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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专论】创新驱动需要四大'新资本'

 今年夏天有点热 2015-05-17


中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终于要重返世界第一大经济体(麦迪森测算,早在公元10世纪时,中国在人均产出上就已经是世界经济中的领先国家,而且这个地位一直延续至15世纪),但是,中国经济增长成绩的85%左右是来自廉价劳动力贡献的劳动红利、无限制的资本堆积以及令人恐慌的过度资源开发和环境破坏(王小鲁,2000),而美国等发达经济体经济增长成绩的85%左右则来自技术创新红利、创新资本红利和创新企业家红利(索洛,1957;卢卡斯,1986;里夫金,2012)。


同样的成绩单,一个是竭泽而渔,一个是可持续发展,孰优孰劣,一目了然。即使中国依然迷恋要素红利的发展模式,事实上也是不可持续的——2013年中国人均GDP已经超过6000美元,2007年则超过7000美元,劳动力成本开始快速攀生,劳动红利即将消失已经是不争的事实;2008年4万亿元资本堆积产生的产能过剩、泡沫膨胀已经严重影响经济增长质量,而大气、土壤、水资源以及生物资源、矿产资源的过度开发、污染,资源环境承载的压力也接近极限。这些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中等收入陷阱”、“刘易斯拐点”随时会产生。因此,如何从粗放的要素驱动增长转型为创新驱动增长,对中国具有至关重要的战略意义。


如何构建一个高效率的创新经济体?高效率的创新经济体的核心要素是什么?笔者的研究结论是创新驱动,而创新驱动的核心是新资本驱动。概括地讲,创新驱动下的新资本包括新社会资本、技术资本、创新资本和企业家资本四大要素。


新社会资本的创造与开发


1.新社会资本时代的开启。社会资本是社会学家最早使用的概念,它是社会组织提高效率的保证,包括信任、规范和社会网络,以及人们交往时共享的知识、规范和预期。社会资本增加,可以促进各方以一种信任、合作与承诺的精神将其持有的技能与财力结合起来,导致参与者回报增加,经济效率提升(迈克尔·武考克,2000)。在一个稳定社会,由于制度、社会成员行为准则以及行为边界基本固化,社会资本一般会表现为一个常数,如中国太平时期的宗法社会网络,美国新教伦理下的经济社会制度,基本上都处于相对稳定状态。但是,当社会处在剧烈转型,旧的社会资本开始瓦解,新的社会资本开始重建的过程时,社会资本规模的大小以及结构稳定与否,都会直接影响全社会的财富创造能力和创造水平,这时社会资本就成为创新要素本身。换言之,对于一个以契约经济为基础的社会,培育和增加社会资本,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第一要素。在这里,社会资本的增加可以大幅度降低不信任的风险,促进企业家与技术、创新资本的深度融合和深度聚合,特别是社会资本作为一种公共网络资源时,全社会每个创新要素的配置成本会大幅度下降,而产出效率会大幅度提升。把社会资本作为创新驱动因素,已经有学者做出很好的研究。严成梁(2012)通过对中国31个省、市、自治区2001-2010年的数据测算,发现社会资本增加1%,知识增长速度上升0.211%,实际产出可增加0.074%。


何谓新社会资本?核心是基于互联网基础形成的云计算、大数据社会资本。这种新社会资本由全体网民共同创造、共同使用、共同分享和共同维护。


2.新社会资本规模估测与政府责任。互联网不仅在改变着企业和产业的组织、生产、销售方式,而且正在快速改变社会资本的构成。其中,互联网时代最重要的社会资本就是大数据。2007年全球有5亿个设备联网,人均0.1个,2013年全球有500亿个设备联网,人均70个。中国2012年网民5.64亿人,手机用户4.2亿人。形象地说,目前大数据就像一座超级伴生矿那样复杂。


据国际数据咨询公司(IDC)测算,全球数据量大约每两年翻一番。2009年是0.8ZB,2012年是2.7ZB,2015年预计是7.9ZB,2020年将达到35.2ZB。


