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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农资微信平台近日开设“讲坛”栏目,邀请全国优秀合作社理事长以及中国农机手大赛的精英选手在此分享作物种植、机械作业、合作社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成功经验。
如果你也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优秀新型职业农民,如果你也想将自己的成功经验分享给大家,欢迎回复本微信与我们联系,让我们共同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做出贡献。
施明理事长简介:
江苏海门施成农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认识施总的人,经常看到他穿一身迷彩服,因为施明有当兵的经历。高中毕业后,他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成了一名光荣的人民武警战士,当了两年的武警。
目前的合作社规模:
江苏省海门市施成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0年7月14日,现有成员62人,拥有固定资产230.05万元,江苏省“四星级”示范合作社。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大量优质劳动力离土离乡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户兼业化、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农田有“非粮化”“非农化”甚至“抛荒”倾向,粮食生产安全受到极大的挑战。
2014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战略部署。
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均把“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列为今年经济工作和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
会议提出“要提高种地集约经营、规模经营、社会化服务水平,增加农民务农收入,鼓励发展、大力扶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为今后的农村、农业工作指明了方向。
谁来种地,地怎么种?鱼米之乡的粮食安全如何保证?这些难题在基层的实践中得以破解。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体系.'全托管'策应三中全会和一号文件精神,符合基层农民意愿,代表农业生产的一种方向,对其他地区而言,具有可复制性与可推广性。
上世纪80年代初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以劳动力为主体的种植方式。30多年的发展,当年的劳力已迈入老年,现在的年轻劳力大多转移至二、三产业。
种植形式也发生变化,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单干形式,逐渐被机械化替代。在一家一户买不起大型机械,或者买了也不划算的情况下,农业生产“全托管”应运而生。
近年来,南通市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在耕种、统一育供秧、播插、统防统治、收割等方面服务能力日渐增强,并由“片段式”服务逐渐转向“全程化”服务。
2012年,农业部门敏锐地捕捉到这一来自于基层的创举,概括提炼成农业生产“全托管”。
“农民提供土地,服务组织全程经营,收益协商共享”的“全托管”种田方式,被人们形象地誉为“田保姆”。
“全托管”经营主体是有资质的“田保姆”,农业部门坚持“五有”标准:有200亩以上的托管规模、有与农户签订的规范的书面合同、有详细的机具清册、有完整的作业清单和有合理的财务收支明细。
“全托管”是南通首创的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模式,其特点是“农户提供土地、服务组织全程经营、收益协商共享”。
农民为“托管”主体打工或从事二三产业,还可获得额外收益。“全托管”将农民从传统的种田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精力用于其他增收创收上,“全托管”组织则通过托管服务获取规模经营收益。
“全托管”服务带来的一个直接好处,就是实现了秸秆全量还田,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减少环境污染。
“全托管”服务组织具有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经营优势,不仅提高生产资料采购中的议价能力,降低生产成本,而且托管种植的稻麦使用农药次数比一般农户要少三分之一左右,减少农药残留,有力提升粮食质量安全水平。
“全托管”能将农民零星分散的土地集中到“全托管”经营主体手中,实现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全托管”服务有两种形式:实物型和货币型。
实物型全托管
经营主体为农民提供从种到收全程专业化服务,收获物归农民所有,经营主体承诺每亩水稻、小麦产量分别不低于400公斤和600公斤,农民则需缴纳每亩1200~1450元不等的托管费用。
货币型全托管
经营主体将农民的土地合并集中打理,土地收获物归经营主体所有,并以货币化的形式给予农民每亩150-1200元不等的收益。
“全托管”服务主体在与被托管农民签订“全托管”合同中承诺给予农民实物或货币的收益,扣除成本后,服务主体也有一定的利润。
“全托管”主体普遍拥有多台中大拖,耕、种、管、收、加机械一应俱全,现代农机取代了人力畜力及手工工具。
“全托管”规模经营,经营主体为了降本增效,主动加大科技投入,推广良种良法提高产量,雇用持证职业农民提高效率,从而大大提高农业的科技水平。
“全托管”的一个明显标志就是全程机械化。
“全托管”经营主体依托现代农业技术和装备,实现机耕、机播(插)、机防、机收等全程机械化作业。
