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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IPO首次披露反馈问题,财务问题被扒皮

 抱朴守拙之宁耐 2015-05-1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推荐的郑州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在30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会收到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发出反馈意见。若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审核员。

  一、规范性问题

  1、郑州万丰隆成立于2011年1月27日,注册资本500万元,出资人由赵彤宇及其他38位自然人,其持有发行人股份10.87%。请发行人说明并披露:(1)郑州万丰隆的所有股东与发行人的关系,是否为公司的现任或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中层员工,或上述人员的亲属及其他关联方;(2)所有股东的出资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出资来源和股权关系上的纠纷或潜在纠纷;(3)郑州万丰隆是否与发行人从事同行业经营业务或与发行人处于上下游关系,是否与发行人的客户或供应商存在交易、资金或其他往来。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见。

  2、持有发行人6.52%股份的江苏国投衡盈成立于2010年12月,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衡盈易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表:赵维一),上海衡盈易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刘笑盈。请发行人说明并披露:(1)刘笑盈的简历,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之间的关系;(2)江苏国投衡盈增资的定价依据、是否存在委托持股和信托持股;(3)江苏国投衡盈的主要股东及其所投资的其他企业是否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是否与发行人处于上下游行业关系,是否与发行人的客户或供应商存在交易、资金或其他往来。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见。

  3、陈淑兰持有公司5.22%的股份。陈淑兰女士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赵彤宇为母子关系。公司前身光力有限设立时王艳君、赵彤宇分别持股80%和20%,经过两次股权转让,至2006年6月8日王艳君的持股比例降至零。请发行人:(1)说明并披露陈淑兰是否控股或参股其他企业,如存在,是否与发行人从事同行业经营业务或与发行人处于上下游关系,是否与发行人的客户或供应商存在交易、资金或其他往来;(2) 王艳君是否为赵彤宇、陈淑兰代持股份,如是,请说明代持的原因,清理过程是否合法,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请将王艳君作为发行人的潜在关联方,说明并披 露是否存在王艳君控股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发行人的客户、供应商发生交易或其他往来。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见。

  4、持有发行人2%以下股权的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李祖庆、郑州百瑞创新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明石信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赵彤亚、李玉霞。请发行人说明并披露:上述股东增资入股的定价依据,与发行人的关系;上述股东所控制、施加重大影响或参股的企业名称,是否为发行人的客户或供应商,是否与发行人的客户或供应商存在交易、资 金或其他往来,是否直接或间接为发行人提供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见。

  5、发行人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关联方为郑州康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请发行人说明并披露:(1)杨秀阁、方水辰与发行人的关系,是否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亲属或其他关联方,是否在发行人的主要客户或供应商任职,是否为发行人的主要客户或供应商提供产品或服务;(2)发行人报告期内,郑州康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否为发行人承担成本或进行其他利益输送。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见。

  6、关于行业景气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请发行人:(1)详细分析我国煤炭行业有关景气度的预测信息(尤其是2014年全年和2015年度的情况);(2)结合以煤炭行业为下游,以煤炭企业为主要客户的上市公司(不限于安全监测领域)2013年年度报告和2014年年度报告的公开数据,说明并披露为煤炭提供安全、信息等各项产品、技术及其他服务的行业是否在可预见的将来持续低迷,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3)结合梅安森等公司生产和销售的同一性质的产品(比如瓦斯安全监测,粉尘监测等),分析公司产品在性能、技术、售价等方面的竞争力;(4)结合对发行人最新财务报告期新增订单及订单金额,说明发行人的成长性。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见。

  7、关于主营业务结构。请发行人:(1)详细说明瓦斯抽采监控系统和瓦斯抽采监控设备之间的关系,粉尘监测及治理系统和粉尘监测设备之间的关系,并细分硬件产品和软件产品,说明硬软件在“系统”和“设备”销售中的占比;(2)上述“系统”和“设备”是否具有不同的生产、销售模式,分别列示报告期内“系统”和“设备”的前五大客户。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见。

  8、发行人近年来与国内高校、企业广泛开展技术交流和技术合作。请发行人说 明并披露发行人与河南理工大学等合作开发的项目在目前主经营业务或募集资金项目中的应用,发行人已经及将要支付的开发成本,河南理工大学等合作方的研发人 员和团队情况,合作方是否为发行人承揽客户等方面提供有偿或无偿服务。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见。