政府的责任就是要提供快捷、廉价、易得的互联网平台,打造中国最强大的资源整合、资源配置和资源创造平台。


技术资本化及其政府责任


1.技术资本的界定。在索洛模型中,通常笼统地讲技术进步;实际经济生活中,大量的科学技术活动及其结果并不参与到创新活动中。如何界定资本化技术的边界很难。笔者认为,研发活动只是创新的准备,研发活动成果只有一部分能够进入创新领域,最终成为创新驱动的要素。哪种研发活动成果可以作为创新驱动要素?以往一个大的误区是将研发活动与创新活动混淆,将研发成果同技术资本混淆。创新活动是对研发活动某种成果的商业化应用,而技术资本则是一种能够给其持有者带来价值的价值,可以参与商业活动并可根据其贡献或约定获得剩余资产索取权的一种资本化的技术。换言之,这些虽然属于研发活动成果,如论文、基础技术、公共适用技术、共性技术以及不受专利保护的产业技术等,但都不具备成为资本属性的特征,所以不属于技术资本范畴。只有具备构成生产要素条件并受保护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或专有技术,才是技术资本。技术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很长一段时间并没有人进行研究,通常都把“广义技术进步”或“索洛余值”直接作为技术资本的贡献,比较接近技术资本贡献率的研究是毛海涛、吕增顺、赵骥(2011)的研究。他们首先把拥有技术的人力资本从广义技术进步中分离出来作为狭义技术进步,进而测度了中国1987-2009年狭义技术进步贡献率,得到的数据结果显示中国狭义技术进步贡献率比较低,很多年份甚至是负值。这个结果与我们的经验判断基本吻合,说明中国经济技术资本总量以及创新应用还处在很低的水平。


2.技术—经济范式的存在。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历史,每次经济范式的转换,几乎都是由技术创造与技术创新引起的。新旧石器与原始社会经济范式,青铜器与努力社会经济范式,铁器与封建社会经济范式,机械与资本主义经济范式,信息与互联网经济范式的兴起或没落,都与技术的革命性变革密切相关。


换言之,真正决定长期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人类技术的重大突破。经济学家佩蕾斯在其名著《技术革命与金融资本》中,为我们一一对应了18世纪以来五次技术革命与五次长周期经济增长状况。(佩蕾丝,2002)


为什么在18世纪前的技术—经济范式中,没有产生爆发性经济增长?仅就技术—经济范式角度观察,根本的问题是技术资本化。在18世纪以前,由于技术很难资本化,很多技术的创造过程仅仅局限在家族传承或皇家专用,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很小;而18世纪之后,技术作为一种可资本化的资产,可以为其创造者、应用者带来丰厚回报,从而催生了技术-经济范式。所以,18世纪以来的五次产业革命来都可以看作技术创新驱动的产物。


3.中国可资本化技术规模估测。要实现技术资本化,必须有足够的可资本化技术并形成聚合效应。


中国改革开放30余年,第一个十年为什么主要搞“三来一补”以及初级品加工业?专利技术保有量直接说明我们几乎没有可资本化的技术。1991年国内专利申请受理45686件,申请授权21395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受理和授权分别为11423件、4122件。


第二个十年为什么出现了一些令人尊敬的公司及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是专利技术的快速增长使中国经济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2001年国内专利申请受理165773件,申请授权9927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受理和授权分别为63204件、16296件。


第三个十年为什么我们能够鼓足勇气提出到2020年建成创新型国家,实现从要素驱动到创新驱动的转换?2013年国内专利申请受理237.7万件,专利申请授权量131.3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受理和授权分别为82.5万件和20.8万件(《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01,2013;《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报告》2013)。20.8万件发明专利授权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研发投入高达4291亿美元(2011)的美国2012年发明专利授权量也不过25万件(《科学与工程学指标》,2014)。


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从1991年的4122件到2013年的20.8万件,整整增长了50倍,翻了近六番,这就是我们搞技术资本化的家底。


4.中国技术资本化能力评价。有足够的专利技术,并不表明技术资本化水平。评价一个经济体技术资本化能力,主要有三个指标:


