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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状况研究

 方圆儒人 2015-05-14

     摘 要: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然而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却令人担忧。当前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用以引导和鼓励提高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但作为一个世界性难题,中小企业融资在实践中仍存在着不少问题。从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理论出发,对我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现状从银行业角度进行了重点分析,并对结论予以评价。

  关键词: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银行业,企业融资

  一、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理论分析

  (一)供给方面的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在金融市场上是指借款者一般比贷款者更清楚项目的成功概率和偿还贷款的条件,而作为贷款方的银行对借款者的财务状况、贷款用途、信用情况等信息难以完整、准确掌握。由于中小企业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透明,容易在融资过程中产生逆向选择问题。另外,小企业的规模比较小,也易导致外源融资特别是银行信贷发生道德风险,使得金融机构偏好于选择不发放贷款或少发放贷款,从而产生了信贷配给(Credit Rationing)。这是信贷市场存在的一种典型现象,即信贷过程中由于一方不能充分掌握另一方的信息,进而影响信贷双方做出正确决策,导致信贷交易效率降低的现象。

  Stieglitz和Weiss(1981)在引入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因素后较为圆满地解释了信贷配给的主要原因,并成为分析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主要模型。这一模型假定在银行和借款人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即借款人知道项目的具体风险,银行只能了解整个借款人集体风险,此时如果银行采用增加利息的方法,它将面临逆向选择问题,从而导致市场失败。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就是对企业实行信贷配给。由于中小企业存在着比大企业更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因而,银行更倾向于对中小企业实行信贷配给,从而减少了对中小企业的资金供给。

  进一步来说,中小金融机构相对于大型金融机构更容易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供给。根据Banerjeel(1994)的长期互动假说,中小金融机构一般是地区性的,与地方中小企业长期合作,互相了解,减少了信息不对称问题,愿意为之提供服务。相比之下,大型金融机构缺乏此优势,出于规避信贷风险考虑,他们更偏向于向大型企业提供贷款,不愿意为信息不对称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因此,该假说认为,中小金融机构的建立有助于解决融资难问题。

  (二)需求方面的企业生命周期理论

  “企业金融成长周期理论”(Financial Growth Cycle Theory)认为,伴随着企业成长周期而发生的信息约束条件、企业规模和资金需求的变化,是影响企业融资结构变化的基本因素(Berger and Udell,1998)。该理论较好地揭示了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发生的资金需求和资本结构的动态变化。在不同的成长阶段,企业的资产规模和信用条件会发生变化,其融资渠道和融资结构也将随之发生变化。(1)中小企业在创业期,主要是依靠内源融资和非正式的资本市场融资。(2)在发展期,企业的内源融资难以满足企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扩大生产或进行投资等全部的资金需求,企业要想获得长足的发展,必然要依靠外源融资,这时企业开始从外界筹集资金。(3)当企业进入稳步增长和扩大期之后,外源融资占据主要位置。一部分优质的中小企业成长为大企业。随着各种融资渠道的打通,企业债务融资的比重下降,股权融资的比重上升。根据我国学者对中小企业融资结构的研究,金融成长周期的基本规律适用于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结构变化。由此看来,中小企业要顺利发展,就需要有多层次的金融服务来满足其不同成长阶段的融资需求。就中小企业的特点来说,在初始阶段,由于担心控制权的稀释和丧失,企业更倾向于对企业干预程度最小的融资方式,即中小企业融资次序是先内源后外源,外源中则是先债权后股权。

  二、我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措施分析

  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促进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已成为一个世界性难题。为了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国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法律法规、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尤其是近几年来,为了贯彻落实“国九条”、“银十条”国家相关机构的指示精神,引导银行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银监会等主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课题组对于2010—2012年国家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

  (一)国家层面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相关的政策措施

  1999年,国家经贸委制定了我国第一部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自此之后,国务院、银监会、财政部、商务部、工信部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及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促进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自2008年之后,为了更好地为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服务,各部委发布的政策措施密度不断增加。表1显示,2011年中小企业政策出台达到了高潮,仅就金融服务方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就达到23条。除了传统的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方面的政策支持外,还涉及融资租赁、小额贷款、商圈融资、典当、创业投资等方面。

  (二)地方层面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政策措施

  针对中央政府出台的多个关于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法规,为了确保地区经济更好更快更稳发展,各省市区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措施。除了设立专项资金外,各省市区还对中小企业在金融信贷、信用担保和直接融资(租赁融资、债券融资、上市融资)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和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通过扩大服务范围、加大服务力度和金融创新等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结算、财务咨询、投资管理等方面的服务。鼓励投资银行、投资公司、股权投资基金等风险投资类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创业风险投资。此外,考虑到金融活动的风险问题,地方政府还要求各地金融管理部门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行为的监管力度,建立金融活动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和处理机制,有效防范和规避金融风险。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可见表2。

  从表2可以看出,上海和天津两地侧重于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大力促进中小企业通过上市、发债的方式实现与资本市场的对接。河北、河南比较注重融资平台的建设,通过建立政府引导性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山东和重庆则通过财政补贴、减免税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资金提供支持。

