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切实增强法治观念 积极学法守法用法

 图书馆真好真好 2015-05-13
理水平。党员和干部要带头学习掌握与工作、生产、生 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权利义务对等的观念,模范遵守国 家法律,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国家、集体、自身和他人 的合法权益, 为我市全面小康建设和构建和谐长沙营造良好的学法守 法用法氛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居民要学法 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大量增加,人口流动 性大,城市社情日趋复杂,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存在多种可能引发 民间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迫切需要广泛应用法律手段进行疏导、调整 和规范;另一方面,改革改制过程中,大量的“单位人”变成了“社 会人” ,组织管理相对松散,居民的合法权益更加需要法律给予保障。 可以说,城市居民的生产、生活、工作,处处遇法,事事有法,熟悉 并掌握一些法律基本知识已成为生活必需、工作必备。因此,城市居 民积极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提高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知道自己享 有的权利,明确自己对国家、社会和他人应负有的责任和义务,对于 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维护 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城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意义 都非常重大。具体说来,居民学法至少有四个方面的意义: (一)不违法或者不做违法的事情。知道哪些事情可以为,哪些事

情不可以为,确保自己在法律范围内活动。比如,宪法和民事法律规 定了对公民财产权益的保护,包括所有权、使用权、租赁权等等,如 果去偷、扒、骗、抢,那侵犯了别人的财产权,肯定是违法的,轻则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重则触犯刑法要被迫究刑事责任。 (二)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不仅告诉你不要去妨害别人 的权利和利益,还告诉你自己权益受到侵犯时,该如何运用法律这个 有力的武器去保护自己。我们了解到,许多群众碰到问题,不是找法 律,而是背个背包,手拿控告信,四处上访,什么事都去找市里,找 省里,甚至跑北京。由于没有找到合适的部门反映问题,结果劳民伤 财,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还耽误了时间,甚至错过了法律规定的时 效,等等。 (三)依法制止或举报别人的违法行为。 很多人都有一种事不关己 的态度,不是侵犯到自己头上的事,自己没有兴趣去过问,甚至是看 热闹的态度,到头来害人害己。法律要求每个公民要守法,还有检举 揭发和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义务, 在处理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时还有 就自己知道的情况作证的义务。如果放纵了别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损 害的是公众利益和社会的正常秩序,有一天自己也可能成为受害者。 (四)依法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和规范、指引生产经营行为。推 进城市社区的民主管理和居民小区的业主自治,提高机关、企事业单 位和社会团体的依法管理水平,都需要居民、职工具备相应的法律知 识,具有良好的法律素质。建立健康有序、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体系,运用法律手段指导、调节各类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城市居 民依法生产经营,依法参与市场竞争,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农民要学会依法维权 农民不仅要学习、掌握一些书本上的法律知识,还要善于运用法 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民权利和权益的范围很广。可以大致将 它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人身权和财产权,包括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的 权利、住宅等个人财产的所有权、继承权等;第二类是公民的政治权 利,主要是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自治权;第三类是社会经济权利,主

要是医疗、养老保障和文化、教育、卫生方面的权利以及人身、财产 权益被损害后得到补偿的权利等。 那么,我们究竟该如何维权? (一)要理性维权、低成本维权。当矛盾纠纷发生时,很多当 事人不愿意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认为法律不可靠,宁愿绕开法 律的圈子走极端,采用“了难”等非法手段达到目的。例如,欠债收 不回,明明可以合法追债,但是,他一不做,二不休,自己先把债务 人抓过来,关他一阵子,逼他打欠条,逼他还钱,或者干脆请黑社会 分子出面了难,结果对债务人造成人身伤害,甚至死亡。这时,你的 行为己经构成了刑法规定的非法拘禁罪或是绑架罪, 就会受到严厉的 制裁。这样,你本来是个有理的人,结果却得不偿失,由受害者变成 了害人者。这是一种极端。 还有的情形是,权利被侵犯后,当事人也相信法院,但是,他就 将全部的时间、精力投入到维权当中,过分追求案件的处理结果,不 计算自己付出的成本。用一句通俗的话来形容,就是“杀敌一万、自 损八千” 。举个例子,一个争议标的很小的案件,双方当事人不愿意 接受调解,到法院打官司,从一审到二审,整整打了一年多,最后双 方还对法院判决不服气。所以说,这样的官司即使打赢了,也是没有 价值的,因此提倡理性维权。 (二)维权的主要途径。由于老百姓的维权纠纷主要集中在民事领 域,比如说,一般的人身损害、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纠纷、消费纠纷 等等, 因此, 我们将围绕民事案件的处理, 介绍一些维权的基本途径。 1、和解。就是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彼此间的矛盾纠纷,这是一种最经济又不伤感情的解决矛盾的方 式。 2、调解。就是在人民调解组织或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在分清是 非的基础上, 通过说服教育, 引导当事人达成协议、 化解矛盾的形式。 3、仲裁。就是由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 议,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依法做出裁决。