一是专利制度,它是技术资本化的法律保障条件;二是促进公共研发技术资本化的利益分配机制,它是技术转化为资本的动力源泉;三是技术资本品市场的交易规模和活跃程度。


(1)专利保护制度评价。技术资本化的第一要件是使能够作为创新资源的技术获得适当保护,使其真正像资本一样能够为其创造者和持有者带来实际的经济利益,而“专利制度是给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林肯)。世界第一部专利法颁布于1474年,中国第一部专利法颁布于1984年,整整晚了510年。中国古代有以四大发明为代表的技术成果,而近500年基本没有重大技术成果,恐怕与不保护技术发明者和拥有者的利益不无关系吧。


当然,目前中国已经建立比较完备的专利制度,也激发了众多研发者创造技术专利的热情,终于使中国从知识产权小国一跃成为知识产权大国。


(2)公共研发成果处置评价。由于研发与创新具有极大的外溢性,很多国家都将相当规模的公共资源投入到公共部门或私人部门研发活动中,由此产生的专利等技术成果如何确权和进行利益分配,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都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方面是公共研发成果束之高阁,另一方面是具体研发者望梅止渴。为此,美国通过《拜杜法案》,在一定程度上释放了这部分知识红利,把由公共研发资源形成的技术成果可能产生的利益更多地让渡给研发者。中国在这方面的问题也长期未能解决,很多国有高校、院所形成的科技成果没有在第一时间实现技术资本化。不过,令人鼓舞的是,最近由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深化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可以视为中国版的《拜杜法案》。该通知明确规定:“试点单位可以自主决定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开展转移转化活动,试点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科技成果的使用、处置和收益分配不再审批或备案。”


(3)技术交易规模及活跃度评价。技术作为一种资本品,自然可以进入市场进行交易。2012年,中国常设技术交易市场200家,技术交易合同282242项,成交金额6437亿元。这个交易规模大体仅相当2011年美国知识产权出口专利许可费和版权收入水平(1210亿美元),还有非常大的提升空间。


5.技术资本化的政府责任。技术资本化往往存在市场失灵问题,政府必须担当起相应的责任。具体来说,中国政府应该进一步做好四点:第一,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对侵权的打击力度;第二,大幅增加专利发明人在职务发明专利资本化中的利益补偿;第三,鼓励民间资本设立专利技术经营机构(如高智模式);第四,探索发行专利技术资本化债券,让普通投资者也可以参与到专利技术资本化之中(专利证券化)。


创新资本聚合


1.创新资本的内涵。新技术资本化常常遭遇资金严重不足的制约,而金融与产业资本中有多大比例或规模可以转换为创新资本,则对技术资本化成功与否起重要作用。当然,资本有一个天然属性是追逐利润,只要金融创新的空间足够大,就可以把普通的储蓄转换成资本,进而转换为创新资本。目前理论界尚未对创新资本进行严格界定,比较流行的观点是两种:一种观点认为创新资本是通过创新及相关投资而凝结的企业才能,是企业不断更新发展的创新理念、创新知识、创新技能、创新环境、创新品质等(陈良平,2014)。这个概念基本和广义技术进步等同,徒增歧义而未触及问题本质。另一种观点认为,创新资本是企业为开发创新产品所进行的投资,主要包括研发投入和创新投入两大部分(刘建利,杨思远,2011)。这个表述接近了创新资本的本源涵义,但不严密。这里所说的创新资本,是指一个经济体为开展创新活动投入并享有创新收益权的所有货币化资本集合。创新资本主要包括私人部门研发投入、创新投入等内源性资本和以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科技信贷、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科技税式支出等外源性货币化资本两大部分。公共部门的研发投入及创新投入中由企业等私人部门执行的部分,同样计入创新资本,由公共研发机构执行的研发投入及其结果,主体归入社会资本,公共部门执行的创新投入归入创新资本。


2.创新资本聚合发生的条件。每次产业革命的发生,总是源于技术创新,成于金融创新。一个经济体能否通过制度、机制、工具创新,把更多的普通资本转变成创新资本是产业革命发生的关键因素。只有创新资本达到一定规模,创新资本—经济范式才会真正发生。由此可见,创新资本规模大小及其作用大小,取决于两个条件:一是一个经济体拥有的普通资本规模;二是普通资本转换为创新资本的比率。