  9、发行人监测系统的产能利用率和产销率较低。请说明原因,并说明相关募集资金投资扩大产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见。

  10、发行人将部分部件的机加工等非关键工序交由专业化的外协单位实现。请发行人说明:(1)外协占成本、收入、利润的比重(2)公司的核心技术或者关键技术是否外协,如有,是否存在保密措施;(3)外协商是否同时为发行人的竞争对手提供外协服务,外协商与发行人的客户和供应商是否重合;(4)外协定价是否公允;(5)外协商与发行人的业务合作渊源,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见。

  11、发行人的董事裴硕秋为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创业投资部总经理, 且为发行人股东江苏国投衡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股东。请说明并披露裴硕秋同时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名单,并说明裴硕秋是否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参与发行 人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见。

  12、发行人前五名客户的占比较高。(1)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向前十名客户的销售情况,补充说明主要客户的获取方式、交易背景、定价政策、销售方式;请说明河南地区的公司采购发行人产品是否独立;请说明发行人5%以上股东过往任职单位与发行人客户是否存在相关性;(2)请补充分析并披露近三年一期主要客户对象及其销售额、销售占比变化较大的原因;(3)请发行人补充说明上述客户的认证体系和招投标体系,说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不同企业的采购是否相互有影响或同受实际控制人影响;(4)请补充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的跨期确认收入情况,并说明追溯调整情况、跨期确认收入的原因、发生时间、发现时间、纠正时间、对报表项目的影响等;请发行人对自身财务核算水平、销售系统等的设计和合法合规性作说明;(5)请补充披露前十大客户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是否存在(潜在的)关联关系、重大的同业竞争或其他利益安排;(6)请补充分析客户对象的构成稳定性及未来变化趋势,说明是否符合发行人的行业与产品经营特征。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见。

  13、发行人的供应商总体上较为分散,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的比例逐年有所上升且各年供应商组成变化较大。(1)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前十名的供应商对象及其采购金额、采购内容、采购占比等情况,说明报告期采购占比发生变化的原因;(2)请补充披露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的业务由来及合作情况,说明报告期内部分公司采购金额变动较大的原因;请补充披露发行人与天地(常州)自动化股份采购业务,说明发行人与该竞争对手的合作原因;请说明公司供应商与公司的客户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补充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能源、运输快递的采购量、采购金额,并说明与公司产销量的匹配度;(4)请补充分析并披露报告期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形成机制或确定依据,分析价格波动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成本控制的影响;(5)请补充披露主要生产厂家或前十名供应商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其他(潜在的)关联关系或同业竞争、其他利益安排;(6)请补充说明主要采购品种的生产厂家或品牌、采购数量、采购金额,采购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对发行人的保障程度。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见。

  14、关于市场容量、市场份额、竞争排名、核心竞争力方面。发行人主要产品用于煤炭开采行业,目前煤炭行业的发展放缓影响公司的发展。(1) 请发行人结合煤炭行业目前煤炭需求下降、投资放缓、原油价格下降等相关的行业和市场相关的具体内容及其变化,说明对公司产品和发展的影响;请结合国家对煤 炭行业相关政策变化的具体内容,补充分析发行人未来生产和经营的变化情况,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市场变动风险,如有其他相关的政策影响,请披露并量化分析; (2)请结合下游行业的政策和公司主要产品相关的市场主流产品寿命,更新周期,说明公司产品未来的首次安装和更新安装市场空间;请说明公司产品进入推广目录是否为下游行业使用的前提及对公司的影响;(3)请结合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和技术储备,完整披露发行人与国内外主要厂商在市场份额、竞争排名、产品技术性能、客户对象与应用领域、产能与销量、价格水平与定价能力等方面的对比分析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能力;(4) 公司所售系统的部分组成产品由外购,请说明各个系统外购产品的重要性和可替代性,说明发行人所购产品组成是否涉及系统的关键性能,是否对客户的选择产生重 大影响,说明公司是否能够及时找到替代的产品;请补充披露部分产品安全证书、制造计量器许可证、发行人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对发行人的影响及后续的处理;(5)请补充说明市场分析数据的来源是否可靠、发布单位及相关论据是否具备权威性;(6)请补充披露公司所处的行业是否存在周期变化,是否依赖于宏观政策的调控,上述情况对发行人的业务发展和持续经营是否存在重大影响。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见。