通过推进“全托管”服务的带动,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其中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86%以上,高效设施农业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50%,高效设施农业“全托管”机械化水平达60%以上。
全托管服务模式,保证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实现农民打工、种地两不误、同增益。
这既是在新形势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一种探索,也是促进粮食稳产、高产,保障粮食安全的关键之举。
这种外包式的服务圆了许多老弱病残而力不从心,或外出经商打工而无暇顾及的农民的“种田梦”。
通过全托管服务,过去被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民被“解放”出来,有的外出打工,有的开店,有的跑市场,所增加的收入远超过种田的产出。同时这一服务模式还解决了一部分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农民的利益保障。
以农民为本,“全托管”经营主体是农民的“仆人”,不能强迫“主人”把土地交出来接受服务,而应循序渐进,让农民看到服务主体的能力、信誉,自愿接受服务。
这样农民才能自愿将土地交给“全托管”服务主体,享受实物或货币分配。全托管是双方实现共赢。“全托管”不但稳定了粮食生产,而且让农民和经营主体各得其所。
下面我来介绍下我社在实施农业全托管项目方面的举措:
实行农业全托管服务“十统一”,即统一农资提供,统一机械化耕作,统一播种,统一机械化病虫害防治,统一机械化施肥,统一灌溉,统一机械化收割,统一秸杆还田,统一作业安全质量监管,统一收费标准。从而达到了省工、节能、高效、示范带动作用。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社针对不同工作小组进行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相结合,一是对全体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同时对耕种及施肥等技术薄弱环节进行专门培训,保证了培管质量,达到高产的目的。
同时利用宣传资料、培训班形式宣传本次农业全托管服务的模式,使农户理解支持,从而达到顺利实施本项目的目的。
本项目实施的所有作业工序由一个合作社完成,消除了各作业工序不能有效衔接的弊端。
各个作业组在合作社统一调度下,上下作业有序衔接大大节省了农时,保证了项目实施区域的颗粒归仓。
同时合理安排田块的耕地、播种、收割等作业秩序,从而达到了提高作物产量的目的。
经测算,一亩农业全托管服务比人工种植节省人工25个,节省人工费用近2000元,同时节省种子每亩约6元,化肥、农药每亩约8元,同时亩产增产约8%。
本项目针对劳力较紧张的特点,在耕种,施肥,病虫害防治,灌溉,收割及秸秆还田等环节全部采用机械化,从而节省了大量的人工劳力、达到了省工节本的目的。
同时由于合作社经济实力壮大,今年又购置了一批农机新装备,保证了农机作业的质量。
存在的问题:
1、今年由于夏收时处于梅雨季节,虽然全部收割进仓,但有些小麦没有晒干,由于缺少烘干设备,导致一部分小麦霉烂,造成了一些损失。
2、在玉米播种时,由于玉米播种机设计缺陷或农机手技术不熟练,导致漏穴或重穴,需要后期补苗和拔苗,人工较大。
3、“全托管”面积再扩大需有个过程。因为设施农业抬高了土地流转费。
由于价格低,有些农户不肯流转,价格如超过每亩1000元,那么“全托管”经营主体也就少了热情,希望政府能出台一个适宜的标准,或者对流转农田用于粮食生产的给予一定补贴,以促进更多的农民向农人转变。
一是服务主体要求不同。
前者侧重具备为农户提供专业化的服务能力,是有资质的“田保姆”,后者或侧重资源整合。土地流转和“全托管”是两个不同的主体,两个主体有时也可以合二为一。
二是经营行为约束不同。
前者拥有粮食等生产的能力,所以主要经营内容是粮食作物。后者容易放弃收益明显低于经济作物和园艺作物的粮食作物,而改变土地用途。出现“非农化”“非粮化”倾向。
三是农民收益形式不同。
“全托管”服务有两种形式:实物型和货币型。农民可自由选择。后者绝大多数以土地流转费体现。
四是服务经营目标值不同。
前者必须要有一定服务收入,才能维持健康发展,因此对服务要求较高。后者因为有强雄厚了的资本支撑,为了追逐利润,要么竭泽而渔,要么闲置搁荒。
施明与张大山
相似之处:
都是在土地承包使用权不变的情况下,实现了农机作业服务的适度规模化,提高了农机作业的比较效益,都是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有效方式,共同解决了如何种地的问题。
两者的区别:
1.方式:前者是服务经营方式,后者是一种方式生产方式。
2.主体:“全托管”的主体是有资质的“田保姆”,实行专业化、全程化服务。联耕联种初级阶段都是阶段式服农户各自负责;
联耕联种的高级阶段,是农民参与合作社管理,统一耕作、管理,成本均摊,效益分配,实行订单生产。
3.机制:联耕联种是村组统一组织,村两委起到了决定性作用,通过打通田硬,组织服务组织提供服务,农民得益,涉及到村组、服务组织及农户三方。
而“全托管”由市场机制决定,涉及到全托管方,被全托管方,政府在引导、服务方面起作用。
4.收益:联耕联种强调的是扣除成本后的收益全部由农民所有,而“全托管”是实现双赢多赢的格局。
“全托管”服务模式是农业生产的经营主体、服务主体两者合二为一的“双主体“,承担经营风险,而联耕联种服务模式是单独的服务主体,不承担经营风险。
5.形式:联耕联种主张破除田埂,而“全托管”不片面在物理上集中,更是在经营、管理上的集约,更加灵活多样。充分体现以农民为本、尊重农民意愿。
农业全托管服务在我市仅仅是一个开始,今后的路还很长,由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新农村的建设,将来由大户承包土地种植是一个趋势,因而田间保姆式服务必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因此只要上级部门不断扩大补贴资金规模,加大对合作社扶持力度,使之不断发展壮大,相信农业全托管服务一定能够逐步变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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