(1)中国普通资本规模估算。估算普通资本,一般涉及五个方面:居民资产、非金融企业资产、金融部门资产、中央政府资产、地方政府资产。以2011年数据测算,中国的国家净资产超过了310万亿元。其中,居民净资产1486438亿元;非金融企业净资产799951亿元;金融部门净资产42294亿元;中央政府净资产180523.3亿元;地方政府净资产611244.83亿元(李扬:《中国国家资产负债表2013》)。如此规模的国家资产净值,说明中国各类投资主体都有相当能力为创新投资,或者使自己的普通资本转变为创新资本。


(2)中国创新资本规模估算。由于没有创新资本的统计科目,准确估算中国创新资本规模非常困难。以2012年数据为例,笔者分别从国家财政拨款、创业风险投资、科技贷款、科技保险、资本市场等方面进行归集,共有4万亿元左右。其中,来自国家财政拨款的创新资本约为3360亿元(5600亿元×0.6),创业风险投资3573.9亿元,科技贷款3000亿元,科技保险100亿元,资本市场3万亿元左右(创业板大部分、中小企业板部分、新三板全部)。


创新资本的规模,决定了一个经济体新企业、新产业的成长速度。以中国目前4万亿元左右的创新资本规模来看,只占国家净资产的1.29%,远远没有发挥出一个经济大国的资本优势。


3.促进创新资本聚合的政府责任。中国政府在创新资本聚合上持续发力。从中小技术创新基金到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技术援助贷款、科技软贷款、科技保险、科技担保、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业板、新三板等,确实使一部分普通资本转变成为创新资本。但是,也要看到这些创新资本规模,与资本化的技术规模比,与等待或正在创新创业的企业家规模比,还是杯水车薪。据笔者观察,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在创新资本聚合上,最大的行动就是打开“互联网金融磨盒”,形成一个人人可以便利地做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的创新资本世界。


互联网的“开放、平等、协作、分享”之精髓,“去中心化、接近于零成本”之优势,使互联网金融成为与创新资本聚合最相匹配的金融工具。因此,中国政府应该抢抓机遇,通过互联网金融,把中国巨大的普通资本优势转化为创新资本优势。


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即时性的大数据式的信息处理能力,几乎消除了金融行为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性。没有不对称性,就不需要金融中介,即所有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给者都可以在互联网这个平台上实现资金供求的精准对接。


二是纵向、横向信息叠加式的客户信息处理方式,使任何一项融资行为的风险评估变得简便易行。传统金融的优势在于专业金融机构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而互联网金融使风险评估变成了“傻瓜化”工作,专业评估者与一般金融参与者的风险评估能力几乎相当。风险评估的“傻瓜化”,使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给者决策更加快捷、准确。


三是开放、无限扩展的互联网平台,使单笔金融交易成本大幅度下降,甚至有成本趋近于零的可能。互联网金融平台,依托的是服务器和终端,不需要昂贵地段的写字楼,也不需要繁复的金融交易场所,甚至不需要太多高薪的专业技术人员。这样的一种新金融,对传统金融将是釜底抽薪式的毁灭。


四是互联网的无所不在,使多样化的资金供求都可能获得足够多的支持条件。这样就可以实现资金需求的“一对一”以及“一对多”或者“多对一”,即使是一个比较小的资金需求,都可以实现类似“众筹模式”的资产证券化。可以预见,未来在互联网金融上,将很难界定什么是货币市场,什么是资本市场,不同类型的资金需求都可以很便利地在互联网平台进行再创造。