  二、财务会计相关问题

  15、关于行业利润水平和产品定价方面:发行人近几年的主要产品均价均出现 下滑。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不同模式下的价格变化;请发行人进一步分析并披露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分析报告期相关因素的变化趋势及对行业利润水 平的影响,分析说明是否存在对行业及产品盈利空间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制约因素;请对比分析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及其变化趋势与行业平均水平的差异情况,说明差 异的合理性;请发行人说明产品价格变动表中“瓦斯抽采计量设备”与主营业务产品结构表中产品类别的对应关系,并说明其与“瓦斯抽采监控设备”的差异。请保荐机构进一步核查发行人的行业发展趋势与产品竞争优势,对发行人的市场竞争能力与持续发展能力明确发表意见,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补充分析。

  16、发行人报告期内各产品产量和销量报告期内变化较大,部分产品的销量持续下滑。(1)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产品产量、销量变动较大的具体原因,并结合各个产品客户和细分领域说明其产量、销量变化与其市场环境的匹配性;近三年一期的产 能增长是否与固定资产规模变化、生产流程改进、资本性支出扩张的基本情况相互匹配和印证,近三年一期产能利用率发生较大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请发行人说明公司产销率较低的背景下募投项目为瓦斯与粉尘监控设备与系统改扩建项目的合理性;(3)请发行人说明瓦斯抽采监控设备2012年产量大幅上升且远超过销量的原因,并说明该产品的后续销售及库存期后销售的情况。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详细核查上述情况,核实发行人产能和原材料采购量发生较大变动的条件,并明确发表意见。

  17、发行人报告期内净利润和收入的变化幅度匹配性存在较大差异。请发行人补充分析并披露报告期营业收入增长率与净利润增长率的匹配关系,分析差异的原因。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明确发表意见。

  18、对于营业收入的来源、构成与变动情况:(1)请具体分析并披露报告期各年主要产品的销售数据、销售金额与平均价格,分析是否与合同(订单)签署数量、合同金额、实际完成交付订单数量和金额、确认收入金额等衔接一致或存在差异,说明上述业务数据的来源、计算依据来源与核实情况;(2)请补充说明是否存在人为调节订单签署实际和执行期间进行跨期收入调节的情况;(3)请补充分析并披露各年度营业收入增减变化的具体原因,根据销量、售价、品种结构的变化,分析并披露各类产品营业收入变动的具体原因,具体说明销售模式、结算方式、收入确认、收款进度、应收账款确认与回收等情况是否符合逻辑对应关系;(4)请结合销售模式和业务实施过程,具体披露收入确认的原因、时点、依据和方法,产品交付验收是否存在其他附加条件及对收入确认的影响;(5)请补充分析发行人营业收入增长或变动是否与细分行业的变化趋势一致,各子行业或产品未来1-3年的业务前景、发展方向与规模变化,业务结构是否存在调整因素及变化趋势,未来经营业绩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及其理由,如存在收入波动和业绩下滑风险请补充风险提示;(6)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详细核查发行人合同(订单)数据的来源及真实性,营业收入增长是否具备可靠的合同依据和客户基础,业务发展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收入确认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跨期调节问题,并明确发表意见;(7)请保荐机构说明对发行人合同签署、订单数据、业务来源、收入确认进行核查的方法、比例与结论,补充分析发行人的业务基础、成长性和持续盈利能力;(8)请保荐机构补充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招投标收入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9、关于营业成本:(1)请按照产品类别披露报告期营业成本的构成和变动分析情况,说明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在变动方向和变动比列方面是否存在较大的差异及其原因,是否符合配比要求,成本构成是否合理;(2)请补充说明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及对各类别产品营业成本的影响程度,分析采购价格变动对盈利水平是否存在重大影响;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种原材料占成本比重变动较大的原因;(3) 请结合业务模式和生产过程,说明在存在多个业务品种和销售方式下,产品成本的主要核算方式和流程,费用归集的对象和方法,产品成本确认与计量的完整性和合 规性,成本是否按照不同产品清晰归类,产品销售发出与相应营业成本结转、销售收入确认是否配比。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0、发行人三年一期的综合毛利率较高并保持在60%以上,但是2014年有所下降。(1)请发行人结合细分行业的特点,进一步说明并披露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且2013年有所增长与行业其他公司趋势吻合程度及合理性,请说明产品的毛利率各年变动较大的原因;请结合产品与市场主流产品价格的差异,结合客户构成、产品差异、销售区域说明公司产品保持较高毛利率的原因;(2)请进一步分析报告期各主要产品销售单价以及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动情况,及对发行人毛利率的影响;请补充分析未来各产品售价与单位成本的变化趋势,及对未来毛利率的影响,说明各产品毛利率和综合毛利率是否存在较大变动的风险,补充相关提示;(3)请发行人补充分析并披露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各组成项目的划分和归集是否合规,是否存在调节毛利率的情况。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详细核查上述情况,分析毛利率计算的正确性、变动趋势的合理性,并明确发表意见。