  三、我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状况分析

  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一般包括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市场和民间金融四类。其中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农村金融机构、邮政储蓄银行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信托租赁、小贷、典当、信用担保等机构;资本市场主要涉及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基于篇幅所限,本文主要对银行金融机构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状况进行分析。

  (一)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情况分析

  截至2011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2家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5家大型商业银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44家城市商业银行,212家农村商业银行,190家农村合作银行,2265家农村信用社,1家邮政储蓄银行,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40家外资法人金融机构,66家信托公司,127家企业集团财务公司,18家金融租赁公司,4家货币经纪公司,14家汽车金融公司,4家消费金融公司,635家村镇银行,10家贷款公司以及46家农村资金互助社。

  2011年,全国各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个数、从业人员稳步增加,资产规模增长较快。截至2011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共计20万个,从业人员319.1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0.5万个和11.1万人;资产总额105.8万亿元,同比增长19.1%。分地区看,东部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个数、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在全国占比最高,其中,广东、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和山东六省(直辖市)银行业资产总额合计占全国比重超过半数;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银行业资产总额分别增长20.4%、17.5%、21.8%和18.6%。

  2011年,全国农村合作机构资产规模继续快速增长,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年末资产总额达到12.8万亿元。新型农村机构发展加快,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覆盖率进一步提高。截至2011年末,包括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在内的各类新型农村机构共计4969家,其中小额贷款公司数量占比86.2%,比上年新增1668家。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服务状况分析

  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银行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正如融资顺序偏好理论所指出的,银行融资具有低成本优势,银行信贷融资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截至2011年,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余额为21.77万亿元,全年增加3.27万亿元,同比增长了18.6%,增速比大型企业贷款高7.1个百分点。其中小企业贷款增长更为突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余额10.76万亿元,比年初增加1.9万亿元,同比增长25.8%,增速分别高于大型和中型企业贷款14.2个和12.5个百分点。从小企业贷款余额分布情况来看,大型商业银行由于其雄厚的实力和完善的金融服务网络,在中小企业贷款市场位居首位,占到35.22%,中小商业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分别以27.04%、22.95%位居第二、三位。

  2011年,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市场竞争格局下,各商业银行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特点,大力创新融资产品,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从表5可看出,各商业银行在向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方面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对中小企业的重视度显著增加。表中所列的银行均成立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服务中心或合作中心,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的管理架构,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业务管理模式,明确中小企业的营销服务体系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其中一些小商业银行还专门作出立足服务中小企业的定位,把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作为核心业务。

  第二,金融创新日益活跃。各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方面的创新主要体现在金融产品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金融机构的创新和金融制度的创新。金融机构结合各个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充分挖掘和拓展企业营运过程中形成的各类资产权利的抵押担保能力,推出符合中小企业需求的创新融资产品。如中国工商银行推出的“粮贷通”“网贷通”等特色融资产品,民生银行“商贷通”“循环贷”“联保贷”“组合贷”等8大产品,中国建设银行推出“速贷通”“联保贷”“动产贷”“合同贷”等多种产品,中国农业银行推出“厂房贷”等融资产品。此外,中国建设银行还积极推进供应链的融资创新,以核心企业为切入点,按照企业上下游供应链的关系,利用保理、票据、货权质押等手段,在产供销等环节开展中小企业供应链金融服务。近年来,金融机构普遍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方面的制度建设,以简化中小企业贷款手续,再造中小企业信贷流程,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满足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如中国建设银行开发的“信贷工厂”模式,通过流水线、集约化的管理模式加快中小企业贷款审批速度,大大提高了中小企业贷款的审批效率。

  第三,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全面推进。2011年6月,工信部颁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首次提出了“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小微企业开始逐渐替代“中小企业”成为各项政策扶持的重点。各个商业银行围绕小微企业,开发了一系列贴近小企业、适应微型企业的金融产品。中国建设银行加快融资产品创新和业务流程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无需企业提供抵押的账易融、国内保理等供应链融资产品,拓宽了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民生银行建立了小微企业专营机构,设置了单独的授信评审通道,组建了专门的业务团队,完善了内部风险防范机制。

  四、结论

  第一,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纷纷制定了一系列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助力。从政策上,实施财税减免,设立专项基金,引导中小企业拓展除银行贷款之外的债券、租赁、典当等多个融资渠道。从保障措施建设上,加快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步伐,包括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组建,内控制度、风险控制等专项制度建设等,以政府信用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从服务上,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合作活动,与省内银行签署支持中小企业合作协议,组织指导市县开展银企保互动交流、洽谈合作。

  第二,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也日益重视,纷纷针对中小企业的特点,从机构设置、金融工具、营销服务等多方面进行创新。大型银行调整发展战略,对中小企业群重视度日益增强,中小银行进一步强化了立足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定位和理念,资本市场、租赁市场和典当市场等新型金融机构也逐步加入了中小企业融资的行列。

  然而,虽然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对支持中小企业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但鉴于中小企业产业结构单一、经营规模小、管理水平低等特点,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仍存在着相对高的融资风险。只有政府各项政策措施能得到有力的执行,金融保障措施能够完善到位,金融机构自身灵活调整融资模式,中小企业才能源源不断地获取资金“血液”,取得长远的发展。

 

作者: 河北金融学院课题组  

来源: 《金融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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