企业家资本的发现与培育


1.企业家是一种资本要素。企业家资本概念的萌芽,最早源自萨伊(1803)。他说:企业家是“冒险事业的经营者或组织者”,是把土地、劳动、资本这三个生产要素结合在一起进行活动的第四个生产要素。这里已经明确把企业家作为一种生产要素看待。企业家作为一种资本要素出现,是来自欧盟绿皮书提出的“欧洲悖论”,即欧洲在科学的优秀程度和高技能人力资本方面在全球扮演领导角色,但却没能将之转化为经济产出。造成这一悖论的原因,关键在于忽视了企业家的作用(European Commission,1995)。随之,一些研究结果也相继证明了企业家活动正是构成索洛余值中很多不可解释的部分(Baumol,2002)。笔者之所以将企业家资本作为一个独立创新要素纳入创新生产函数之中,一是大量实证已经证明企业家资本的存在,而群体性企业家则直接成为长期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Cipolla,1981;Lazonick,1991);二是企业家经营力(G)确实存在(唐丰义、房汉廷,1998)。企业家资本成为创新产出的生产函数要素,主要通过便利知识溢出、增加竞争和推动创新对经济增长产生直接或间接作用,特别是新企业的设立和运营,企业家资本的作用更容易观察到(Audretsch,1995)。可见,企业家是冒险家,是创新者,无论是社会资本、技术资本,还是创新资本,都需要在企业家资本的创造性作用中才能转化为新财富创造的源泉。


2.企业家资本的中国估测。创新企业家是中国建设创新型国家最宝贵的资源之一。一个经济体拥有的创新企业家规模和活跃程度,是衡量科技金融创新的基础指标。国内目前没有直接的创新企业家数据,笔者主要根据以下两组数据进行推测。


——国家工商局发布的2013年数据显示,该年底全国各类企业总数1527.84万户,其中小微企业1169.87 万户,占比76.57%。同时,还有4436.29万户个体工商户。


——科技部监测的2013年数据显示,该年底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30多万户,特别是中关村示范区一年新增科技型企业约6000家。同时,“创客”形态的微创新微创业企业约1000万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5313家(2012),科技企业孵化器中的在孵企业70217家(2012)。


按照趋势外推并结合典型调查,中国具有创新精神并有创新行动的创新企业家下限为50万左右,上限为100万左右。


3.中国创新企业家的潜能。中国对创新企业家资源的培育和开发,标志性事件是1999年设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它基本融合美国小企业局的SBIR、SBIC和STTR三种职能。该基金累积投入中央财政资金268.26亿元,资助项目46282项(2013)。此外,1239家科技企业孵化器、94个国家大学科技园、2281个国家生产力促进中心,也都是以创新企业家培育为主的机构。


纵向看,中国的创新企业家已经走过了三代,从第一代的任正非、张瑞敏、柳传志,到第二代的李彦宏、张朝阳、梁稳根,再到第三代的马云、马化腾、雷军,都为中国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型做出了很大贡献。不过,这种创新企业家多是个案甚至是孤案。横向看,同期以美国为主的创新型经济体,则呈现井喷式的创新企业家群。


中国创新企业家的潜在资源是巨大的。中国目前拥有8亿劳动人口,就业人口7.67亿,到2020年,中国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将达到3700万人(印度将达到2800万,美国为2000万,巴西为900万)。按平均每百人就业人口有1人创业测算,中国至少应该有近800万创业者,其中如果有50%是创新企业家,那么中国从一个要素驱动经济体转变为创新经济体的成功几率就会大幅度提高。


4.打开创新企业家的成长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科技园、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加快创新企业家聚合的措施依然有效,但要真正让创新创业变得廉价、便捷、高效,政府还有大量工作可做。笔者认为以下四点应该成为政府促进创新企业家聚合的重要政策点: a.创新准入—零成本注册(开启“创客时代”);b.创新活动—负面清单(管住政府乱摸的手);c.创新融资—链式扶助;d.创新激励—放水养鱼(税式支出等)。


总之,新资本是创新经济体的发动机,强大的引擎才能产生强大的动力。当我们不再依靠劳动红利、普通资本堆积和资源掠夺式开发创造财富,而依靠新社会资本、技术资本、创新资本、企业家资本这四大创新动力,中国实现创新型国家目标的那一天将不再遥远。


(来源:《中国智库》,作者: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副院长 房汉廷,原标题为《创新经济体须新资本驱动》,本文是作者2015年1月10日在“国研智库论坛·新年论坛2015”上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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