡时限以及合同约定的相关事项。

  七、本次征收工作的评估机构如何确定?

  答:征收范围内的产权所有人和公有房屋承租人在前期入户调查中大多数选择西安天正房地产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评估单位,依照《评估办法》规定,确定西安天正房地产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评估单位(以下简称评估单位)。估价时点为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八、对被征收人的补偿方式有哪些?

  答:对营业用房和住宅用房的被征收人采用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对生产加工业和仓储性用房的被征收人原则上采用货币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

  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依据《办法》、《管理办法》规定按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计算,并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0%给予补贴。

  被征收房屋的附属设施(附着物),按评估价值给予货币补偿。

  (二)产权调换

  1、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每户奖励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18%的套内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奖励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就近上靠户型进行产权调换。

  产权调换为私产的,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与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部分,按评估价值结算差价。奖励的套内建筑面积不结算房价款。

  公摊面积部分均不结算房价款。

  2、征收营业用房选择产权调换的采取大厅式营业用房安置,每户奖励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27%的套内建筑面积,奖励的套内建筑面积不结算房价款。产权调换房屋与被征收房屋相等套内建筑面积部分按市场评估价值结算差价。

  公摊面积部分均不结算房价款。

  九、本次征收项目对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如何结算?

  答: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与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相等部分,除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高于产权调换房屋评估价值外,不结算差价;按《实施方案》第九条第(二)款第1项规定奖励的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不结算房价款;未达到相近户型套内建筑面积部分按产权调换房屋评估价值的50%结算。

  十、临时安置补偿费如何计算?

  答: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在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过渡期内征收人按下列规定向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支付费用:

  1、征收住宅房屋的,每月支付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0.35%的临时安置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低于500元/月的,按500元/月支付。

  2、征收营业用房的,每月支付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0.35%的临时安置补偿费;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每月支付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0.1%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十一、货币补偿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如何计算?

  答:因征收营业、生产加工业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2%一次性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被征收房屋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不是被征收人的,依照其与被征收人的约定分配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没有约定的,由被征收人和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由征收人将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办理提存公证,在当事人协商或诉讼结果确定后支付。

  十二、补偿协议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答: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如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地址;

  2、征收补偿方式,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货币补偿金额支付期限;

  3、安置用房户型、面积;

  4、安置地点;

  5、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结算方式;

  6、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7、搬迁补偿费和临时安置补偿费;

  8、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9、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十三、本次征收项目的过渡期限是多长时间?

  答:房屋被征收人自行搬迁,自行过渡,产权调换房屋为高层房屋,过渡期限为30个月。过渡期限自被征收人交付房屋之日起计算。

  超过补偿协议约定过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月起,每月按原标准的2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偿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十四、住宅产权调换房屋的安置户型有哪几种?

  答:产权调换为住宅房屋的,最小户型的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每种户型套内建筑面积之差不低于8平方米。房屋户型设计按套内建筑面积分为48㎡、56㎡、64㎡、72㎡、80㎡、88㎡、96㎡、104㎡。

  西安市新城区西安站改工程北广场棚改项目征收安置指挥部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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