  21、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比较同行业公司低,发行人未提供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公司的比较情况。(1)请发行人补充分析并披露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中的大额内容的发生是否与发行人的实际经营状况的变化相符,是否存在刻意压低、调节、转移期间费用的情形,是否符合发行人的行业经营特征;(2)请发行人补充管理费用率与其他公司的对比情况,并说明差异的原因,请说明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低于行业平均的原因,是否与销售规模相匹配;(3)请补充利息支出的结构,与各期间对外借款或票据融资的发生额是否配比;(4)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主要构成项目、费用归集确认和会计处理的合规性,说明期间费用是否符合发行人实际业务的发生情况,是否利用其它实体为发行人承担费用,对期间费用的完整性,对发行人期间费用率的合理性发表意见。

  22、请发行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各项政府补助等资金的内容、依据和到账时 间,说明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或递延收益的划分标准、依据及金额;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对营业外收入的依赖程度及影响,并补充相关的风险提示;请保荐机构、 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核查政府补助、退税、税收优惠、资产处理损益的合规性,说明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处理准则的规定,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对政 府补助、退税、税收优惠、资产处置损益是否存在重大依赖,并明确发表意见。

  23、关于公司研发及研发投入。请发行人补充说明研发费用的具体构成、项目 投入、费用归集情况;请补充分析研发费用投入是否与发行人的研发项目、技术创新、产品储备相匹配;请补充披露发行人对于研发费用的范围界定和会计核算政 策,是否存在资本化的因素及其合理性;请补充分析近三年一期研发费用所形成的主要成果及对主营业务的贡献程度,未来有关研发费用的规划及能否保证发行人的 持续竞争力;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与河南理工大学合作研发的内容、时间、涉及的财务数据及科目核算、该研发内容对公司的影响;请说明合作研发的费用分配依据、 合作研发的产权归属、双方的主要权利义务、对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性的影响,并说明是否发生产权纠纷问题。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研发费用会计核算的 合规性发表意见,请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研发投入能否保障发行人的持续性成长发表意见。

  24、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各报告期大额现金流量变动项目的内容、发生额,是否与实际业务的发生相符,是否与相关科目的会计核算勾稽;请进一步披露报告期各期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匹配性情况,并说明这种匹配性是否与发行人的市场地位相吻合;请补充“销售产品、提供劳务获取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 其他资产负债表科目的勾稽关系,说明是否存在大量票据背书的行为或售后退回的情形;请补充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和流入明细;请补充说明各报告期银 行承兑汇票的贴现情况,在各期末是否存在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其计入的现金流量项目及其处理依据。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明确发表意 见。

  25、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并披露报告期各期末资产总额逐年快速增长的原因,提供量化分析的结果,说明是否符合发行人经营规模的变化和实际业务的发生情况。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资产总额快速增长的原因与合理性进行核查并明确发表意见。