4、投诉。对行政机关和基层组织侵犯自己权益的案件,当事人 可以向有关的上级机关直接投诉,也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式。 5、诉讼。就是通常所说的打官司。就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 请求,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裁决 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 要依法理性维权,就是要善于利用上述儿种维权的方式,选择对 自己最有利、最便捷、最有效的途径,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好地维护自 己的权益。 (三)有关民事诉讼的基本常识。通过民事诉讼维权,我们应注意 这样几个间题: 1、民事诉讼案件,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也就是说,不管什么 民事案件,当事人不到法院起诉,法院不会主动审理案件,这和刑事 案件是不同的。因此,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起诉这个环节十分重要。 但这并不是说,只要有人起诉,法院都必须立案受理。法院只是对那 些符合条件和手续的起诉才受理。 2、起诉的前提是要选准被告。当事人受到不法侵害后,若要起 诉到法院,首先遇到的就是你要告谁,谁是被告的问题。如果是某个 人侵犯了你的权利,你直接将他个人列为被告就可以了。如果对方是 一个单位侵犯了你的权利,你就要将这个单位告上法庭,而不是告单 位的负责人。所以,我们打任何一个官司,都必须选准被告。 3、要掌握时效的规定。什么叫时效?通俗地讲,诉讼时效指的 是,别人侵犯你的权利后,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别人侵犯你权利之 日起,你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之内到法院起诉,超出了这个期限, 你的要求就得不到法院支持,只能吃“哑巴亏” ,这个诉讼时效一般 是两年。法律绝对不允许你想什么时候起诉,就什么时候起诉。 4、要选准管辖的法院。原、被告确定后,你又在规定的时间之 内提出了诉讼,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是到哪里去告状的问题。一般的 案件,我们实行的是“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告 (受害人)要向被告 (侵权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简而言之,被告住在哪里,你

就要到哪儿的法院去告。还有一个侵权行为地原则,即当公民受到他 人不法侵害而受到损害时,还可以向侵权行为发生地的法院起诉。 5、要注意收集有关证据。站在法律的立场上讲,打官司就是讲 事实、 讲证据。 事实是有证据能够证明的, 举个例子, 明明被人打了, 很多人看到了,这的确是事实,但是,如果起诉到法院,你要让法官 知道你被打了,你就必须提供一系列证据,比如证人证言、遗留现场 的凶器、法医鉴定结论等等,如果没有证据,以上事实就不成立。所 以讲,没有证据,就没有事实。民事诉讼实行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 谁举证,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果你不能 举证,你就可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三、党员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 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指出“党员要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结 合工作生活实际,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一)要认真学法知法。党员和干部在生活、工作中,要时时、事 事、处处带头学法,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凡是法律提倡的,就要带头 去做并保证做好;凡是法律禁止的事情,就要带头不做并劝说周围的 人也不要做,从而更好地遵守和服从法律。党员干部不仅自己要学法 知法,还要积极宣讲法律,帮助群众学法懂法,并运用法律武器保护 自己合法权益。 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党员干部要着重学习以下法律知识:宪法 中关于公民权利义务和保护公民私人财产权的规定; 刑法和治安管理 处罚法关于维护社会秩序的有关规定,关于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 行为的规定;关于劳动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文化娱乐管理的规定; 关于城市规划、城市管理、城市建设的规定;关于消防、突发公共事 件处置等有关防灾减灾的规定;有关婚姻家庭继承、依法生产经营、 居民自治等有关的规定;有关民事调解、 民事诉讼、上访申诉等有 关社会纠纷处理的规定等。 (二)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宪

法明确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含 义是,首先,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都平等享有权利和 履行义务;其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第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要自觉维护法 律权威。一个社会没有法律权威就没有秩序。维护法律权威,首先要 确立法律就是人们行为准则的观念,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其次要维 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也不能搞 “土 政策”“土办法” 、 。要严格依法办事。我们是传统的熟人社会、人情 社会,处理问题时各种人情关系交织在一起,党员干部要时刻记住自 己的身份,珍惜党员干部的荣誉和责任,摒弃 “人情大于王法”那 一套,不搞哥们义气,不袒护违法行为,更不能包庇坏人。在行使公 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等问题时,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办 事,绝不 因为个人私利或私情而做违法的事情,破坏法律的统一实施。 四、党员千部要带动社区居民积极为建设平安社区做贡献 基层安则全局安,社区稳则全市稳。社区的平安创建,是“平安 长沙”创建的基础性工程,是建设“平安长沙”的前沿阵地。抓社区 的平安创建,就是抓社会大局的稳定。构成大社会的单元社区的平安 创建都搞好了,整个大社会也就平安了,也就是积小安为大安。与此 同时,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凝聚力就会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维护 社会稳定、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就会激发,这就是以小安促大安。 当前发展靠稳定,长期稳定靠发展。抓社区的平安创建,就是抓社区 的发展。如果一个社区矛盾层出不穷,治安混乱不堪,公众没有安全 感,社区的建设和发展就成为一句空话。抓社区的平安创建,就是抓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发展。 当前因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 社会矛盾十分突出,维护社会稳定的难度不断加大,加强社区的建设 和管理,维护社区的平安和稳定,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各级党委、政 府一定要有发展稳定的大局意识,长治久安的战略眼光,重视基层稳 定,重视社区平安,花力气,下功天,切实维护社区稳定,努力创建

社区平安。 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 广大基层党员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可以通 过多种方式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一是强化大局意识,团结互助,争 做和谐社会和文明创建的楷模;二是增强责任感,敏锐观察周围的人 和事,一旦发现矛盾纠纷积极主动调处化解;三是要及时向组织和上 级报告不稳定情况,提前预警;四是要积极参加组织和上级部门开展 的维稳各项相关工作,超前防范不稳定问题的发生。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