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公司内部行政管理情况调查
(廖广文 暨南大学 行政管理系 2003404000353) 公司概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发[2002]5号)和国家发改委批准的《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建方案》规定,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原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于2005年3月31日正式更名为广东电网公司,4月18日,广东电网公司正式挂牌成立。 广东电网公司是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480亿元,资产总额1420.96亿元。是经营电网投资、运行维护、电力交易与调度、电力营销以及电力设计、施工、修造、科研试验、物资等业务的经济实体,是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广东电网并依法对所辖电网及并网电厂实施统一调度,负责电网安全、稳定、经济、优质运行的企业法人。公司直接管理全省全部21个地市供电企业(含29个直管县供电企业687个镇供电所)以及电力调度、通信、设计、基建、物资供应、科研、学校等共42家企事业单位,代管50个县级供电企业(共961个镇供电所)。广东电网公司供电面积覆盖全省,供电人口9194万,供电客户数1569.83万户,2005年,广东电网公司供电2408.09亿千瓦时,售电2255.66亿千瓦时;其管理的广东电网是目前全国最大的省级电网,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含电缆)50796千米,变电站1668座、主变3236台、容量19075万千伏安。目前已形成以珠江三角洲地区500千伏主干内环网为中心、向东西两翼及粤北辐射的形式,通过“六交三直”500千伏线路与三峡和西南电网联网;通过4回400千伏线路与香港中华电力系统互联;通过2回110千伏线路向澳门地区供电。 公司改革历程与现状:
广东电网公司前身是广东省供电局,作为一个垄断经营电力事业的重要的国营事业单位,直接主管部门是经委或者地方的经贸局,局各层党政、管理岗位均由主管部门任命,局内实行类似政府行政方式的运作。最上层的管理岗位为一位党委书记、一位局长(省局局长)兼副书记、三到四名副局长组成。组织结构采用传统直线职能型结构,中下层管理者受上层管理者直接管理,普通员工分为编制内的“职工”和根据不同情况临时招聘的“合同工”和“临时工”,职工享受类似公务员的待遇。在各地级市设分局,受省局直接直线领导,同时受各地方政府以及主管部门指挥。 从省局高层领导开始,各领导岗位人员的薪酬福利只是与所处等级挂钩,与实际工作表现无关。薪酬制度缺乏激励作用,同时没有与责任挂钩,造成管理岗位工作效率低下,权利义务不统一,出现利益私有责任共担的现象。 各职能机构分工不明责任不清,对事存在多头领导和无人领导的现象,而且职能机构设置非常繁杂。 对员工的管理基本是以类似政府行政人员的管理制度,职工采取终身任职制,享受国家干部的福利待遇,聘用的合同工和临时工则以聘任制为主,除了基本工伤保险和医疗报险外,福利待遇与正规职工相差巨大。这种二元人事管理制度一方面使职工享受过高的薪酬待遇而缺乏工作动力,另一方面巨大的薪酬差距挫伤以合同确定工作关系的非职工积极性。 而各地方局既受省局领导,在地方又受地方政府指挥的领导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符合“服从大局、因地制宜”的方针,但更多情况下双重领导实际上就是重复领导、冲突领导或者缺乏领导,形成各地方局工作不能正常开展,责任无领导承担的现象。例如在2001年9月,肇庆市供电局按照广东省供电局的《关于加大回收大额拖欠电费工作的决定》文件要求,对肇庆市内多间大中型国有企业追缴拖欠电费。但因其是肇庆市主要的工业企业,创造着肇庆市GDP的很大比例,虽然因为经营不善企业基本处于亏损状态,但由于市政府的扶持,生产仍然继续,而大额的电费也因为市政府的“保证生产、维持供电”的命令成为肇庆市供电局的沉重负担。 2004年开始,广东省供电局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企业化改造,更名为“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发行内部不可转让股由管理层和职工认购的方式发行公司37%的股权,国有控股63%的大型国营企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建设部,原则上在常规情况下不受地方政府部门直接领导。 通过企业化改造,给公司发展带来良好的外部和内部环境: 1、 2、 3、 具体机构设置图如下: 4、 5、 6、 7、 改革后依然存在的一些问题:
1、 2、 3、 4、 参考资料: [1] 广东电网公司网站 [2] 广东省电力志 [3] 办公室用品使用现状调查,广东电网公司肇庆供电局,20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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