  26、关于应收账款的分析与披露。(1)请具体分析销售模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付款与回款周期、信用政策(额度及账期)等因素,说明并披露报告期应收账款较高且逐年增长的原因,与业务经营变化和收入确认方式是否具有逻辑对应关系;(2)报告期内每年度应收账款新增、收回情况,分析应收账款新增金额与营业收入的匹配性,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下降的原因,各期末应收账款主要欠款对象的期后回款情况,是否与相关现金流量项目一致,应收账款内部制度的有效性;(3)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公司是否合理和谨慎,请按同一控制合并列示的方式列示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明细,说明截止11月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应收账款变化及坏账准备计提的依据、合理性,并明确发表意见。

  27、请发行人说明其他应收款较高是否与公司经营特点相吻合,说明公司存在对5%以上股东多分分红款现象的原因、发现的时间、是否构成关联方占用款项,并说明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财务系统的合规性等。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请申报会计师核查应收账款确认与会计处理的合规性。

  28、发行人报告期内原材料占存货总额的比例保持在50%左右。(1)请结合发行人的经营模式和生产周期及过程,补充分析并披露存货结构的合理性,说明期末库存商品保持较高余额是否与年度订单计划相匹配;(2)请分各个报告期补充说明发行人各产品的产量、销量、产品价格与产成品的关系,说明原材料采购量、使用量与期末库存量、库存金额的匹配性,并列出上述量化分析的过程,补充披露产成品期后销售出库情况;(3) 报告期是否存在退换货、产品质量纠纷、残次产品等情况,请补充分析存货价值是否存在较大的减值风险,主要产品的有效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请说明 发出商品的监盘措施,对原材料、产成品、半成品的管理和监盘措施等;请结合瓦斯抽采监控设备价格持续下滑的情形,说明该产品2012年产量远大于销量对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的影响;(4)请结合生产模式分析发行人的生产核算流程与主要环节,说明如何区分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的核算时点,存货各项目的确认、计量与结转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5)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详细核查发行人存货各项目的发生、计价、核算与结转情况,说明期末存货是否履行了必要的监盘或核验程序,成本费用的归集与结转是否与实际生产流转一致,各存货项目是否计提了足够的减值准备,并明确发表意见;(6)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发出商品期后确认收入情况,是否存在长期发出未确认收入的情形。

  29、请发行人补充分析并披露报告期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及其结算方式,发行人如何控制或减少原材料价格变动的风险,上述情况对发行人产品成本、毛利率、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存货项目确认的影响。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明确发表意见。

  30、发行人报告期各期末固定资产金额较少,各年金额差异不大。(1)请提供固定资产的明细情况、折旧明细表并分析折旧与公司折旧政策的一致性,补充主要生产设备的明细和金额,说明主要生产设备合计金额与生产设备金额的差异内容;(2)请补充披露固定资产规模是否符合发行人的行业特点,是否与发行人的经营规模相适应,补充分析目前的固定资产规模、分布构成及其技术性能是否与发行人近三年一期实际产能和产量相匹配;(3)请补充披露报告期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内容、开工与竣工时间、投资规模、累计投资成本、转固定金额与时间、相关会计核算等,说明在建工程转固的依据、标准及合理性,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损益的影响,是否存在随意调整转固时间以调节折旧的情况;(4) 公司报告期内将部分房产租给其他单位使用并收取租金,请说明发行人将该部分房产计入固定资产的依据和合理性,说明租赁价格是否公允。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 师核查上述情况,分析并说明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合规性、折旧核算的准确性,是否存在跨期调节情况,并明确发表意见。

  31、发行人报告期内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软件。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各 项土地使用权的位置、面积、用地性质、获取途径、取得价款等情况,说明土地使用权的成本确认与后续核算情况、土地使用权摊销金额与公司摊销政策的一致性。 请发行人说明公司自主研发的软件内容、资本化过程及依据、摊销的金额与公司摊销政策一致性。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情况,说明发行人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与公允性,并明确发表意见。

  32、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补充核查发行人对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的方法是否谨慎和合理,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或不计提的依据是否充分,并明确发表意见。

  33、发行人2011年末、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6月末,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962.24万元和712.78万元、1,009.37万元、936.10万元,呈现逐期增长的趋势,其中2013年 期末应付账款增加较多,但是同期公司的采购金额下降。请发行人按照与存货相关或与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构建相关的不同类别,补充披露报告期应付账款的主要构 成、欠款对象、期后支付情况。请补充说明并披露发行人是否存在较大的应付账款偿付压力,说明公司应付账款各期变化与采购金额的变化是否匹配。请保荐机构、 申报会计师结合业务合同的执行、期后付款、相关现金流量项目的变化,核查应付账款逐期增长的合理性,结合其他负债情况,对发行人的整体偿债能力明确发表意 见。

  34、财务信息中按税种分项披露三年一期纳税情况未披露充分。

  (1)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和披露各年度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增值税项目的来源与核算情况,分析是否与相关 存货采购、销售确认等项目匹配,说明进项税额抵扣的具体情况及其合规性。说明公司各产品增值税的征税比率及相应的政策依据。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增 值税各明细项目的具体内容,核实增值税各项目的发生、缴纳、欠缴等情况,验证应缴增值税的计算与核算等是否正确,是否与发行人的实际经营情况一致。(2)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各年度大额应纳税所得额调整的具体构成、明细内容、产生原因或依据、账面核算情况及合规性,应纳所得税额的减免或抵免等情况及其合规性。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复核各报告期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核查各期所得税费用的构成、会计核算、应缴、预缴、应补(退)等情况,并与相应年度原始 财务报表、申报财务报表、纳税情况说明、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应项目进行对比,说明是否勾稽一致,对差异情况说明原因及合理性,对所得税的计算与核算、 纳税申报、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发表明确意见。请补充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内合并利润表体现的实际税负各期差异较大的原因。(3)请发 行人补充披露报告期内主要税种的纳税情况分析及相关说明,各主要税种纳税数据应当包括期初未交数、本期应交数、本期已交数、期末未交数等。请保荐机构、申 报会计师核查各报告期主要税种的纳税申报数与相应年度原始财务报表、申报财务报表相应项目的勾稽关系或匹配性,逐项核对是否存在差异情况,对发行人近三年 税项处理的规范性和合规性明确发表意见。

  35、请发行人补充说明近三年比较期间数据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报表项目的具体情况,分析变动的原因及依据,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其合理性及变动依据是否充分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36、请发行人对报告期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涉及差异调整的具体事 项、内容和理由予以逐项说明,说明相关项目截止性或重分类调整、差错更正的原因、依据及其合规性,重点说明对损益的影响、涉及纳税义务的处理与履行情况。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逐项核查差异调整的事项及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补充分析发行人的会计核算及会计基础工作是否符合规范性的要求。

  37、请在生产模式中进一步披露生产计划的执行过程,说明是否存在外协代工情况,全部工序及产品实体制造是否均由发行人自行完成,请说明具体的内容。

  三、其他问题

  38、请根据反馈意见认真分析发行人面临的风险因素,进一步完善风险因素的披露。请在风险因素中针对性地披露风险的来源、条件、状态、性质和影响等情况,删除非风险描述的烘托性、宣传性、对策性语言。请保荐机构核查披露的恰当性。

  39、请发行人在“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中 完善股利分配政策的信息披露,包括: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及历次利润分配的具体实施情况,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及其制定考虑的因素及履行的决策程序,发 行人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具体的规划和计划,以及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请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提示的披露。请保荐机构、律师和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 披露的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明确发表专业意见。请发行人在公司章程(草案)中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明确调 整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审批程序以及股东大会的召开形式(应提供网络投票等)

  40、请详细说明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含调整或新增项目)的合规性、合理性、 必要性和可行性,提供项目所需资金的分析与测算依据,说明募投项目对发行人产能、产量、销量、产能利用率、产销率的影响,新增产能、产量、经营规模是否具 有足够的市场消化能力,与市场需求变化是否匹配,是否存在因销售瓶颈、新增折旧等费用而导致的业绩变动风险。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核查并明 确发表意见。

  41、请在招股说明书中分析本次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与上年同期相比,可能发生的变化趋势和相关情况,如果相关指标可能出现下降的,应在招股说明书中做“重大事项提示”,并披露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拟采取哪些措施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

  42、请严格对照2014年修订的招股说明书准则的要求,完善发行人基本情 况、业务与技术、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等章节内容的信息披露。各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切实履行核查职责,对反馈问题的具体内容请依序按照说明与分析、补充 信息披露情况、中介机构核查过程与核查结论列示;对问题的论证应充分体现逻辑性,做到证据充分、要点明确、说明清晰,避免简单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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